女记者瑞秋从线人处获得了一份情报涉及政府一次相当不光彩的行为,刊登了这起新闻报道。政府最终以泄露国家机密的罪行将瑞秋推上被告席,在法庭上,面对检察官帕顿的层层逼问,瑞秋坦然地叙述了整个事件的前前后后,公众心中的天平也开始往瑞秋方面倾斜,但是艾伦坚持要求瑞秋必须说出资料的提供者是谁,瑞秋逐渐地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这部影片真是让人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结局……令瑞秋一直坚持原则就是保护她的信源,坚持人们获知真相的权利。然而当最后回忆到那个信源就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惊了一跳。像是升华,瑞秋保护着这个小女孩不被公众所知,不让她受到伤害。坚持不说出泄密者,信守承诺,善良无畏,人性的升华;
揭露真相的代价可能比我们想象的大的多。真相是什么?事实是什么?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绝对的公平和自由。个人的利益在国家面前算什么?
其实这个结局的设置并不令我惊讶,因为当看到Rachel在霍尔法官的书房里,对她的两位律师说,消息源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透露机密的,并且其身份的暴露对消息源不可承受,我就猜到这个原始的消息源是谁了。可能有人更早就猜到了。感觉上,这是美国影视中一个老套的悬念设置。
刚刚在imdb上看到一个帖子,帖主指出结尾其实破坏了整部影片的合理性。因为如果原始消息源其实是一个小孩子的话,那么rachel完全可以秘密的将这个事实告诉检察官,案件也将秘密审判——这样的情况下,谁也不会受到伤害——allison和公众对此都不会知情,rachel自己也可以免除牢狱之灾,与孩子团聚。也就是说,按照剧情设置,rachel其实一直在做无谓的牺牲。
我同意如果rachel这么做的话,没有人会受到伤害。但我并不认为rachel的坚持是无谓的牺牲——因为如果她这么做了,那么她将违背记者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在这里,记者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应该在于:如果消息源不愿任何第三方知道自己的身份,或者透露消息源身份将给消息源带来伤害,那么记者不应以任何方式将相关信息告知任何人。
在确认透露消息源身份基本不会伤害消息源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判断的是这么做会否违背消息源的意志。
虽然allison明确告诉过rachel,她希望rachel不把她知道的信息告诉别人,但她并未明确表示,如果这一信息已为众人所知,她的身份还能否透露。而她的态度此时又是不可探问的,因为一旦探问,则可能伤害到她。
能够肯定的只是,她从未表示过,她的身份可以被透露出去。此种情况下,为了尽可能完整的捍卫记者的职业道德,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信息源,我认为坚持不透露信息源的身份是个正确的选择。
当然,还有一些问题。比如,如果将原始消息源的身份告知检察官、法院,让此案尽快了结,不是就可以让allison因为失去母亲而变得残缺的生活起码能尽快恢复平静吗(他的父亲会被排除嫌疑)?
而更重要的问题是,rachel是不是从一开始就做错,从一开始就违背了记者的职业道德?allison的母亲当然不是她杀的,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因她而死。虽然rachel的报道有助于公共利益,但却“利用”了一个小女孩的天真与莽撞,进而毁坏了她的家庭与正常的生活——而这样的结果,是rachel完全可以预见到的。
allison只是个小女孩,她从来就没想过要做一则揭露她母亲身份的新闻报道的消息源。更别忘了,她对rachel说的话:别把这些告诉别人。
所以,rachel所受的牢狱之苦,固然是她为公共利益、言论自由与道德原则所付出的代价,是不是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她因为“利用”、伤害了一个小女孩而接受的惩罚呢?
这个月看到的好电影只有这部《真相至上》,也是最近看到唯一值得记录的电影。全片剪辑干净利落,色彩上除了小朋友的黄色上衣和黄色校车再难找到更亮的色彩,几乎没有配乐,只有对话和层次分明的环境音。女主角的表演最赞,第一女配也很好,报社的法律代表和检察官太过重视形式,老律师很赞,丈夫嘛,看了就生气!女主角的儿子是个小帅哥。
写这个记录又看了一遍电影,先用叙述的方式写一次。看的同时发现还可以用刘小枫给牛虻写伦理分析的手法按人物角色的方式来做,有时间再补上。
剧情介绍
女记者Rachel的儿子和女特工Erica的女儿在同一所小学读书,两个人都加入了照顾孩子的妈妈团,由于分工不同,两人从未见面。直到有一天,Rachel找到正在看孩子们踢足球的Erica,表示自己是一名在太阳报工作五年的时事专栏记者,明天,太阳报将会刊登一篇她写的报道,内容涉及 Erica。她知道Erica是一名CIA探员,曾授命去查明美总统前段时间被刺杀是否与委内瑞拉有关,完成任务回国后Erica的报告表示委内瑞拉与刺杀无关,但白宫无视报告,将矛头指向委,发动袭击,表示委要对刺杀负责。
绝对的killer story,一旦这件事被报道,白宫将面临公众质疑,而Erica的特工身份也将暴露,对特工来说,身份第一重要。更复杂的地方在于,Erica的丈夫是一位大使,他对当前白宫不满,写了很多批评文字,就连Erica本人也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的丈夫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同时,她本人也被怀疑是否由于报告被忽略而选择找到安全的渠道公布此事。
电影很快将进度推进到见报的第二天早晨,报道引起媒体行业极度关注。Rachel送孩子上学后被FBI请去谈话,检察官要求她说出消息源,要求她去找消息源谈谈,让那个人同意公布自己的身份以保护Rachel,否则Rachel会因此坐牢。因为这篇报道导致国家秘密泄露,危害国家安全。如果 Rachel拒绝1,她就是在做一件危害国家安全,藐视权利的事。
而另一方面,Rachel站在她所代表的媒体的一方需要她保护消息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今后再发生类似政府欺骗公众的事件发生时,有人能够对公众说出真相,媒体需要保护消息通道,否则在权利的渗透之下真相必定荡然无存。
回到报社后,律师得知检察官已经和Racel见过面之后,告诉她联邦政府在调查国家安全问题时没有法律可言,即使有49个州制订了保护记者的法律。但“有人泄露了国家的最高机密,这个人叛国。”联邦政府就是这样看的。特别检查官的权利高于FBI,“他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出你的消息源。” 可见虽然太阳报已经为这则报道做了法律上的准备,但他们没有意识到政府反击的更为猛烈。
这一天,Erica找到Rachel,表示自己和丈夫就要分道扬镳,丈夫将带走女儿,她并不要求Rachel说出是谁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她只希望 Rachel告诉自己是亲近的人还是工作伙伴,Rachel拒绝了。Erica是电影里最可怜的人,由于身份暴露被同事怀疑,被组织调查,无法正常工作。为了女儿的安全,不能同她生活在一起。丈夫也在这时同她离婚,实际上他们过去一定是幸福的一对,Erica的丈夫是她在耶鲁的教授,那时她丈夫正处于另一段婚姻中,巨大的吸引力让他们结婚,但现实使爱侣由爱生恨,坚强的女人要面对现实接受突如其来的一切。更大的不幸还在后面。
Rachel被传唤,审判的进度快的惊人,以至于太阳报请到的大律师只能和Rachel以及她丈夫寒暄两句没有任何准备就开庭了,由于Rachel 拒绝2说出消息源,法官判定她因藐视法庭被监禁。她入狱的时候镜头拍到她那做着法式白边手指,这个优雅的女人不知道她将有很久的时间不能获得自由。几个月过去,她一直被监禁看守所中,和CIA的代表检察官尝试在法庭审理前讨价还价(不太懂法律我的理解是这样)。媒体对于这件事的关注度降低,报社在不断为 Rachel缴纳高额罚金,她的处境越来越差。被监禁7个月后她接受了一位著名老牌主持人的采访,看的出来中年女主持人想引诱她表现出脆弱,老公,孩子等等,还想要求她说出消息源。Rachel说3,你们在引诱新闻同行做违背原则的事情,你知道我需要保护消息源,至于你所提到的“他们披露消息也有目的”,我想一旦事情的影响像水门事件或者五角大楼文件事件一样时,那些目的已经不重要了。你们之所以不会被政府调查,是因为政府根本不关心谁告诉你帕里斯希尔顿昨天在哪里吃饭。多厉害的嘴巴啊。也是在这段时间,她获得了普利策奖提名,而最终没有获奖。
Rachel入狱后,她的小说家丈夫曾经希望她告诉自己消息源是谁,但被拒绝4,丈夫很吃惊,认为自己不被信任,他同时对Rachel抛弃家庭为了个人原则去坐牢而心怀抱怨,他带着儿子生活,带着儿子去监狱看母亲,直到有一天他带着新女朋友到餐厅吃饭被Rachel的老律师看到,律师说“如果你认为你妻子要为此负责的话,你俩就不应该成为一对。”
再说回Erica,她由于无法忍受CIA的怀疑而辞职,于是失去所有保护,几个月后被枪杀,知道这个消息后,Rachel第一次问自己“Am I doing the right thing?” 这时她的伤心和愧疚绝不仅仅是现在看上去那样,说到影片结尾大反转的地方我再来解释。
又一次的Rachel得到摆脱这一切的机会,控方检察官拿出一叠CIA人员签署允许被指认的豁免书,Rachel被要求从这些人里指出她的消息源,她又一次拒绝了,她不相信这些是自愿签署的,如果不签字就代表反复调查不得安宁,当然她还有别的理由。她的老律师私下对她说“一个人活的备受尊重,但参加他葬礼的人数却因天气而定,大环境变了,在过去这样的斗争会容易很多,但现在的媒体开始停止这抗争,开始倾向政府一方,包括你所在的报纸几个月前就停止了对这件事的跟踪调查,而你现在像什么样子?你的儿子没有母亲!我保护的是你的这个人,不是你的原则。”
“一个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原则,离开家人进了监狱,人们用他的名字作为节日。一个男人离开自己的孩子去参加战争,人们为他建立了一座纪念碑。现在一个女人在做同样的事,她却被当成怪物。如果我们做出让步,我们该怎么说?'相信一个记者的前提是她不能是母亲?因为母亲会崩溃',事实上,如果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知道这会让我和儿子分开,也许我就不会这么做了。但一切都已经发生,选择了这条路,就无路可退,我相信最后我儿子会很好,因为雷是以为好父亲,他们都会很好,这一切都和我的情报人无关,我的情报人会被指责杀害了Erica.我保证,这一定会毁了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情报人。这不公平。” 然后Rachel说她的情报人在提供情报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这也为结尾埋下伏笔。
接着,一个叫stan的CIA站出来接受调查,承认自己泄露过情报,一切看起来有转机,但并不,stan只是在酒后的谈话中确认了情报,而并非第一个泄露情报的人,这表示Rachel还要在监狱度过更长的时间,鉴于此,老律师告诉她关于她丈夫外遇的事。接下来,美国最高法院终于接受审理此案,在庄严的法庭上,老律师的发言足以让对民主知之甚少的人看了汗颜。他说“监禁记者是那些害怕指责的国家做的事。”
在被囚禁360天之后她在午夜被释放,然而就在她乘车回家的路上,再一次被拘捕,理由和上一次相同“藐视法庭”。
接下来她因妨碍联邦调查被判入狱两年,在去监狱的路上她回忆起她在校车上给照顾孩子们的情景。Erica的女儿Alison找到老师和她,说自己被一个小男孩扯住辫子不放手,于是老师让她坐在Rachel旁边。Rachel的儿子就做在后排,他对alison说"你告状,you just told on nicky.你不应该告状!" “我告诉过他放手,但他总是不听我才来告诉老师的。” 两个孩子争吵起来。Rachel 叫儿子不要这样,timmy说 “But you're not suppoused to tattle.” Rachel告诉儿子“Well,you're not supposed to have to put up with bullies,either.” 不能打小报告,但是也不能任人欺负。
接下来坐在她身边的Alison见她一直在用笔记本打字,问她“你是作家吗?我爸爸是个作家,他写评论文章,但我妈妈不喜欢。” “你爸爸写什么呢?” “他写总统的事。” “为什么你妈妈不喜欢你爸爸写的东西呢?” “有一次我听到他们吵架,因为她发现爸爸用了一些她发现的秘密。” “你妈妈发现了什么?” “委内瑞拉的事。” “你妈妈去那里做什么,度假吗?” “不,她去那儿为政府工作,但你别告诉别人是我说的这些好吗?” “好的。”
一直被保护的情报人,是Erica的女儿,如果Rachel说出来,Erica当然会因对丈夫不能保密而被指责渎职,再后来Erica被害,如果说出了Alison的名字,她会背上害死母亲的十字架,她的人生必定崩溃,所以当她得知Erica的死讯后,问自己是否做了错事。我想Rachel除了保护她所在媒体阶级的原则之下,这些原因让事情更加复杂和细腻。Rachel 是母亲,她爱自己的儿子,她的高尚让她同样也保护别人的孩子,她却因此失去了儿子的监护权。
当然这些都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交换或者报应,事实要更复杂。更要命的是,Rachel的这些心理感受是永远无法讲出来的,无论对外界还是对自己的孩子,我想象在她出狱后,她儿子问起为什么不选择回家照顾自己,而去坚持那冷冰冰的个人原则时,她不能说出其实她是个多么疼爱孩子的母亲,她甚至为了保护一份母爱放弃了自己的自由。
如同她自己说过的话“一旦选择了这条路,就没有退路。” 有的人说这部电影最后的处理方法是折中和妥协,把Rachel坚持的理由转移到保护孩子的角度上,也为对抗国家安全找到良心的道德的支点,我并不那么理解,这个结尾非常巧妙,特别是看第二遍的时候,结尾和开端像迷,像钥匙和锁,答案很早就在,非常东方的处理方法。
5个特工去委内瑞拉调查回来的报告中,只有一份是证明其没有责任的,但是报复行动还是发生了。虽然无法证明其正确性和评价总统内阁的判断力,但当我们自己处于瑞秋这种情况下的时候,才会感触到我们是多么的渺小。我们常说为了国家的利益要牺牲个人的利益,即使是违背正义,沦丧道德,亵渎真理,也要义无反顾。但是正如本片所揭示的瑞秋这样一个小人物,我们从最初到最后一直揣摩着她的内心,旁观着她的遭遇。她做了所应该行驶的权利,却遭受了不该遭受的痛苦。仿佛只要一切和国家安全挂上钩的,任何法律和草案都得做出让步。原来我们每个人民群众,身上都有一个卸不掉的国家枷锁。起初我认为是法律的无情,但是这种无情可以更扩大到整个国家的利益基础上。只要涉及到国家的爪牙,那么即使用于保护我们的法律和草案也失去他的意义。我们每一个人被一个看不到的高墙所围住,我们只能在范畴之内行驶自己的权利,越过界限 就会遭受迫害,只因为我们与政府相比 太渺小了。
《nothing but the truth》(《真相至上》),讲了一个从平凡到伟大的故事。影片叙事和拍摄技巧未见得如何,但导演罗德•拉里所见长的影片内涵构造却十分出色,尤其是从导演系列作品中看出的一脉相承,那是好莱坞所少见的良心。
这部片子乍看是一个记者坚持新闻伦理的故事,但我作为新闻专业的学生,非常清楚这并不是全部。在一个没有良心和基本正义的地方,真正的新闻自由、新闻伦理是不可能存在、也不被需要的。
美国新闻法律和相关修正案虽然规定了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但随着近些年来美国国内威胁感的上升,包括爱国者法案在内的许多新通过的法律法规,还是越来越多的开始干涉公民的神圣私人领地,从居所到思想都难幸免。但现在美国法律认为在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记者应当跨过伦理供出信源。现实中许多记者就是这样,甚至一开始就对可能招致麻烦的新闻避而远之。开始时候人们都认为,瑞秋•阿姆斯特朗很快就会在法庭和看守所的高压之下屈服,但这个女人并没有这样做。
我以为整部电影真正的悬念,并不在于谁是那个给记者提供信息的人,而在于这个女人到底能不能坚持到底。
看过影片,最值得讨论的是这几个问题:
1、瑞秋•阿姆斯特朗坚持的是什么?
最开始做这条新闻,是因为需要报道事实真相,这是记者的职责所在,从她跟编辑说这个独家新闻的神情可以知道,瑞秋很激动,也有丝想一举成名的虚荣。毕竟这种能角逐普利策奖的新闻是所有记者梦寐以求的。但是为了虚荣,不值得她背上藐视法庭的罪名被羁押。后来面对特别检察官,面对法官和陪审团,她坚持的理由,是记者有责任保护信源,也有为信源保密的特权。但是特别检察官在法庭上用“国家安全”这个无比堂皇的理由,让她的坚持也没了道理。数月之后,就连瑞秋自己的律师都打了退堂鼓开始劝她张口。
瑞秋打动律师的那番话,说明了一切:她如果知道自己会落到今天这样的境地,作为一个母亲她可能不会做这条报道。但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没有回头路。她必须保密,更重要的是这样做才是对的。
国家虽可气势压人,但她至少可以选择不屈服。一句“国家安全”并不足以消解一切个人权利。将一个保守秘密的记者收监将近一年合理、合法在哪里?这只是社会性与自然性的对抗。
社会化,是让自然人去重新养成一套行为法则、道德法则,允许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自主选择适用的伦理,从而更适应生存的需要。当一切成为习惯,世代传承的那套根本的道德伦理准则,逐渐动摇甚至消失。一切只剩“相机而动”。
检察官以效忠政府职位的腔调说,这是他的工作,他有充分的权利去做他对瑞秋做的那些事。是不是这样?当然,在某种伦理中是这样,认为对待工作就是要不择手段的去完成,这是社会性对合格社会成员的要求。伦理在不同条件下可以变化的那么迅速,以至于有时可能前后相悖。而在分工细密、竞争激烈的社会里,这却被广泛接受和认可了,虽然并不意味着这样做就是对的。
瑞秋的坚持变得不合时宜,甚至有些人搞不好还同意检察官的观点,“她包庇罪犯,就业是一个罪犯。”这都是在社会视角下的判断。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只是一种伦理的结论,更别说这种伦理是衍生的、次级的、蜕变过的。
我们原本是有一套伦理道德体系,就是人内心的道德守则、是良知,哲学上叫做“自然道德”。这种基本的是非感——什么是什么,什么不是什么。是绝对意义上非黑即白的。就好像瑞秋的儿子在车上说的那样“你这是打小报告,打小报告是不对的!”是一种人之初生而具有的直觉。
瑞秋一直在坚持的就是这样的自然道德。她的信源那个小女孩是在不自知的情况下给出了信息而她答应会小女孩保密。在自然道德判断中,真相值得追求,揭露罪恶与保守秘密是对的;而告密是不对的,背叛违约是不对的。瑞秋只是跟随了自己的良知。
在大部分时候,社会培养我们适应的自主道德与自然道德是一致的,人们感觉不到不妥,但也有很多类似瑞秋遭遇的时候,需要进行艰难的抉择,在这样的时候才能看出人的高下。
2、为了坚持自然道德,多少代价是值得的?
这个问题乍看起来很理性,但实际上没有意义。
对于一个信守自然道德的人而言,坚持不能被衡量。就好像中国前几年那个著名的社会大讨论“大学生救老农民被淹死值不值得?”一样,答案就是——没有值不值得,只有应不应该。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是人应该做的。
我并不否认,自主道德或者说是这个社会上流行的各种道德伦理守则,会更有效率、更“理性”,大部分人都这样做,但这并不会从终极上让我们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瑞秋为了自己的坚持几乎一无所有:自己在监狱里遭到毒打和限制自由、精神严重摧残,一年多的关押后还有两年刑期,她失去抚养权眼看着儿子与自己疏远,丈夫迅速变心。这个女人,这个记者,为了一点坚持,付出太多。她所付出的,甚至超过了人们对于一个记者、一个母亲、一个女人所要求的程度。
最后她干脆把自己的结婚戒指送给检察官当做“战利品”,要知道一年多以前她刚进监狱都不舍得摘下来。婚姻是社会对人的一种安排,而这场婚姻的迅速破裂是因为,丈夫选择独善其身,他的道德是另一种。这正好非常讽刺的说明,“相机而动”的伦理根本不可能有幸福。而导演也借片中律师之口说出自己的意见:这两人根本就不应该在一起。自然道德和自主道德从根本分歧,表面的美满只因未到考验的时刻。
3、告密与告密者
人不应该告密。但许多人都做了这样的事情。在影片中有人告密,在导演罗德•拉里2000年的《暗朝汹涌》里有人告密,在美国的麦肯锡时代有人告密,在柏林墙那边有人告密、在苏联大清洗期间有人告密,可悲的是在中国文革期间,甚至“告密光荣”。这是多么乾坤颠倒的世界?!
我看了章诒和女士的几篇文章,也看了聂绀弩刑事档案,还看过巴金的回忆录,这些我一直知道发生着的事情,还是证据凿凿更让人震撼。
这些人都可以找出一万个理由来,说自己受了压力,迫不得已,说本性并非如此。事实是,他们本性就是如此,告密者的本性都是如此,没有借口。
圣经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中国古话说的“血债血偿”,到了现代社会,都被认为是不文明、野蛮。可是文明文雅的方式,就足够伸张正义、足够惩戒罪恶?我们相信法律,只是因为我们选择了社会的游戏规则。可惜这个规则不能面面俱到不说,还包藏权力的私心。
从历史上看,告密者往往生活的很滋润。他们的罪孽,往往可以因为政治的原因而被忌讳或者隐藏。而那些只是自己的信仰和道德伦理与“有权的那些人”不同而被告密的人,做了历史的炮灰。用自然道德直接就能判断,这都是不对的。告密可耻、告密导致他人受伤害的应当承担责任。可不公平也不正义的是,这些人往往逃脱制裁。让善良的人们怎么接受这事实?
在朴素的正义观念、刑罚观念中,“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血债血偿”意味着有罪必究,绝不饶恕。可一涉及政治,现实就龌龊得让人气馁。告密还罢了,对更严重的犯罪,各国政府都还时常期期艾艾。
犹太人没有迟疑过:摩萨德和犹太复仇组织在战后一直追杀纳粹凶手。罪魁艾希曼在阿根廷被抓获送回以色列受审,以15 条罪行判处死刑,尸体焚化沉入地中海;另一被称为“里加屠夫”的赫伯特•库克斯被复仇者击毙在南美某国的犄角旮旯里。
如果我们用这样的态度对待告密,对待人性恶的罪行,情况怎么也不会比现在更差。
4、关于环境和个人选择
为什么选择告密?无非是因为这样生活起来能少一些艰苦、有利可图。
其实选择一直都是存在的,对与错、善与恶、难与易,生与死,这些选择甚至是一望便知的。你大可以坚持自然道德朴素的是非观干净的活着或死去,不去走“捷径”。
出现这样的事情,全怪人自己也不客观,他们生活的社会也难辞其咎。社会允许告密,收容甚至犒赏告密者,才让这种事情不得断绝。甚至说的远一点,告密只是人道德偏差的一种行为而已,还有许多其他。而多少悲剧,都是因为正义不得伸张,都是因为环境和人力交互作用沉入堕落的螺旋。
社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权力运作毕竟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必要的时候当权者就是耍手段、搞高压、混淆视听,无所不作。一方面是自保的需要,一方面只因它有这个能力——暴力(国家暴力)。
我认为,在一个正直良好的环境里,人是可以做出正确选择的。可惜,诚如李敖在《天堂不是我们的》一文中写说:垂死前的苏联老一辈“职业革命家”卢巴雪夫(Rubashov)曾表示:“我们全走了!只留下你们,历史在你们手里,我要能叫你们明白我当年的好梦和一开始就做错的地方就好了……我的儿子,休想能硬把天堂造出来!”这是一句多么凄惨的哀呼!这种哀呼的深刻意义,在于告诉人们,天堂是渺茫的,想在人间造天堂的人,是一场好梦、一场一开始就做错了的好梦,天堂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所以更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是——环境已然如此,我辈该当何如?
马克思•韦伯讲:“在无数情况下,获得善的结果,是同一个人付出代价的决心联系在一起的。”、“一个人得确信,即使这个世界在他看来愚蠢不堪,根本不值得他为之献身,他仍能无怨无悔;尽管面对这样的局面,他仍能够说;‘等着瞧吧!’只有做到了这一步,才能说他听到了召唤。”
不管什么时候,这就是有良知、有使命感的公民选择的道路,虽千万人吾往矣,他们会下定付出代价的决心。
5、国家与个人
这是一个宏大的主题。我只想说一点自己的看法:有先贤说,为了自由,人必须始终与国家做抗争。个人选择道德守则都如此困难,我们对国家的期望值便应该放的更低,因为掌控国家的是政治家。
片中仅仅因为爆了国家军方的丑事,女记者便迅雷不及掩耳的被当做“叛国者”、“罪犯”,她拒绝国家意愿,于是在国家机器里受倾轧。一个势力更渺小的个人,与几乎无所不能的国家和政府正面对抗,毫无胜利希望的痛苦会将人吞没。
国家对违背它意愿、阻挡其利益的人,从来毫无宽容可言。美国在911之后的许多行为,都已经赤裸裸的剥夺个人权益,这是国家的膨胀,也是当权者的膨胀。打上叛国者、恐怖分子的标签,国家便可以对其为所欲为,随便关到古巴小岛的监狱施以酷刑,连司法程序都不必麻烦。绝对权力下,必然是绝对腐败。国家时常会混淆自己的权力与权利,必须警惕,必须通过自由负责人的媒体来监督。在中国,尤其是这样。
影片结尾,在不会造成太大伤害的情况下,女记者说出了获得信息的原因,换取减刑三年。她也没有坚持到最后。这是导演本人的通透,现实无奈,电影也不会happy ending.
但重要的是,这个女人在最艰难的时候坚持下来了。而只有在困难的时候,才能显出坚持的意义。伟大的人,与他的原则是不分离的。他的自然道德就是他的原则,这些值得付出任何代价。
在没看到结局之前就已经想给5星的冲动了,不仅涉及了新闻媒体人的权利与义务更看到在国家安全政治下每个人生活的改变,同时不失对家庭与女权的变现。在第12个记者节看到这部片我感到很欣慰。最好看到结局时,就想给影片6星的冲动了!结局见长的影片给人余音绕梁之感。这个世界很复杂,坚持任何事都太难
admire those who stick to principles and choose to do the right thing even it's a lot harder.
结局啊结局啊!!!
"囚禁记者?那是其他国家的事,那些害怕人民的国家,而不是珍惜和保护人民的国家。"——伯恩斯坦
囚禁记者?那是其他国家的事,那些害怕人民的国家,而不是珍惜和保护人民的国家。
巴顿要求瑞秋说出消息来源,这一招看似没什么杀伤力,其实非常歹毒。如果她不说,就可以顺理成章拘留她,通过长时间的拘留摧毁她的意志。如果她说出来,她就会被业内唾弃,成为业界耻辱。而且再也没有人会给她情报,因为她有泄露消息来源的前科。就算联邦政府不拿他怎么样,她的职业生涯也会毁于一旦。就这样,巴顿成功把总统、政府的问题转移成了瑞秋的问题。结局也是神来之笔。他们总是说情报人犯了叛国罪,是一个泄露国家机密的卖国贼。但结果是一个小女孩告诉瑞秋的。一个几岁的小女孩,怎么可能是卖国贼,怎么可能是间谍,怎么可能有不良的居心?这结局真是打脸啪啪响,他们觉得有人要陷害美国总统,但事实是根本没有人要陷害美国总统,只不过是美国总统做了一件错事,阴差阳错之下被记者知道了,然后报道了出来而已。
不给5分没天理啊
故事整体节奏、描述都不错,但有一个环节设置得不太合理。本片一直强调的是对真相得坚持,那记者大可以隐去公布这位CIA特工具体身份这个事情,直接说关于总统刺杀的真相就好了。既然她相信女特工调查出的事情,明明就是和女特工站在一边的,女特工才算是她的料源啊,她怎么能把她曝光?尤其她的实际料源其实是她女儿。。。。她没想过公布这个事情会给她以及女儿带来的困扰吗?
我尊重你强大的内心,你坚守的原则。真相高过一切,高过一个人的生命,高过你的丈夫和儿子。 只是你出卖了你的承诺,你答应小女孩不告诉任何人的承诺。你也得到了惩罚。
“随着时光流逝,政府手中的权力渗透到各个角落。这些当权者,无论何党何派,都只想着让自己永垂不朽,而人民才是最终的受害者。”这部电影,题材挖掘得出色,各项都好。但我觉得结尾确实有惊喜,但不是惊艳,有商榷的余地,让电影的魂失去了一半。看完之后深深地觉得,权利是一种奢侈品。
“一个人可能过上好生活,受人尊敬,热衷慈善,可到头来,来参加他葬礼的人数,还是取决于当天的天气”——非常喜欢这句台词。如果你对美国的政治不感兴趣,看这部电影就是折磨自己的过程,还好结局会让你幡然醒悟,你多少会试着从女主角的立场去看问题,也就理解了她的选择,尽管这选择让她遍体鳞伤。
她是一名伟大的公民、伟大的记者、伟大的母亲、伟大的女人,她更是一种伟大的发着光的信仰。
被科普了第一修正案,“出版自由是指在出版方面不受事前限制,而不是指出版以后即使涉及刑事问题仍可免受处罚。”基本上是我对Rachel获取信息方式的态度,但是政府的问责手段未免太极端,所以各打50大板吧。
蛮震撼的。。。“伟大的人,和他们的原则是统一的”
金句很多: A man can live a good life, be honorable, give to charity, but in the end, 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come to his funeral is generally dependent on the weather.
1.“对于真正了不起的人来说,人与原则是没有区别的。”2.影片没有表现因为“真相”所带来的对社会舆论和国家权力的影响,而是聚焦在记者身上,核心是记者的坚持,是人对自身原则的捍卫,个人权利与国家利益、真相与国家安全孰高孰低的辩题。
1 从一开始的偷换概念到转移视线缩小视面——什么是“叛国”,谁在“叛国”,是“叛国”还是“叛权”。 很多时候我们被暗示被告知并且相信我们潜意识里默认的,我们甚至都没有花一分钟去想过。 2 这部电影平平淡淡的拍就够了,对承诺对原则的坚持永远充满力量。
我真是害怕啊,我怕我做不到啊...向那些真的勇士,表示我全部的敬意!|| that I realized that with great people,there's no difference between principle and the person.
又是美国式的个人与政府斗争的故事,但没有夸大个人而倒是做出了绝望的调子,结局也着实意外,靠情节和表演抓人,两位女主演的表演真的很好;或许在天朝一辈子也看不到这样的片子吧。
有些电影就是前面90%都静得让人不知所云,会给人一种烂片的感觉,但看了结局那一分钟就有给这部电影打六星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