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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念足演技在的好剧 结局意外但其实是完美的深刻 第一集 如此展开的故事 张力十足 让人顿觉期待 后面几集 比我想象的黑暗了不少 牵扯很多种族阶级因素 无辜的少年在警察那里suffer然后又惨死 无辜的家人 而且是几个儿童 也因此被杀 配乐仿佛回到了使女的故事 撕裂的金属声音 没想到如此的压抑 可怜天下父母心 法官操碎的心 和儿子弱者的拆台 更令儿子这角色让人烦到不行 结局确实让我意外了 但是却是最高明的 最深刻的 甚至以这个故事来说是最完美的 另外一细节 新奥尔良看起来家里平时也吃煮大虾 Cancun海鲜不要太好吃 馋够呛
如果说第一集,表达的意思是犯罪,肇事逃逸和表达出来的刺激感,紧张感和期待感,那么第二集,绝对是初次展开本局框架,或者说,第二集比第一集的铺垫还要多,可能是因为第一集给观众留下期待感,第二集慢慢铺垫展开故事,这是“快餐文化”带给我们的影响,毕竟,一个庞大的框架,慢热的故事,无论后面再怎么精彩,你第一集没耐心看不进去,又有什么办法呢?(当初第一次看绝命毒师,强忍着看第一集,连一半都看不下去了,过了好久可能一年吧又回过头来耐着性子看,从此沉浸其中,至今未能超越。)
简单说说吧,以下内容严重剧透,剧透,剧透,重点说三遍。
第一集其实很简单,从简说下,儿子开车撞死了人,跑了,父亲带儿子打算自首时,发展是黑老大儿子,从此开始了一系列神一样的操作消除痕迹。
第二集就复杂多了,也会无聊一些(铺垫全放在这集了),父亲找到市长朋友(确切说是市长竞选人,最有可能成为市长的人),请求处理肇事汽车,让其彻底消失,市长又找警长,警长又找警察小弟,小弟又找小小弟(这年头托人办个事容易吗?不怕你有能力,就怕你猪队友),请注意,这里开始,高能预警!
警长找的人,小莫,从警车出来,后背别着枪,应该是警察实锤了,同时,他还有另一种身份,欲望帮成员,这些是后话了,在故事里,小小弟美滋滋开着车,但因为闯了红灯被警察逮捕,看到这里不禁捏了一把汗,想着真是猪队友,但后来的种种,要我有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如果肇事车被小小弟顺利销毁,那么本剧就是很简单的追踪和反追踪的故事,突破口很多,不说车,不说bug太多的儿子,还有各种目击证人呢,随便哪个都能开展一系列紧张又刺激的剧情,但,偏偏因为小小弟闯红灯,导致肇事车暴露在公众视线里,从这一刻开始,其实就已经到了高潮。
车里有太多关于儿子的DNA,到这里时,顺着剧情发展,想保护儿子必须付出很多代价,也会有更多知情人,起码要打通警局内部,消除个人档案啥的,或者把双方摆在明边上,真刀真枪找关系各种干仗!
但导演偏偏又说了不!
即便是小小弟把事情办砸了,但后续的一系列反制措施也未免太迅速太厉害了吧,上来就让小小弟当了这个替罪羊,小小弟认罪后,小弟给警长打电话说的也是那么娴熟,警长打电话给“市长”,说我们安全了,很显然,对于这个结果,都是那么的理所应当,不得不怀疑,这是有预谋的,而这一切,已不再是法官所能控制的了,从请求市长朋友帮忙的那一刻,事件已然脱离了他所能想象的轨迹,向着未知的远方前行……
也许,小小弟并没有闯红灯,也许,两个负责逮捕的警察也是事先安排的,也许…在法官向他市长朋友提出请求的那一刻,一个全新的计划便已然在市长心中生成,也许,市长朋友想拿下最大的黑道家族,坐稳市长位置且不受任何威胁。
这一刻,一个普通的肇事逃逸案,上升到了帮派之间的较量,新奥最大的黑道家族与(市长支持警长保护伞的)欲望帮的较量,法官和他儿子已然掉进了这个漩涡里,他俩所要受到的种种威胁太多了,也许“市长”比黑道家族更要危险,不管哪边赢,对法官父子二人都是一个生存大挑战。
最后交代一下,法官的老婆非自然死亡,应该是在商店被抢劫犯枪击致死,不知道和“市长”有无关系,而“市长”朋友绝非单纯好友,而是别有用心
总之,破局的关联,只能在之后的事件里找了。
而此刻,他们二人,已为鱼肉。
非常好看,从法官一开始想带孩子去自首,但最后法官为了孩子一步一步放弃自己的原则,变的虚伪与蛇。故事中间充满波折,部分环节精彩的不禁让人拍案而起。剧中十分详细的刻画了法官的心里变态,演员的演技高超。看着法官一步步沦陷真的让我想起了老白,感觉外国人十分的注重自己的家庭。法国和老白都不顾一切的牺牲自己去守护家庭,但最终却事与愿违,自己毁了它。
在歌声中安迪走出了强加于他的监牢,在歌声中法官走进了自身编制的囚笼。
迷暗的清晨,浑浊的呼吸,沉重的脚,沁湿的后背,开头几个镜头已令人产生一种猜疑:这不会是一个轻松的故事。
迎面而来的电车,显示我们的主人公奔跑在他不应该奔跑的轨道上,这无疑也是一重隐喻。
极高的俯瞰镜头,多少暗示本剧将以极高的道德之眼,凌厉地审视这个故事的发生。
主人公进入一片墓区,靠坐在其中一座墓碑之前。而平行出现的另一个镜头是少年从书桌上捧起一个中年女性的照片,神色哀伤。我们很容易就能联想到镜头试图暗示的信息:这是一对父子,照片中的女人是分别是他们的妻子和母亲,而且女人已经去世。
节奏加快,少年准备上学,他使用吸入器的动作不经意地告知我们,少年是个哮喘患者。
他随身带着相框,匆忙剪下几朵小菊花,将他们放在副驾驶位,最后将吸入器也丢在旁边——这个重要道具得到了强调。
车子驶出院落时,街对面的邻居看在眼里。
场景跌入另一个家庭,一家四口,父母儿女,场景中的声音元素与光线都是明快、有活力的。这与上一个家庭的孤立、昏暗与沉默判然相异。
这家受宠的儿子从父亲那里得到一份惊喜的生日礼物——一台出色的摩托机车。
于是此时,两个少年均已开车上路。画面在两人间的摆动,也令人产生不祥与不安的猜想——也许将有一场悲剧性的车祸。
但是悬疑将被暂时延宕,本剧的主人公还要完成他晨跑的任务。他来到一幢简陋的低房门前,对里稍作探望、打量,没有说话就走了。屋子里有三个黑人孩子,没有监护人在家。
在点缀着不安感的配乐中,再度出现两个少年正在驾驶的交叉镜头。
开着小破车的少年在一个显然位于黑人街区的商店前停下车,将母亲的照片和菊花放在店前,令人联想少年的母亲的去世与此地有关。
一群同龄黑人的逼近让他紧张起来,急忙驱车逃离。
黑人青年浓烈的敌意和地上破碎的照片缓缓诱出剧中潜在的黑白问题。
黑人社区的敌意令白人少年越来越紧张,哮喘发作起来,吸入器被颠簸到座椅下面,交通事故的细节因由被一步步埋下。
这时,事故发生了。嘭!摩托少年飞出的身体在惯性中翻滚,卡在汽车前轮下的摩托车与地面迸擦出剧烈的火花。
追赶哮喘少年的那辆车中的黑人青年没有理由没看到这出事故,但是他们随即开走了,没有施救。
一头犬目睹了这一切。在这里,犬的双眼与邻居的目送至少有一重相同的意思,起旁观视角的作用——而并不一定起证人的作用,代表一种沉默的注视,带着一种超然的间离色彩。自然之眼就那么看着罪的发生,看着人们如何地自我作为。
车祸之后细节被篇幅奢靡地记录下来,简直是一笔一笔地在细细描摹。低声轧轧的轮毂,缓缓旋动的头盔,撒在前景中的一只鞋,底盘沥油的车,缀几声鸦鸣掠掠,以及未曾熄火的电机白噪音。
车厢久久地静伫无声,镜头微微向车体进逼,使我们仿佛能听到哮喘少年的慌乱压抑的心跳。呀——车门打开的声音仿佛轻轻拧开了一个易拉罐大小的压力阀,好歹令人缓了一口气。但紧张的呼吸依然如哮喘的症状,片刻都不容快畅。
滞重的呼吸声简直完美地控制了观众的胸腔,掌握了整个场景的节奏感。后背的跟随镜头将观众的卷入当事人的情绪位置,正面的面部拍摄又如同将肇事者的表情盖章印戳,那份惊恐、畏缩、茫然,也令观者感到无措。
两个白人少年终于照面,他们的家境、生活、性格全然不同,这多半是他们人生中第一次见面,而且将会是最后一次。但他们——以及之后我们还会看到的一个黑人青年——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是同龄人。一场与恶意无关的事故,翻覆了他们的命运,也将他们的人生紧紧纠结在一起,并且甚至在不远的来日还将搅动这座城市的秩序,以及审讯人性深处的道德与罪愆。
腿骨翻折,脑后血流成泊,更可怕的还有看不见的破碎的内脏,摩托少年已经没救了,他上身还穿着姐姐的黄衬衣。这张有着纤细蜷曲睫毛的精致面庞如同中世纪宗教画中的美少年,嚅嗫的口唇想要说出什么话来,这是他料想不到的遗言方式与时刻。
直视死亡的强压令哮喘少年落下泪来,他将耳朵凑近摩托少年的嘴唇,但语言已永不能成形,气流从腔体喷出的“遗言”是血浆。
弧线好看的眼睑中那双美丽的眼睛很快就暗淡下去,镜头依然在残忍地渲染暴虐的死亡,生命恰是在突如其来的死亡面前最富生命力。如同目睹一江东水刹那倾空不可回转,那般短暂的极致,那样脆弱的华丽。然而这稍纵即逝的一幕却永恒性地停留在见证者的眼底。死者已矣,生者安适?
严重的窒息感不仅体现在情景场域,也实质性地令哮喘少年无法喘息。漫长的爬行与窒息的呻吟将观众的咽喉扼住最后一程,与这种生理痛苦的延迟相伴而来的其实是精神的愉悦,电影何尝不是一场施虐仪式。当吸入器终于派上它的用场时,它既拯救了哮喘少年免于窒息,也解脱了观众的生理受难——却也同时解除了观众的精神宴飨。吸入器的按钮在这里既在实际意义上缓解了患者的症状,也在抽象意义上缓解了“观众的哮喘”,故事内外的节奏氛围随之一变,剧情与观众的情绪都驶入新的轨道之中。也正是此时,哮喘少年“清醒出境”了,畏罪的恐惧瞬间驱走了正义和负疚,他逃走了。狼狗的下蹲和探舌,自然可理解为对嗜血的准备,但也从影像意识中流露出对少年的挽留和失望——正如观众的心理一样。
当狼狗舔舐逃逸现场的死者血迹与俯拍中有意被强调的法院廊柱的线条这两个画面对接到一起时,牵动的是你心中怎样的情绪?悠悠冷冷的背景配乐在法院恢弘而空荡的内外景中,给人以上帝的凝视,这种凝视带有道德审判的意味,有一点伤感,有一点冷酷,还有一点嘲弄和讽刺。
当结束晨跑的主人公——法官跑进法院内景中时,整个空间都是被阴影充分笼罩的,阴影不仅落在穹顶和四壁,还将他的身躯厚厚地包裹。
当法官在淋浴时,镜头和配乐又给人以圣洁之意,仿佛他在接受精神性地沐浴、洗礼。
但是镜头却旋即切换到他抛弃遇难者逃逸现场的儿子,一个靠在等信号灯时给人擦车玻璃要钱的黑人将一桶不见得多干净的水不由分说泼在挡风玻璃上,拿着刷子胡乱地擦洗起来。这样的镜头冲撞给我心中带来的反而是不洁的感受。哮喘少年的惊惶之举仿佛表明这样草草的“擦拭”和“清洗”,是洗不净心灵之“罪”的。也可以说,这是对后续剧情中,法官进行的一系列掩盖行为的预审。
接下来一个镜头更为恐怖,让我们再回味一下。法官低头看着镜头,整张脸沉浸在黑暗之中,看不见表情,水流从他的头顶流到额头、眉骨,再从眉骨凝成两条线,倾注下来。一个将要失去面目的高尚之人将会变得多么可怕?我们只能随着故事去见证。
哮喘少年给法官打去电话,让我们确认了两人的父子关系。
接下来是一个很日常的庭审情节,将让我们看到法官主角日常的一面。
在进入情节的开始,出现一个细微的小插曲,一个名叫费玛丽的嫌疑人名字与单词female拼写相同,法庭人员“自然而然”地将她的名字念错了。费玛丽当即纠正对方,并说自己昨天就纠正过他一次。加这个小细节干什么呢?我想这样的小细节会在之后的故事中不时穿插,因为我猜测这个故事不会仅仅只是落足于人性之上,它必然也要踢到体制这块铁板。一个体制是死是活,是否公平,有没有将每个人都放在眼里,会从大的案件中体现出来,也可以从小的细节中被看出来。
相对法庭通报受审人员名单的公务员,法官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先是关心一名老律师的身体,并为自己的唐突致歉。但是与后面大桥上抛弃证物的情节一对应,又会产生反讽,当时法官欺骗交警自己得了前列腺癌,灵感正来自这里。
接着,法官做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一件典型事件,稳固了他在观众心中的日常形象——请注意我在这里并没有暗含讥讽,如果存在这种意味那一定是来自人性本身的自我讽刺性。这件事让我们知道了他晨跑时去到那家人门口的真实原因——为了司法的公正性,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存在疑问的细节,因为他的判决能影响的不只是嫌疑人自己,还是她背后的四个未成年的孩子。
法官在听了白人警官用“精确”的证词对一个黑人母亲费玛丽进行的指控之后,将费玛丽身边最大的孩子尤金请到前面,让所有人能了解这个家庭的破碎,这些孩子无助和危险的处境。从对话中还得知尤金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是混帮派的,这是一个重要的伏笔。法官之所以细细询问费玛丽的孩子,也是提示白人警官,他的证词将会产生的影响,希望他能自觉撤销指控,因为法官知道白人警官做了伪证。法官早上之所以跑步到一幢旧房子门口——也就是费玛丽和尤金等孩子的住处,正是为了现场验证白人警官的证词。那是一幢shotgun house,之所以会这样称呼这种房屋,是因为站在前门,能看见一条走道,直通后门,所有房间都在走道两侧分布,用一把霰弹枪能将子弹直接从前门打到后门。而白人警官声称自己站在前门,看到了浴室中的费玛丽正在藏毒,这是违背常理的。
在这一段情节中,当法官走上台阶时,在相对位置上他已处在高处,意味着道德审判的势态已经形成,这很自然地在镜头语言中得到体现——仰拍站立的法官,俯拍局促地坐在证人席的警官。毫无疑问,他用缜密精准却充满人情味、尽职甚至超于职责范围的行动和语言,洗清了对一个无辜弱者的诋毁,也挽救了她有倾覆之危的家庭,而白人警官作为令人不耻的那一类人,反衬出的是法官这一类人的高尚德操。
尽管我们会产生一些不安的疑虑,作为一个法官他为嫌疑人的所作所为是否已有过度之嫌,毕竟他好像将律师的工作都已经做完了,双方在场的人员仿佛都只是作为他的陪衬而出现。但没有人会怀疑法官于庄严法理之外充分流露出来的可贵人情。这正是这一出戏的情绪重心所在,它稳固了法官大人富有同情心的道德形象。如果没有这一稳固形象的先行确立,之后的反转将失去戏剧力量,也失去道德合法性。我在看《甄嬛传》的时候就一直为剧本对甄嬛这个角色的初始设定非常存疑,因为我分辨不出编剧到底意图将她确立为一个天性单纯善良的人,还是一个本就心机深奥虚伪的人,这会观众非常警醒自己对主人公的共情——尽管这也是一种应该具备的效果,但我并不认为这是创作者有意为之。在我看来,甄嬛最初所处的道德位置就是模糊的,从未被清晰地确立过,清醒的观众难以轻松地说服自己去认同这样的角色,因为这样的影像骗术还不够高明。
显然没有以正确方式应对事故的法官之子亚当在事故发生后,因为“毛手毛脚”,留下了过多的“破绽”。(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不打的话,就是在指控他是一名犯罪分子,在进行自主犯罪,可我觉得事故属于双方责任,不过摩托车在这样的道路上高速行驶和开车时因为哮喘发作而驾驶不当,哪个责任更大从一开始就不是故事的重点。即便出现逃逸行为,亚当也并不是那种真正冷漠的恶徒,更多体现出的只是一个并不成熟的青少年在剧变前的措手不及和一念之差。)这些“毛手毛脚的破绽”包括却不限于:让911得到了他的报警录音,在事故现场留下太多指纹和将成为关键证据的吸入器,去加油站加油导致被监控拍到,与排队加油的其他人打招呼看到脸,甚至露出衣摆上的血迹。当然他最大的错误其实是一时犯蠢逃离了现场。这大量的破绽对故事的意义在于制造了非常大的障碍,迫使法官在为儿子掩盖时将费尽心机,疲于奔命。我们可以预料到事情将会越来越失控,而主人公的良知人性将会面临越来越深的煎熬。只是我们不知道何时何地才是终点。我们也说不出我们究竟是在希冀不要看见深渊的形状,还是相反——我想身为一个观众,我们无须避讳内心的凶险冀望,因为观看本身就带有无罪的原罪,我们当然在期待着深渊的发生。
亚当将死者手机扔进郊区桥下的河里,通过他的眼神你也知道,他此刻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观众也没有理由为他开脱。
当他开车回到家门口时,对路的邻居再次目睹了他的行踪。
亚当忍受内心煎熬,刷洗手上已经干涸的血渍,此时狗再次成为一旁的见证者。他抬头看了一会儿镜子,镜子是我们凝视内心的窗户。他仍然是个幼稚的“cleaner”,将带血的刷子随意扔到垃圾桶,并试图将带血的衣物扔到洗衣机里洗净。相比之后法官的“清洁”处理,经验、心智天壤之别。
法官出庭之后,出现一个穿戴礼帽礼服的黑人,一望身份不低。对话得知法官帮过黑人大佬的忙,帮的什么忙,里头有没有买卖,尚不清楚。
法官回家后见亚当情绪异样,起初以为是由于自己妻子的逝世忌辰。直到经过耐心询问,他才知道亚当撞死了人。
当他得知这一事实的时候,我们看到他对死者深切的愧疚和同情。但是值得注意的是Cranston的演绎方式。他始终使用了一种非常轻盈的声音和动作,这可以理解为法官的温柔性情与对他人的极端尊重。但这无疑也是一种有意为之的形象塑造。在沉重的事件面前,一个人既能展现充分的同情,又能克制不失仪,未免太完美,这种完美会令人感到疑虑。而且当法官的形象呈现后续的裂变和翻转之时,之前给观众的印象越是美好,之后就越会令人清醒、冷感,从共情的情绪中抽离,变成审视。
在法官与自己的孩子对话的过程中,我们无时无刻不能感受到他对孩子的爱,我们能意识到这是他心中对已逝妻子的承诺——要不惜一切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这也成为他随后徇私枉法的根本动因。
法官与亲生儿子的谈话令人想起在法庭上,他对无辜的被告人费玛丽的尽心呵护,两个时刻的共同点是他身上漫射出来的情感光辉。这在平时的工作中或许是极好的品质,但是在私事中却暴露出了问题。因为他的“情”隐隐是凌驾于“法”之上的。这里我希望你能注意到的是此时与之后法官的一连串语言与动作。在法官与亚当谈话时,他已在引导亚当,倾向性地为他建立脱罪的供词,不过这一点或许是下意识行为,但也说明即便他身为正义的守护者,他也只是一个充满感性的父亲。
成熟的法官自然明白怎样做才是正确的选择,他决定带亚当去自首。可是在去警局之前,他却额外打了个电话,找自己的熟人警官南希·卡斯特罗。等到了警局后,他也不让儿子和自己一起出车门,而是自己先去打头阵。我想这些行为是很正常的,虽然它不见得是高尚的。但是问题在于,法官的既有形象并不是一个庸常之人。因此这里法官的前后形象已经呈现反差和裂缝(I won't not do what's smart just because it's my own son.)。作为一个法官,他更是清楚好的辩护服务的重要性,因此在他还没走出家门时就已经拨通了一名律师的电话,事后得知这名律师是他曾经的学生李·德拉米尔。法官此时拨打的两通电话都没有通,这两个女性角色尚未登场,但是在后文会与他的案件紧密纠结在一起。
带着儿子出门投案前,法官在独处的小隙,捧着脸哭了一会儿,此时我们的情绪仍是完全站在他这一边的。但这是最后一次拥有确定无疑的情绪矢量,稍后情绪就会开始发生位移和分化。
OK,这大概是一个夏夜或凉爽的秋夜,虫鸣声卓著,法官在做对的事情,将他的儿子亲手送到公义程序应有之地,在警局外他缓慢踏着的步子表明他知道这一趟意味着什么。儿子将入狱,自己的工作和名誉都将面临损毁。站在警局门口,他回头望了一眼车厢里的孩子,多少有些决然地拉开了那扇门。直到此时,法官所做的每一步都是对的,尽管每一步也都尽可能追求个人的最大利益,但每一步都是合法的。于是他走进警局,已经将要走到警察的办公桌前,一阵撕心的哀叫却将他扯往另一个的方向。他不能不一眼就认出了那个悲痛的女人是谁,那个紧紧搂着女人的男人又是谁,因为他们是新奥尔良市有史以来最残酷的犯罪家族的教父教母。他也不可能不马上就意识到他们为什么和自己同时处在同一家警局,还如此崩溃失控,因为亚当撞死的正是他们的孩子。此时他的脑海已经应激式地飞速转动了很多念头,就像一辆开在黑夜高速公路上的汽车,他已经能料想到方向只有前方,而前方只有更多黑夜。巴克斯特家族的势力触角,自己与对方的实力对比,真实社会的运行法则,法律程序的脆弱无力……这一切在告诉他一个坏的答案,一个他不能承受的答案,那就是他会失去自己的孩子。
法官映在玻璃门上的脸注视着巴克斯特夫妇,那一刻他已做出决定,那就是推翻自己先前的决定,不再将儿子交出去,而是为他隐瞒。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它不仅是一个公民违背了法律,它还是一个法官违背了自己身为法官的根本价值,这同那个在法庭上的高尚形象发生极端化的分裂。从此,观众对主人公开始新一层的审视。
法官向儿子解释了自己发生根本性转变的原因——巴克斯特家族的险恶。这从一个法官口中说来不一般,因为一个法官的最高信仰即便不是法律,也肯定不应该是暴力或权力,这是令人无法想象的,何况德夏托还是一位这样德高望重的法官。原来,他对法律的信任是有限的。可是这似乎又不仅是他个人之咎。如果一名德高望重的法官都不能充分信任司法正义的力量,那么这个国家的司法体系是一定有问题的。一个法官的眼睛,是和市民的眼睛不同的。市民的眼睛看见的是阳光下的建筑,和行道树下浅浅洒落的阴翳。可是法官的眼睛可以看到一座城市的深层塌陷、暗渊沼泽。相比儿子的一念之差,法官的“一念之差”更为自觉自主(Adam,this is the rest of our lives.)。但无论如何这是一次铤而走险,是他人生中的重大转折,也是对自己的深刻背叛,从此他内心稳定的道德内核发生裂变,他的生活将不得不生活在光与暗的两种对立空间,他的道德信仰将不断与残酷而卑劣的现实发生烙铁与铁锤的交战。但与此同时,法官的抉择也流露出浓厚的悲剧性的无奈。
电视新闻中,巴克斯特家族的老大阴森森的传信令法官更为强化了心中的恐怖气氛,这催促他加紧掩盖真相的步伐。一眼就能看出,法官的处理方式比亚当缜密得多。这显示出一个法务工作者在枉法时的优势。也许行动经验上他一时还显得生疏,但他拥有最严密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而且他懂得城市的权力网络、运行秩序和明暗规则,他其实就是一个人精。只是在服务大众时,他是一个有益无害的人精。
但一个不合时宜的疏忽发生了,他将擦拭过血迹的一块抹布顺手扔在了地上。家养的宠物狗如同间谍般出现,叼走了这块带血的抹布。宠物狗的视线、穿插和在场,令人想起事故现场那条无声注视的(或许是)流浪狗,它们是人类罪恶无声的见证者,我们根本不会注意到它的在场,但这恰恰说明罪恶的无可抹煞,在线性时间的轨迹之内,你无法让一件发生的事情没有发生。归结到法官正在做的是,也可以这样说——你永远无法将留下的血渍擦净。或许正义之眼会暂且失明,但是自然之眼是全能永在的。
法官在收拾车厢时,开着手电筒,又引起了对面邻居的注意。被狗叼走的带血抹布,车祸现场布满指纹的吸入器,邻居的目击线索……等等,或许会成为日后事发的东窗,或许并不会成为证据,而只是在象征意义上暗示着观众,关于罪恶的不容遮蔽,关于人性幽微处的不慎泄露。
法官开车来到大桥,将打包好的一整袋现场证物,投进密西西比河,证物很快会被冲到遥远的下游,消逝无踪。但一个黑人交警让法官陷入一个小小的困局,虽然法官机智地化险为夷,但这再次证明没有密不透风的墙,再周全的计划永远都有不可预测的变数。整个亚当的逃离故事和法官的掩埋故事布满一个个的小小失误,但就是这些蛛丝马迹构成了整张经纬细密的罗网,而为了掩盖这些失误,就势必要开始新一轮的掩盖,直到败露那一刻的到来。
桥上的情节还有两点令人玩味的地方。第一点是法官用来化解困境的谎言灵感来自白天庭上的辩方律师,这样的聪明急智不能不说颇为讽刺。第二点是放他一马的这名交警是个黑人。在白天的庭审中,法官对一个黑人女性宽厚同情,在深夜的大桥上,一个好意的黑人警察对他法外留情,一环一扣,仿佛因果。
忙完一切,法官回到家中。亚当在沙发上看《肖申克的救赎》,法官神态轻松,坐到亚当旁边,拍拍他的大腿,意思是尽管放心,我已经处理好了。影片行进到广播站放歌的桥段,《费加罗的婚礼》一曲丝绒般动听的吟唱弥漫在监狱的上空,弥漫在静谧的夜晚,抚慰着无法平静的心灵,血腥的气味仿佛已不可闻。亚当将背部放平,躺靠在了沙发上,而法官将一个抱枕搂在怀里,一片祥和气氛,混若无事也似。
而平行中插叙的是巴克斯特家族首领夫妇来到事故现场,影像提醒我们并非什么事也没发生,在一个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子使真相沉默的同时,另一对父母正在自己的儿子惨死的现场聆听无声的呼喊。一只遗落在现场的吸入器映入视野,成为啮开这沉默的一枚锁匙。
画面回切,蓝白的冷光映到法官父子脸上,我们发现他们沉默的面庞底下其实压抑着深沉的躁动。镜头缓缓推到法官脸上,那底下深藏着一座深渊。
《肖申克的救赎》救赎的是人类麻木、投降的心灵,它要用追求自由的不懈灵魂来警示人们拒绝被体制同化,视囚笼为伊甸。
《费加罗的婚礼》选段在肖申克,每一串不小心逸出的音符都是人性自由的因子在不断占据着监牢的高空。
对于《法官大人》来说,这首歌在这里是一次反用。在歌声中安迪走出了强加于他的监牢,在歌声中法官走进了自身编制的囚笼。和《肖申克的救赎》一样,这也是一个关于自由的故事,或者反过来说这也是一个关于囚禁的故事。
全文首发于公众号【段雪生】
剧情开头有一处小细节,作为主审法官的老白,对案件中警员的证词有所怀疑,亲自跑去案发现场勘察证实,一个对底层民众富有同情心,同时又恪守法律公正性的干练形象非常的鲜明
然而当法官角色转换成慈父,面对肇事逃逸的儿子,以及很有可能来自受害人黑帮父母法律之外的无情报复,老白并没有犹豫很久,儿子的安危被置于一切信念之上。于是乎职业法官的缜密思维,对人心细致的洞察,都转变成伪装的技巧,迅速将事故过程中的线索全部抹去,只是有些事自有注定,处理中老白并没有察觉身后的宠物犬悄悄叼走了带有儿子血迹的重要证物。。。
与开始制毒就一条道走到黑的毒师不同,内心有冲突的老白即想帮儿子脱罪,又想减轻因此事顶包黑人青年的刑罚,所以找到负责案件辩护的女徒律师,希望通过审讯中的漏洞来对检方施压,女律师表示很为难,但考虑了片刻后答应帮忙,但提出了个看似云淡风轻的小要求,以后两人喝酒时不谈公事
显然两人之前私交不错,但并没有逾越一般关系以外的亲密行为,也隐喻了女律师借机提出的某种诉求,一直对亡妻有缅怀之情的老白也明白平息此事需要付出更多代价
似乎一切都沿着老白全盘可控的方向发展,然而被狗叼走的重要证物,内心煎熬回到案发现场作死的儿子,案发现场神秘的黑色汽车,都预示着完美的补救措施随时会被撕开巨大的口子,期待后续!
老美对自己国家的罪案,或者说对客观的罪案来说其实是门儿清的
其实都不需要刻意“宣传” 光从犯罪类影片就可窥见
任何人性的黑暗描述都不为过
看完绝命毒师 风骚律师 接下来就是法官大人
更多的描述其实都是在人性
而且提供的视角是全能上帝视角
可以把罪案描述得如此“人之常情”
太吸引人了
没有老白都想打一星了,看得尴尬症发作,各种不合逻辑的剧情。哮喘病患是呼吸困难,缺氧,不是缺脑。
节奏太差了,剧本问题太大。
儿子的戏太磨蹭了,看得想踢人。很多俗套路贯穿其中,本可以更精彩。
Shit 罪夜之奔和绝命毒师生的孩子 这不得给五星?
第一集就炸裂了!为了家人走上犯罪道路被最大的犯罪集团追杀,熟不熟悉 ;)
本身对这个话题不是很感兴趣,但是演员演技和导演塑造悬念和紧张感的手法过于优秀,有待观望,希望剧情不要高开低走
有个蠢儿子看得我难受~
法官之子撞死大佬之子逃逸,在没有替天行道的前提下。正义得不到伸张只因为自首就必死无疑,这张力,一部道德界限更加模糊的《误杀》…法外狂徒海森堡的刺激人生,老白:我秃下巴跟秃脑壳一样强。吃不下了,止于第六集。
老白 我觉得你这时候better call Saul
Adam,如你所愿。
为什么不翻译成《绝命法官》老白复活后又当上法官了,哈哈
小孩撞人这段因为刻画得变态地细致看得好生气啊
哈哈哈哈这个结尾可谓是皆大欢喜!
《绝命毒师》里面最讨厌的是老白的儿子。这部里面还是最讨厌他儿子。
黑人小哥太他妈帅了,第三季最后一幕对着要杀了自己的人报出姓名,真她妈硬汉。法官儿子,黑老大儿子,黑人小哥,三个同龄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命运。呵护下长大的孩子是如此脆弱,黑人小哥在残酷的底层环境下长大,为了家人还有他妈的街头法则甘愿把命搭上。当一个人无处可躲的时候他自然就会变得强大。
傻儿子活该,连老师比大妈女朋友漂亮一百倍都看不出。
没有哮喘看的都快哮喘发作了 !
绝命法官真好看
老白回來啦!
剧很好看。最大的问题就是请了老白来演,这太顺拐了。这个选角基本等同于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