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今,越来越习惯以样貌评判他人,在这部剧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因出色的外表,只是过了法律的诉讼时效,就可以成为一个无罪的人而昭告天下,过得大部分人的理解和支持?而媒体人更是追着这个热点,大势宣扬,甚至一场谁是真正杀人犯的辩论场,都能让一群小妹妹说出相信哥哥,他是杀人犯!请问,这有个值得炫耀的?(大家都是趋利,到底,什么才是媒体人该有的责任?)我想这肯定是个悖论!无论如何,能在当初残忍的杀害十个女性的人,必定其在内心深处是已经腐烂了,或许他会改变,一旦处于危急时刻,必定本性暴露。或许说的有些偏激,在从心理角度,这个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反思,相貌不过是附着无灵魂之外的皮像,美的帅的会给我们增加愉悦感,而灵魂才能驱动行为奏响生命乐章。
(二)
虽然电影有些情节拍的一般,但依然有三段印象深刻。
一是凶手在警察家对面吸着烟在招手,那缓慢的动作,好像一直在跟我说来呀来呀,有点招魂的感觉。在警察踉跄跑过去,中途踢倒凳子,跑到那个位置时,凶手已经不在了,下楼时,那个凳子摆好了,在上面留下了凶器和磁带。凶手是该多自信,才能做到如此的悠然自得,享受他给所有人带来的恐惧?
二是李斗石和经纪人在喝酒的场面,经纪人猜测李斗石都是计划好了的,恭维李斗石这样的策略很完美,相与他碰杯庆祝,他回答不喝酒,经纪人尴尬说你还挺爱惜身体的。那一瞬间李斗石五味杂陈。确实是计划好了的,只不过是为了吸引真正的凶手。爱惜身体,可笑,如果爱惜的话,怎会那么残忍对待别人?而李斗石确实也是时时刻刻在为报仇时刻准备,不喝酒,保持锻炼。
三是崔警官营救李斗石,刚开始还奇怪,为何要偷偷营救,还不许惊动警察,也不对复仇联盟采取任何措施。送他回去之后留了纸条告诫他不要再惹事。还以为只是猜到他应该不是凶手。到最后才明白,这一切都是局,为了揪出潜逃了十五年的真凶,为了配合真凶爱好聚光灯的表演。
(三)
从深度来说,还是部不错的电影。
不知道海报本身是不是只是想经观影者留下一个无比明确的悬念,还有所谓的电影概况,但这些图文的描述都只是给观影者造成了一个错觉,以为,朴施厚所饰演的那个角色,真的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杀人犯。真的是吗?挺想看他如何来表演杀人犯的样子。这么想着的话,就错了。直接,就掉进了电影创作者,或者说,至少是电影海报和预告片等等先行获知的消息所形成的一个明确的陷阱里而己。
朴施厚不是杀人犯。这是在电影快接近尾声的时候,才从朴施厚以及他的合作者,警察的饰演者郑在泳的台词里,告知了观众,事实的真相。电影讲述的,实际上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当连环杀人案件在公诉期到期的15年后,一本描写当时的犯案经过的小说浮出水面,朴施厚做为小说作者受到公众的欢迎与关注。做为当时案件经办的警官郑在泳也再次成为公众的焦点。小说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响,一个男人在电视节目中打入电话,并宣称自己才是真正的杀人犯,他并不惧于承认这个事实,因为,一旦案件的公诉期到期,警方将不能将他绳之于法。在他终于在电视台现身的时候,郑在泳、朴施厚公开了真实身份,同时与之拼博。最终的结果是,郑在泳当着在场的所有人,杀死了那个杀人犯,为自己换来5年有期徒刑。这次案件最终影响并导致更改了法律条文,将15年的公诉期延长至25年。
这是这部电影真实的电影概况。而这部电影究竟想说明的是什么?除了律师、粉丝、书店老板、小说宣传方负责人等各方仅以个人利益为首的虐心反应之外,应首推心理游戏。郑在泳捉住了杀人犯的心理而开始的一场不为第三人所知的游戏。
从一开始,杀人犯就对郑在泳说,你,会是我的活字招牌。这将意味着什么?郑在泳决定将它的这句话变成事实是在朴施厚输掉比赛灰心自杀的那个晚上。电影里其实没有交待,这个游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电影只是交待,在朴施厚自白他是那名杀人犯时,游戏就开始了。知道这场游戏的真相的,从始至终,只有郑在泳和朴施厚。所以,当朴施厚被做为杀人犯而被遗属们劫持到山中时,郑在泳为什么会把他救出来,而当他知道是谁劫持了朴施厚时,他也没有对那些遗属提出控告或其他的作为,他不作为。当然,这合乎常理,如果,他也算是遗属中的一员的话。但他救走朴施厚,并且把朴施厚还给他的宣传团队,却是一个很奇怪的举动!你会因为公诉期即将过去或者已经过去,整个案件已然失效而只能将一个罪犯视同一个没犯罪的公民看待吗?何况是一个热血的跟案件打了15年交道的当值警官!
在电影顺叙讲述的中间,穿插了几个无关紧要的片段,包括那个医生问郑在泳,“你,要不要把嘴边的疤去掉”这样的场景。但直至电影的末部,才会意识到,为什么朴施厚会有另一个身份,而他原本的身份与郑在泳的熟谂程度、郑在泳与医生的熟谂程度,都直接坦诚了一个事实:朴施厚变成另外一个身份的事实。
电影在剪接上的处理,着实是埋下了一个又一个的伏笔,但导演似乎忽略了一个情节,那就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不可能一下子就整理出朴施厚的原身份的全部资料和进行前后身份照片比对的工作。因为朴施厚不是受害者,只是受害者的遗属。即使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连遗属的资料都准备得妥妥当当、充充分分,也不可能在控制台那里瞬间便能调动到大屏幕来解释朴施厚的真实身份。另一边厢,真正的杀人犯在走进电视台的演播厅时,知道他所将面对的人物当中包括一个一直在追查他的下落的他的老对手——郑在泳时,他怎么可能不准备充分的全身而退?有些抱歉的是,那些打斗得太过激烈的场面我都直接将它们忽略掉了。
无论如何,电影的拍摄手法、导演讲故事的技巧,都相当相当的不错。比起内地的某些偶像作品而言,实在是诚意十足!不过,在故事情节方面似乎略显单薄了。不知这该是怪导演,还是该怪编剧?不过,也正因为不专业,也才想不出究竟是哪里做得少了一些。也便只好另行琢磨了。
首先要承认,这部电影很会吸引观众的注意。在剧本方面也比较精致,比如在悬念的安排,人物的动机和人物心理的把握。三场精彩的打斗就不说了,再加上真实事件改编剧本少不了的对司法制度和媒体参与的思考与反讽也没有拖韩国此类类型片的后腿。
但是现在就简单分析两个点,全剧的人物动机和结尾的合理性。
除了凶手J,其他所有主角的目的就是复仇。包括崔班长。尽管在一开始导演是把他的动机做成一个没抓住凶手而颓靡的警察重新开始追案的故事,但到最后的对峙戏真相大白之后,朗硬的追凶也因付上了感情的层面而直指人性。并且穿起了郑秀妍妈妈和她的家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多重动机的重合也增加了凶手可憎和最后落网的大快人心。所以问题就在这里——什么样的结局才能承担起如此庞大的期待。
J必须要死。可是怎么死?谁来杀?从最后的复杂的打戏也能看出导演是不想遗漏掉每一个被害者的。监狱出来的小混混拿刀,英俊作家在电梯的打斗和在高速公路上的致命一拦,养蛇大叔的大铲车,帅气助理的集装箱,警察的围捕,郑秀妍妈妈的钢笔,(如果那个射箭的姑娘再出来,就是尼玛的《汉江怪物》了)。与汉江怪物相似的地方在于,众人集体的绞杀,每一个人的愤怒都得到了一定的释放。但是输给汉江怪物的地方也很明显,在我是杀人犯中,每一个人的每一次落空都在累积最后爆发的能量,J逃脱一次,观众内心的期许程度又会增加,可是结尾,钢笔经由崔班长之手捅死罪犯,J死了,还留下一滴血泪,但这样的结局并没有做出以一轻抵千钧的气势,反而让人无比空落。
我思考了一晚上,为什么同样的处理方式汉江怪物做到了大快人心,但是这部电影没有。原因有两点:第一,汉江怪物最后的集体绞杀能量是累积的而不是流失或者守恒。比如最后那场戏,每一个人的作用都得到了体现,流浪汉浇的汽油,弟弟的烧瓶,裴斗娜的弓箭,以及宋康昊拿木棍的尽力抵击。可以说每一个人的仇恨都在用他们的方式得到释放,而且每一次释放对怪物来说都很致命。可是在这部电影中,尽管导演照顾到了每一个人,但是像通关游戏一样的安排既大大削弱了真实性,又增加了结局的难度。凶手J像漫画里的人物一样,无论如何都要躲开小人物的攻击,最后心安理得的死在主角手里。这样的安排不得不说是对商业元素集合做法的跪舔。第二,J在死的时候是否感到悔恨和恐惧。在我看来,答案是否定的。当然他害怕过,他的心理素质并不是那么特别的强,否则就不会被崔班长的计划扰乱脚步。所以在三人对峙国民讨论的时候,崔班长和盘托出计划,包括得知并未过有效期的时候,他一定是害怕的。但是这种害怕又立刻被他的无耻掩盖:下跪,并且哭泣,实际上还是在激怒和嘲笑崔班长。又豆友说假如在这里结局,即屏幕一黑,枪响,一定很大快人心。但我觉得并不见得。因为即使他死了,他也并未了解到他的行为的错误他对别人的伤害还有他内心早已认命的不惊慌。这样的复仇并不叫复仇,只能叫杀人。再拿汉江怪物来比,最后怪物是在无比脆弱和崩溃的时候被杀害,即使不能换来它亲口承认的悔意,但足以弥补所有的遗憾。不过这一点就有点牵涉到惩罚的公平性上了。黑镜子第二季第二集讨论过这个问题,面对十恶不赦的罪犯,惩罚肉体难道就是终极惩罚了吗?假如J忘记了他犯下的罪孽,那么一路被人打来打去最后死亡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实际上电影中所展现的也一样——J并无悔恨和恐惧,这就等同于他忘记一切的行为,接受惩罚和死亡带给他的只不过是肉体的痛苦,而非精神的折磨。光凭这一点,最后那支钢笔实在是太轻了。
但有一个细节也算导演自己扳回一局。就是J倒下后,看到手表上的时间,他明白这个时候,在法律上他是完全不应该死的。最后一秒种的痛苦来源于插在身上的这支笔不是代表法律,而是代表个人。这大概就是复仇的意义。
真的很喜欢这部电影才写这么多。韩国真的有卖《我是杀人犯》这本书吗?
15年前发生了夺取多名女子性命的连环杀人案,犯人却始终逍遥法外,直到诉讼有效期截止当天,一名受害者家属在负责该案件的刑警面前跳楼自杀。为此,警探崔向久一直耿耿于怀,不能原谅自己的无能,并在脸上留下惨不忍睹的伤痕,以惩罚自己的无所作为。
2年后,自称该连环杀人案凶手的李斗石以《我是杀人犯》为名出版了自传,旋即成为畅销书。样貌英俊、谈吐得体的李斗石成为偶像级的人物,受到大众的高度关注。这同时也引起了崔向久的注意,他甚至参加电视直播节目,与李斗石面对面辩论,企图揭穿对方的骗局。崔向久始终认为这个名叫李斗石的男人不过是想通过冒充杀人犯而出名。随着进一步剥茧抽丝,崔警探渐渐接近真相了
影片的创作灵感来源于出版杀人自传成为畅销作家的日本食人魔佐川一政,这个食人魔后来亦是摇身一变从变态凶手变身公众偶像。影片将这个变态微妙且荒唐的心态剥得淋漓尽致,让许多人都看到他的内心已经堕落到了何种程度
影片借用偶像男演员朴施厚完美的外形,塑造了一个优雅迷人的“恶魔”,他的存在宛若“照妖镜”一般,照出了人性深处冷血、虚荣、追求外在,乃至丧心病狂的一面,对于劣根性的阐述也许会让许多人在观看境中“中枪”,这才是电影真正要达到的向病态社会复仇的目的
1-既然犯人有这么强的反侦查能力,为什么连时间这点多注意不到?在即将15年或者刚过15年这种最重要的时间节点难道不应该更加谨慎最起码超个两三天再出来吗?
2-不太懂韩国司法,如果根据剧情15年前的18日到15年后的19日只是粗略按日期的话犯人应该很清楚自己逃脱诉讼的日期等过了再出来露面,难道连一天的时间都等不了么非要在当天。但是剧情里是精确到甚至分秒的,那更不合理了,因为没有考虑到15年里闰年的情况,15年前的18日现在应该不是刚好19日。
3:剧情里讲述的是崔班长先和李斗石演戏,然后后来才有了关键性的录像带,也就是说他们俩一开始是没有发现犯罪日期对应的诉讼日期最后时限的,也就是说他们俩只是单纯在即将过诉讼时效的时候最后试一下?那剧情就显得过于碰运气,个人觉得应该改为在大家都觉得即将要过诉讼时效的时候,犯人因为逃脱的得意才把录像带寄给崔班长炫耀,然后崔班长发现了这个关键的时间,并在最后的时间里和李斗石演这么一出戏迅速把犯人逼出来更合理一些。
完全没想到的反转
过了15年诉讼期凶手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吗?法律是这样的和没有有什么分别?
剧情好奇妙,如果能再快些就好了。不过细腻也是一大特点
片子镜头很好看,很流畅。但是故事本身有点儿太扯了。
故事在逻辑上的硬伤还是蛮大的,娱乐性还不错。
卧槽,开场的3分钟追逐长镜头就能把我朝张天师甩出十条街了,哭了。。
“姐妹们,要相信哥哥,哥哥才是真正的杀人犯”,就这一句,五星不多。追逐戏略拖沓了。
韩影真是好看!!我看小朴可能是被陷害了。。。。木哈哈。
喜欢悬疑,喜欢日常很难体验的心灵穿越重重迷雾、然后柳暗花明;不喜欢争战、械斗,血火流淋,但因为珍爱朴施厚,这样的镜头,也有了真实的质感,直指演绎本身的艰险。
个人觉得还是很好看的!
怎么就弄不死他呢?原来是大家都舍不得他死。
最近的韩国片确实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跌宕起伏的一本电影,本来都挺不错,就是死者家属那些片段有点老套
媒体、脑残粉和书商被黑出翔。确实欠黑
近几年的韩国犯罪题材影片总会有让人眼前一亮的题材出来,本片仍然胜在题材与故事框架,但是情节编排还是较刻意,bug太多细节经不起推敲,但是几段动作戏还是挺紧张的~
原班人马赶紧再拍一续集#我是强奸犯#!肯定比这个火。两场追车戏都没必要,反而弄拖沓了【然而第一场追车就是为了让朴君卖大腿才有的吧!】弩箭女没交代清楚。脑残花痴粉丝们喊“要相信哥哥!哥哥才是杀人犯”,加一颗星
故事源质不赖,但可惜导演大概担心观众会睡着,犯罪的焦灼与死亡的迷惑几乎忽略,而动作戏满塞得几乎飞掉,这也让该片顿时离《杀人回忆》十万八千里,丧失可比性。
剧本创意非常好,细节颇有诟病,摄影技术,剪辑,配乐,动作设计,节奏都很好莱坞范。。我觉得现在韩国犯罪片已经相当纯熟,棒子们唯一要做的是学会如何在90分钟内讲好故事,不要一味的啰嗦。。。
反转的不错, 和假面有点类似, 但交代的有点乱, 动作戏和悬疑戏糅合的不够好。
从电影创作的角度来说,这部电影各方面都相当成熟,算是近来看过最爽的韩国商业片,技巧上相当的好莱坞,还保留了重口味的韩式犯罪片的本土特色,故事、人物、主旨这三个好剧本的要素都完成的相当不错,这个商业类型片的剧本太棒,值得借鉴学习。或文艺,或商业,得一,则成。★★★★
不怕你穷追猛打,就怕你还能写书;不怕你身手不凡,就怕你还能用计。如此警察,能文能武。韩国出品,必属意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