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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喜剧电影用荒诞手法拍,荒诞情节解构黑色幽默,观后戏谑电影,电影也正在戏谑你。
男主是被现实处境抛弃的中年人,婚姻失败、没有工作、没有储蓄。但他用最后的一大笔钱买下了一件鹿皮外套,穿上外套的瞬间,对着里的自己镜子说fuck,因为,太fuck帅了,哈哈哈。这件外套给了他自信,给了他寄托,给了他执念,给了他后面行之一切的理由。
他穿上了鹿皮,鹿皮也穿上了他。
他对着鹿皮外套自言自语,他在指示鹿皮,又似乎鹿皮在指示他,或许是想给自己不合理的行为一个合理的解释,人总是先骗自己,再骗别人。
为了让自己成为唯一穿外套的人,他从诱骗他人把脱下外套到杀死一个又一个穿外套的人,像极了生活中的我们,鹿皮外套像一个执念一个隐喻一个可以给我们虚无快感的外物,我们需要它来证明什么,我们在给它也在给自己找理由。
有人解读他是恋物癖,为了鹿皮外套不顾一切,我倒觉得他不是,鹿皮外套可以是任何其他,任何其它也可以取代鹿皮外套。只不过没有一个人逃得过生活夸张本质的摧残,人们总是在寻求自我存在的依据。
当虚无感来袭,孤独不仅可耻而且可怕。
每个人都有一件鹿皮外套,它是你赖以生存的安全感,是你不断追求的稳定性,是你为之疯狂的潜意识。有人觉得完成世俗的标准可以安心,有人觉得物质累积可以让自己满足,有人追求财富有人追求爱情有人追求美貌有人追求名利……人人都有一件鹿皮外套,只有穿上它的那一刻,你才觉得镜子里的自己真fuck帅。
我们裹挟在鹿皮外套之下,利用它又被它利用。
男主一件一件,穿上鹿皮外套,鹿皮靴子,鹿皮帽子,鹿皮裤子,直到鹿皮手套——逐渐鹿化,也逐渐兽化。当欲望只是我们武装自己的面具还保留了人性的部分(穿鹿皮外套时只是诱骗他们脱下外套),当欲望成为指导行为准则的唯一标准便会开始不择手段(穿上鹿皮裤子后开始通过杀人来阻止他人穿外套)。
最后的结局暴虐之中透露着灵巧,被他用石头砸伤的不语小哥带着狠人老爸把男主一枪毙命——杀他人时必会被他人所杀。男主倒地女主只是边录像边剥下他的外套穿在了身上,鹿皮有人继承,如同欲望将永远延续。
凶险世界步步紧逼,我们把真实的自己隐藏在鹿皮之下,沉溺在自我营造的幻想之中。斗志昂扬之下尽是疲惫,尽是沮丧。不要想着架空危机,或是坦荡,或是不羁,请看好你的鹿皮,小心它脱缰,小心它反噬……
请勿填写难以理解的导语(140字以内)
如波德维尔在《形式与风格》中以绿野仙踪为例所解释的,影片的意义可以从影片内部世界(在情节/画面内的)、影片作为能指符号(可以链接到影片外部对象的)、影片作为隐喻(对创作者的精神分析/对母题社会意义从外向内的检查)三种层面中得到不同的阐释,我认为本片的意义产生处即在于那些灵活运用了‘电影元素同时作为内部世界元素/能指符号的可变性’(即上文引用波德维尔所说的第一、二层)这一特点,将元素流动地放置并发生转换之处。用白话来说,就是同一元素在同一部电影里亦假亦真的趣味。
举一个无法亦假亦真的反例可帮助理解,在金刚大战哥斯拉一片中,金刚是一个一直活在怪兽故事里的角色,观众对他的看法并不因他冲下地表多深或者飞上天空多高而改变,即,金刚在影片里的意义唯独存在于内部世界,观众一般没法从外部世界能指符号(他是否象征着人类对于物种多样性问题的担忧?)或者隐喻(他是否是导演动物控/技术主义者的一次宣言?)上分析金刚。当然这并不由于金刚是否存在于真实世界这一命题变化而改变,因为同理金刚大战哥斯拉一片中的士兵、父母和科学家都同样无法从此二层面上被分析。
回到本片的意义产生机制。可以将影片中的符号逐一做对照分析——
在影片内部,他是未曾解释来源的角色欲望化身、是带有人格和台词的幻想角色(他为什么要催促主角行动?),在这一点上观众对鹿皮衣保持着研究和迷惑的观感;
在能指符号层面,它仍然是需要在时装店被购买的商品(必须是不带化纤的)、是需要被挂起来才能发出台词的纺织品,在这一点上观众可以将它当作现实之物。同时,也因为鹿皮影片内部层面中找不到来源(为什么主角要打那通购买电话?),观众对于它的第一印象只能由影片外的生活经验中调取,我们的第一个问题都是“为什么这男人这么喜欢一件鹿皮衣服?”。
在影片内部,电影导演在情节上是角色慌不择路选择的借口、是吸引女主角加入的象征性道具、他还引发了电风扇叉穿车顶血腥场面;
在能指符号层面(因为其和鹿皮衣一样没有可以影片内部可以解释来源,所以我们本能地问出“这摄像机有什么魔力?居然可以真的让人相信主角的导演身份”这样的问题),摄像机是需要花钱买磁带的老式机器、还代表了电影人的身份与问题(我的西伯利亚制片团队全死了)。
可以看出,这两个关键符号同时产生了‘在影片内部世界以超现实姿态发挥作用’和‘在外延意义上作为真实能指履行属性"的双重效果。加上拔戒指场景那样未加解释的超现实元素细节,观众始终保持在亦假亦真判断的游离状态。
绝妙之处正在与,鹿皮+摄像机引发的血腥场面和动作同时在影片内推进了故事;又在影片外的能指上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在观众被血腥场面和人物动作进展迅速吸引、并悬置了对于鹿皮/摄像机组合在故事内部来源的疑问时,影片通过一个双关语(射我/拍我)将作为‘假’角色的‘真’鹿皮推上了另一层意义,这些所有我们观众在这段情节给予本片的注意力,唤醒了我们对创作者所设置的故事内意义和能指符号的结合解读,产生了新的创作者隐喻,即,如果我们认识到创作者是有意地忽略了鹿皮这一元素的意义阐释进而让我们产生疑惑,又是有意的用不可能的血腥场面让我们产生注意力,那么电影中的‘导演身份’、‘摄像机’、‘剪辑师’的杀人的动力和创作者保持超现实+血腥创作的动力就形成了互文——所有电影都是无意义的原始冲动,一如对鹿皮之美的赞叹和对杀人血腥的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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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本片如何能成为喜剧,我认为秘诀也在于亦假亦真。再举一个金刚大战哥斯拉的例子,在这部怪兽片中,唯独一个能引起观众讨论或批评的设置在于,在结尾大战的情节/画面上金刚出现了多次拟人的行为/表情,这里的拟人并不是讨论在电影故事内部一只猩猩如何可以共情人类的合理性,而是在说这个故事里的猩猩超越了影片故事世界里该有的角色(怪兽)特点,与现实世界中我们观众的交往方式产生了相似性,基于怪兽片中的怪兽要以故事世界为行动逻辑的认识基础和结尾之前金刚所保持的怪兽行为逻辑,他的拟人行为唤醒了观众对金刚作为能指符号的认知,而这并不符合金刚在故事世界里的状态,换言之,我们在同一个角色上看到了电影/现实特质产生的冲突,正如本片中,一个神秘风格的主角所遭遇的订金危机来自于一个头上真的崩出了一个坑的前台。
此外,当观众刚刚开始意识到角色作为导演和本片创作者作为导演的互文性时,这部100分钟左右的小制作电影被一个双关语一枪打掉戛然而止,也是一种‘突然抽掉你脚底下意义的梯子’式的幽默。
最后,我个人认为这个鹿皮和角色所代表的是一种没有来源的、电影人所追逐的‘唯我独尊、至美至真’境界,一如在情节上的这台天降摄像机。
电影确实给有趣的疯子们提供了很大的发挥空间,就像影片里的女主所说:“镜头中带着一股原始的冲动。”这种原始和疯狂是这部电影很吸引人的地方。男主被社会关系排斥,于是他将自己的衣服扔进马桶,选择拥抱鹿皮和自然。在DV模糊的镜头中脱下被害者夹克的视觉效果就像人类给鹿剥皮,形成人杀鹿取皮,鹿皮把人变成兽,兽反过来杀人,最终又被人所杀的闭环。
电影的时间和空间是错位的,新旧时代的设施相互混杂,令人很难看出故事的真实背景,这种时空虚幻性也是荒诞喜剧发生所需要的必要条件。有人问最终套到女主身上的鹿皮夹克代表的到底是欲望还是愿望。但实际上,探究象征和隐喻的本意在荒诞喜剧中似乎并非明智且必须的选择。孤独让人异化成兽,动物世界遵照野性而行,当主体的概念世界归于荒诞,人类世界切实的意义大概也没什么意义。
在婚姻失败的男子却一件鹿皮外套上找到了情感的寄托,全心全意地想要让路皮外套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夹克。却以「爱」之名行屠杀之实,一连串荒谬的行为,只为了要满足自己心外的鹿皮外套,或许我们都曾经为了热爱奋不顾身,却也在无意间伤害了人。 电影里说的是鹿的报复,说的是爱情的追求,说的是追逐着渴望,我们都把最真实的自己藏在鹿皮外套底下,让我们之所以无畏是因为有了虚假的外壳,我们才能无惧地与世界对抗。 我不想要有过多的解释,像电影里丹妮丝想解析着乔治的影片,控制着他的电影走向,但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电影的荒诞剧情是让人离开影院后依然印象深刻,会去想着为什么为什么...但想着想着你也就会心一笑了!
当杜雅尔丹饰演的主人公George拿到客房钥匙——一只狐狸爪子时,《鹿皮》看似仍然保持着昆汀·杜皮约“摧毁一切”的荒诞风格,作为观看者,我们期待着它通往一个不同寻常的空间:或如同《真实》中混乱的梦境,或是《错》中下着大雨的办公室,再或者一只橡皮轮胎从里面猛冲出来,将这个可笑的人轧得粉碎.....
然而事实上,我们错了,伴随着艰难的“开锁”而来的,是一个普通的木制房间:只有镜子,床,台灯,以及头顶的吊扇......观看者的失望暗示着,《鹿皮》绝非某种“无理由”的纯粹快乐,在荒诞动机维持的表象之下,某种确定,严肃的内核正在形成——至少对于导演而言,是更为严肃的自我剖析。
《鹿皮》围绕着两个毫不相干的符号展开:鹿皮大衣与手持摄影机,在George买下皮衣时,卖者将这台摄影机赠送给了他,这两种毫不相干的符号被赋予了某种关联,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将这两个单独的符号看作两种符号系统:时尚系统与影像系统,它们拥有着共同的接受器官——眼睛(视觉)。视觉是一种霸权性质的驱力,在他者的凝视之下,欲望随之构成,当George站在镜前,他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自我认同方式——将自身置于他者的位置,然后再从镜子返回自身。
正如同道连格雷或纳西索斯第一次在画像(湖水)中看到自己的面孔,所有的自恋都可以被视为对他者的欲望;既然《鹿皮》仍然是一部荒诞剧,那么我们就暂且不去对他的衣品与审美指指点点,总之,对于George而言,他首先发现的,或者说偶然闯入其中的,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影像,随后,他从这影像中认出了自己......
而这正是如今,作为产业的时尚乃至于整个广告行业想要贩卖给我们的,它鼓励我们从眩目的“镜中影像”中认出自己,认出这种独一无二性,以此掩盖其围绕范式大量复制,工业化生产这一事实,可替换的伪“个性”成为了社会规训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成为自己”,年轻人被要求“保持活力”,但在时尚的符码系统中,“自我”正在不停地消失,我们越来越像一个不存在的抽象之人。
这颇为类似《鹿皮》的另一个符号:摄影机,越来越便捷的摄影机使每个人都无限接近“作者”,它对应了当代的“木乃伊情结”,巴赞用“木乃伊”比喻影像对现实最大程度上的保存,而这里,这句木乃伊首要的特性却是虚拟,通过对影像逐渐“实时”化的扫描,识别,编辑使得这具身体失去强度,加速其腐烂的进程。
而George选择的做法是:摧毁时尚的可重复性,也就是通过对幻觉文本反讽地确信,令其“自行”说出矛盾所在。对于鹿皮大衣的Fever意味着沉迷于过时的时尚符号,被迷恋的影像同样也是画质堪忧的过时DV,不再承担时尚符号的“垃圾”和布满马赛克,噪点的“贫瘠”影像终究会再次震惊地闯入媒介的幻象之中。
George最终“选择”了摧毁这种可重复性,也选择了为完成“电影”大开杀戒,而不是“被暗示”如此,我们不妨回忆鹿皮大衣在房间里“暗示”George之时,一个景深镜头将两“人”并置,在摄影机上下运动所带来的构图位置以及对焦的变化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正/反打镜头,当“鹿皮”说话时,前景的George面部成为虚影,但依旧可以看到他的面部运动,如果杜皮约真的希望“鹿皮”成为一个角色,那么就会使用画外音,而如果他希望让观众意识到这种虚拟性,那么在鹿皮“说话”之时,镜头将会突然摇到(或切到)George的脸。
《鹿皮》的荒诞并不仅仅来自于银幕上的反常内容,而是来自于观看者发现自己的认知被卡在和这个滑稽的人物相似的中间地带,而剧情按照“我知道了,但.....”的前提有条不紊地运行着。鹿皮什么都不是,充其量是一个失去“遮挡身份”功能的面具,这种面具能够遮挡的只能是来自于超我的道德律令;影片大体可以被分成两个相同的结构,颇为类似戏剧或影片的“彩排”与“演出”:第一部分,George听从了鹿皮大衣的“命令”,以拍电影为名抢走群演的皮衣,而第二部分中,命令来自于女酒保,也就是所谓的“剪辑师”的怂恿——“拍摄更多的镜头”,从而大开杀戒;在鹿皮或女主角的遮蔽之下,他反“主”为“客”,对于影像的认同则为淫秽的终极幻想提供了一个可供窥视的平台,或者说是一纸空文却相当实用的保证——快去做吧,因为是我命令你去做的,所以你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但《鹿皮》依然是自恋的,就在影片结尾,George被射杀的那一刻之后起始,昆汀·杜皮约恰到好处地终结了他的自我剖析,并陷入真正意义上的自恋之中,因此,导演反而完美地以实践的方式展现了“我知道了,但.....”在律令面前的终极对抗:生命的终结不代表自恋情结的终点,以殉道者的形式接受惩罚永远是诱人的,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敌对者实际上无法被战胜——无论是残忍的新民族主义者,还是激进的原教旨宗教徒,作为“殉道者”死亡成为了论证其自身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最后一环,对于杜皮约而言,在影片结尾,演职员表之后的“彩蛋”中,他的面孔再一次出现于电视屏幕,作为一种偶像崇拜化了的荒诞,而谎言在史诗的加持下,也将成为真理。
电影结尾,片名标题(LE DAIM)出现后,又放了一段男主用DV拍摄的影像。影像中,一群鹿小跑着,自由地徜徉在山间。镜头之后切向自己,他像一个孩子般指着远方的鹿,眼里充满了纯真,温柔,向往。
他以为,当自己披上鹿皮时,应该就能像它们一样自由了吧。
一步一步,他终于用鹿皮将自己全副武装。夹克,皮靴,帽子,长裤,手套。毫无缝隙。此刻,他认为自己终于完全蜕变成了一头鹿,一头自由的鹿,兴奋地在山间奔跑着。而等待他的,却是一把猎枪。
鹿死了,鹿皮还在。女剪辑师从死人身上扒下鹿皮,穿上它,自由得以延续。此刻,时光仿佛再现。男主也曾相似地,从一个死人身上,扒下鹿皮帽子。这个前台是怎么死的?自杀。用的什么工具?猎枪。对,同样死于猎枪。只是自己将猎枪举起。
自由啊。呵。环顾着周遭,看着微小的自己,前台被自由与现实撕扯着,或许表面毫无波澜,但内心已耗尽力气。他可能觉得,或许没有完全变成鹿的那一天了吧,他累了,用猎枪结束一切。
太多人披着外套,如一个牢笼。这外套,特么的这外套,要如何处置才能一泄心中的怒火?当然是扔进马桶,扔进那承载排泄物的地方。扔进去,蹂躏它,再用脚狠狠地踏上几脚。然而,就连能接受排泄物的马桶,也不愿接受这外套。
西装革履,奥迪车,高信用卡额度,或许是个体面的现代人吧。体面,却穿着外套。他厌倦了,受够了,放弃了。扔掉外套,扔掉妻子,扔掉手机,踏上追寻鹿皮的征途,在所不辞。为此,他可以撒谎,可以控制,可以偷盗,可以杀戮。他只是想扒掉世界上所有人的外套,那恶心的外套。他想成为唯一穿外套的人。
关于这鹿皮外套,卖它的老人说:“这个外套我穿过一年,然后时代变了,我就收起来了。这是独一无二的意大利真品。标签被我去了,穿着痒。”
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法总比困难多。钱算什么,只要你坚持,上帝都会派人来帮你。派个同病相怜的女孩,在你的控制下,给你钱。她没钱了?小事。上帝派来她爹。肉铺卖了帮你圆梦。
男主疯了么?疯了。
越界了么?越了。
得到报应了么?得到了。
利用女主想成为剪辑师的欲望操控她,女主就用你想要鹿皮的欲望操控你。
飞出去的板砖,回旋而来的子弹。
我此时有点看不清,这鹿皮,本是纯净的天使,却如魔鬼般将男主拖向深渊。难道追求鹿皮错了么?
当然没错。
将男主拖进深渊的,该被冠上恶魔字眼的,不是鹿皮,而是这个充斥着外套的世界。穿着外套久了,人性扭曲了,即便是追鹿人的内心,也会种下恶魔的种子。
被扒掉外套的人们,却急切地想把外套要回来。马桶都不能接受的东西,在他们那儿是必需品。
电影里有不穿外套的人么?
或许是那个妓女吧。
她不避讳自己的职业,在得知男主是导演后主动提出参演小电影。也难怪,女主说:“我和她不是朋友,但我喜欢她。”
影片开头,三个年轻人把外套丢进后备箱,许誓:“我不会穿外套了,这辈子都不会。”
如果年轻时脱下外套,少被折磨,追鹿人的内心或许就不会被种下恶魔的种子了吧。
对了,如果还能在脱外套的过程中,带着如影片的幽默与调侃精神,或许就可以真正的举重若轻。
愿他在那个世界如鹿般自由。
吹爆。前一个小时就足矣敲定它是本年度最好笑的喜剧,后半段全程高能,全场观众都在WTF、OMG、HAHAHA之前持续切换,气氛不要再好。“昆汀调侃昆汀”,但此昆汀却把暴力和反身电影玩出更高级的幽默,让人不禁更加确信两件事:1、荒诞派艺术还是要由法国人来教你怎么搞;2、杜雅尔丹真的牛逼。
这是天才拍wtf的样子!!!可能是近五年来看过最好的cult片。严丝合缝,insanely hilariously entertaining, 自在逻辑无比通顺又无比奇特,简单直接,但充满了让人直呼牛逼天才的想法。这是真的看完会感觉:别分析电影了,导演拍这片就是等着你们往下跳这个陷阱的。处处都是“嘿嘿,我摆满了隐喻,来呀,来解读呀,来上当啊。” 看聪明人玩幽默太赏心悦目了。
此片是我拍,手持不要停
为了独占而不惜毁天灭地的「自私欲」在特指物件时会展现出特有的荒诞感,杜皮约的风格来源于古怪的自然感,对此也是见仁见智。
好玩的,昆汀.杜飞继续玩飞、继续解构,法国式冷幽默,时不时有笑点,关于孤独的行为艺术,自己和自己说话,配乐一惊一乍,人物不冷不热;杀光、抢光所有穿夹克的人,做世界上唯一穿鹿皮夹克的男人,做最靓的仔像麋鹿一样孤独行走;用最古老粗糙的DV,拍最极端的电影,你在拍电影,最后你也成为了电影……
天,法国人都笑疯了,映后疯狂鼓掌。我也觉得很好笑但是是那种很冷的笑不出来的好笑。剧本写得很飞,论人是一步步被兽性吞噬的。不得不说这幽默和第四面墙打得可比贾木许强多了啊。到后面竟然变成了cult片,看得很爽。
我不喜欢结尾,也不喜欢中间,两个星完全是送给演员的。一切都métaphore的很明显,所谓的荒诞在我看来是捉襟见肘的做作,明显的“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剧本和先行理念,尴尬的剧情细节配置和进展以及结尾让人无法帮导演更进一步扩展到哲学或者精神分析层面。两个好演员撑起来的电影,观影的乐趣极少,大概是自己不够fétichisme,另外摄影方面拍的十分差,又或许是想要表达的几者(影像,主体,物,他者)之间的关系没有很好的表现出来。
顺序《低俗小说》,西伯利亚死者传真,开车磨刃风扇外套侠花样砍杀,电影之本质即一起孤独……《轮胎杀人狂》非典型续集,继续用doesn't make sense的逻辑探讨影像叙事之可能,开心
有点儿意思,偷窥者汤姆猎鹿人,如果最后被猎人当成鹿杀死会不会更有意思?
与其说,它是一部变态电影,不如说,它是一部“玩电影”。主人公在玩拍摄电影,观众也被导演玩得团团转了。反复的脱夹克戏码,令人想起了行动派纪录电影“北京的风很大”,大有行为艺术的意思。而看到刺激血腥画面,妹子剪辑师感到兴奋难耐。大喊大叫和杀戮演绎之外,有些电影桥段十分无厘头,比如拍色情片的酒吧女顾客,崩了自己的旅馆前台,还有被石头砸中的不语小哥。
C / 最有趣的点可能是:宣称要制造拟像的人,是否总是误以为自己身处拟像之外?不够满意的原因是这次的虚实关系建立没有上次那般宏观又见微知著,甚至部分地萎缩到文本对照的形态。拍电影和穿鹿皮两个概念之间只有简易的概念呼应,谈不上深入形式的自体反观。但依然很好看,一个多小时也就大笑了十几次吧。
鹿皮说人话 风扇切脑花 男是疯儿女痴傻 恋物迷影两奇葩
保持着导演一惯的荒诞、搞怪与讽刺,也足够好笑。其实这一部还挺简单的,不过非常有趣,足够讽刺,内里保持了惯有的调侃和敏感。嗯,昆汀调侃昆汀确实很好笑。以及,让杜雅尔丹表演依然很棒!
4.5 昆汀调侃昆汀,我更爱这个昆汀!
【釜山电影节展映】我和我的鹿皮,一刻也不能分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不让人穿夹克。我杀掉每一个路人,我抢走每个夹克。吹吹牛逼,拍拍视频,真他么欢乐。一本正经无厘头喜剧。加入一堆迷影梗,昆汀调侃昆汀。但从头到尾都处理得比较冷。也喜剧却也无趣,也荒诞却也平淡。收尾很干净,整体有“不过如此”的感觉。两星半。
导演有让人羡慕的脑回路,正常思维逻辑的人是拍不出这种电影了,这就是这位昆汀的迷人之处,总能够让一个故事轻轻松松的飞起来。
#72nd Cannes# 双周开幕片。法国导演昆汀·杜皮约的WTF爆笑喜剧片。奥斯卡影帝花园哥让·杜雅丹狂飙演技,几乎都快成独角戏了……后半段的血浆段落十分好笑,全片也洋溢着冷笑话气氛,特别典型的杜皮约风格,也是特别典型的双周影片路子。对DV的使用颇有些“found footage”(拾得影像)的惊悚片方法,还是蛮有趣的。
Totally makes sense,这对杜皮约来说可不算什么好事……不如《橡皮轮胎杀手》。
开头joe dassin的歌响起来感动!点子依然很好,但看得不舒服,节奏超差。一种吊诡略带自嘲的meta narrative,此基础上如果再开脑洞继续黑一圈serial killer worship:男主获封“the deerskin killer”简称TDK,MO是电风扇叶+夺走外套,胆大心细滴水不漏,纯属意外死亡后成一代传奇,女主剪的片拿下戛纳金棕榈,拍摄影片过程被翻拍成传记片。荒诞之外总可以更荒诞,世事疯癫永无止境。
荒诞到一定境界就是严肃了,被婚姻和老婆逼疯的已婚大叔,逐渐丧失人性走上了报复社会的道路。皮衣隐喻了兽性,穿上皮衣那一刻便是兽化的开始,失去尊严久了,便用尽最无羁的方式驳回尊严(成为唯一穿夹克的人),孤独久了,便用尽一切手段博取同情理解(去骗酒吧小妹),直到全身都被鹿皮包裹被兽化,从猎杀到反被猎杀,足够讽刺。最后酒吧小妹继承衣钵,开始新的兽化过程。所以说影片很严肃地发出一个警告,孤独不仅让人可耻还让人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