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抖森看了这部电影,之前看到了太多负面的评价,说是烂片,叙事平淡,毫无亮点,所以做好了为抖森的颜和歌坚持两小时的准备,结果电影看完了,却出乎意料的好看。
其实这电影里抖森的颜真不算亮点,大多时候都苍白憔悴,满脸病容,虽然年轻,却让人觉得暮气沉沉(音乐很不错,唱弹俱佳)。电影讲述了美国40年代乡村歌手汉克威廉姆斯从成名到去世短短几年的人生经历。电影节奏缓慢,叙事平淡,像一个文笔不佳的学生写的流水账日记,看完后,你没感受到汉克威廉姆斯作为一个乡村音乐巨星荣光,只是一个人面对真实生活的无奈绝望。无法治愈的病痛,糟糕的童年,紧张的婆媳关系,敏感的汉克通过酗酒和滥交让生活变得更糟,抖森饰演的汉克眼中常常流露出的无奈和厌倦让人动容,他是一个可怜的人,哪怕他是汉克威廉姆斯,哪怕他天赋奇才,他也身在泥沼中。
最后,我想电影名叫我看见了光也有这样一层意思吧,只有身在黑暗中的人才能看到光!
我发现我就是喜欢这种有点复古调调的电影,剧情再令人摸不着头脑我都能够津津有味的看下去,因为,它好看啊(对于我而言) 个人来讲,我非常喜欢奥妹和抖森的两次争吵,我心里甚至一直在想:打起来打起来打起来赶紧打起来……两人的演技显露无遗呀,我真的爱死这俩人了。虽然抖森看起来不太像二十多岁的样子,但是他好帅,奥妹简直美哭我! 而电影本身呢?作为传记电影的确容易让人觉得冗长,毕竟不是每个来看电影的人都了解汉克和他的音乐。不过,传记电影的好处就是,传记的主体是人,而人是社会动物,通过一个人,可以去构建他的母亲、爱人、儿女、朋友、同事、他所处的环境,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这部电影确实冗长但是并不让我感到乏味的原因吧。但是传记电影也非常的考验编剧的功力,毕竟没人想去看一个普通人的一生,编剧的作用,就在于此了。 难道说,伟大的艺术家们真的只有死去了才能闪闪发光吗?《倒数时刻》的乔纳森是,《醉乡民谣》的勒维恩是,这部电影的汉克也是。除此之外,勒维恩和汉克还是世俗意义上的混蛋。不过,人们去了解艺术家背后的故事,并非真的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批判他们,而是了解到,他们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从而以一个更加全新的视角去理解他们的作品,理解我们人类所共同拥有的一些东西: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它们一脉相承,从未改变。
抖森的每一部电影都会很认真地看完,因为他是真的很用心地在演绎角色。虽然不懂电影,但是这部片子看下来确实没什么震撼可言,(和本尼的演的图灵还有霍金的人物传记相比)但或许电影本身就是这种文艺片吧。可是不能否认它很美啊,斑驳的阳光,树影,墙壁,光斑中的抖森,一切都太过于美好了。(心里打算下一个对象不需要好看只要人好就OK,但是看完抖森我tm还是沉溺于盛世美颜中无法逃离…emmm谁不想和好看的人在一起呢)对于抖森和奥妹的飙戏我倒是心里微微难受了一下,台词和森的深情是被打动的原因。抖森真的很适合这种节奏十分缓慢的片子,《蔚蓝深海》和《唯爱永生》,就静静地看他,不需要任何剧情就可以沉醉。太温柔了。
算是传记式的电影?
其实想给三分的,但是抖森是男神,所以给了四星
远离酒精,有了事业就不能兼顾爱情
在还没有成名的时候
男主和妻子还是有爱情的
但是酒精和男主的滥情
让妻子离他远去
即使给了他第二次机会,男主还是没有珍惜
和他的职业有关吧,能创作的人总是需要感情的灵感?
每次看抖森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总会想到他和霉霉的那段恋情,因为能在他身上看到霉霉表演的痕迹....
原谅我看了他将近十部作品都没遇到一个喜欢的角色也没能参悟到演技和魅力值都在哪儿。
规规矩矩的传记片,却让抖森在男神的路上更近了一步。编年体的讲述风格难免让人物有些流于表面,但传奇歌手的潇洒不羁,风流沉浮都被Tom演绎的有模有样,更别说Tom亲自唱歌。试问当第一个镜头里慵懒的灯光洒在Tom身上,那悠扬的乡村音乐响起时,谁不会融化呢?
最好的形容词是流水账,不怎么好看的那种。抖森这电影接得,只能说吃力不讨好,实在是剧情完全抓不住注意力。歌非常多,看电影不如听原声。
这口音也是难为抖森了
太太太冗长了,故事太过平铺直叙,没有重点。抖森的美国南部口音学得不错,歌也唱得挺好听。
选角赞,人赞歌赞~
@Qatar Airways 纯为看抖森听抖森(花痴脸.jpg
一向对人物传记片提不起兴趣,片子还走流水账型的叙事,而且人物也没有多少性格亮点让人印象深刻,无非就是徘徊犹豫在女人之间,叛逆玩脱,结尾的猝死处理还那么突然又生硬,两个多小时的琐碎其实可以去掉30分钟的冗长对白,就足够精简且精准的还原这个人物了,抖森的表现也没有那么突出,原声音乐不错
细腻悲伤的婚姻生活既成事实
这片要是没有抖森就只值一星。。。
说实话,人物传记是我最讨厌看的题材。不评价剧情,音乐和演技部分真的很棒。抖森和奥妹的角色在第一次离婚和好时,这俩人在房子前飙演技简直了。如果剧本都是抖森自己挑的话,他还真是很爱这种有着细腻的情感表达而且对感情非常敏感的人物,而且他能演绎出来。大屏幕上看抖森真是每个毛孔都是可以苏的
华金·菲尼克斯演的《与歌同行》我都不怎么喜欢,更何况这部与它同类型题材,而且还拍得如此平庸的电影。原声很好听就是了。
那是一道光如此美妙!
苏得能让人原地爆炸的长腿抖森,就算歌唱得再好,南方口音模仿得再像,也无法拯救这个平庸又无聊的传记片。整个片子都让人注意力分散昏昏欲睡。故事结构松散,特别是作为人物传记片连个像样的能够突显主角性格的高潮片段也没有,全是流水账。失望。
我爱抖森 鬼知道why don't you love me我循环了多少天 抖森的英音模仿美国乡村音乐的腔调真的太——好听了!!!!至少我觉得和汉克的原版没有太大差别。剧情相对弱了一些 可是一个抖森就能让我打满分了😭
挺好的一个传记被导演把剧情和情感剪得稀碎! 抖森真的演得好 动人 每次被抖森带得刚一完全投入 刚开始动感情 剧情就断了 太片段化了 感谢抖森在这些细小的片段里仍然传达出来了hank的状态 还是敬佩和喜欢上了这位歌手
拍了这片 我抖竟然没有跟奥姐在一起而是跟了霉霉 这……
没有逻辑,没有人物关系,没有人物。有个抖森,却还跟霉霉搞在了一起
在演员演技还不错的情况下导演也可以把片子拍的这么莫名其妙毫无逻辑我觉得必须要给导演鼓鼓掌了。
本以为抖森不适合演他的呀,没想到完美合体,就像这些歌真的是从他嘴巴里唱出来的,很有神。。其实音乐传记没法拍出新意,看完再细听他的歌词发现Hank人品确实很让人无语,任性自我还一副你怎么不像原来爱我了的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