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买了这本书,喜欢这个朴素的封面。看完后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喜欢上这个作者菲兹杰拉德本人。
作者六十岁了才开始文学创造,做个杂志编辑,老师和书店老板。所以说想做什么事情年龄真的不是最大的问题。所以说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不会是白过的。所以说这本小小的书里描述的东西,大多应该来自于她真实的生活。 她的笔下看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野心,写人写事就这么闲闲道来,却极为贴切深入。
无意间看到小说拍了电影,不太抱希望地看了,虽然和想象中出入有点大,不过我承认我更喜欢电影一些。 女主比书里体现出来的美好。小说里作者只用了“外表矮小,精瘦而结实,看起来有点不显眼”。
电影里加入了好多情节:女主与丈夫是在书店里一见钟情,女主与布郎迪希老先生在海边心心相惜的一幕,女主与小女孩在海边的告别……
小说本身描述得非常克制,这些部分书里其实都没有,我不知道菲兹杰拉德如果活着,是不是赞同如此改编呢?
书里的最后,“格林妇人坐在火车上,羞愧地低下头,因为生活了十年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这个结尾让我十分沮丧。 更喜欢电影的最后,不爱看书的小女孩,放火烧了她喜欢的书店,算是送给她喜欢的格林夫人的离别礼物。
一个爱书鳏夫老人,一个卖书中年寡妇,一个整理书的小女孩。一个悲愤地死去,一个黯然地离开,一个孤独地长大。
因为书籍,三个人的命运有所交集并被改变。 书籍就是那悄悄的一线光,无意中照亮前行的路。
格林夫人以失败者的形象心灰意冷地离开,多年以后,克里斯汀却在自己的书店里回忆过往:“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又被别人剥夺了,但人们无法夺走她内心深处的东西——她的勇气”
我认为这是一种胜利。 PS:里面的女反派竟是派翠西娅演的。
在《一天》里作为男主的妈,美过了海瑟薇,在《开罗时间》里气质无敌。
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在上海电影节上,无论是文艺范精神导师枝裕和的《小偷家族》,还是如《昼颜电影版》这样的话题性作品,亦或《碟中谍》这类的视觉系大片的票都被早早抢劫一空。这反而给一下不太受到关注的“小片”留下了空间。比如这部非常闷骚有趣的《书店》(The Bookshop)。
这部慢热的片子给人这样的感觉,仿佛你漫无目的的走入一家书店,意外翻开一本不太熟悉的书,却越读越沉迷。翻完最后一页后,你心中恍若雷击,有一种若有所失的微痛感。《书店》值得一看,它不像那些话题之作,容易吸睛的大片一样,拿着激素的大棒去敲打你的神经,而是用一个柔软的故事让你恢复平静,复苏理性,为你麻痹的心带来它原本拥有却被遗忘的感受力。
“小片”能让你感受到胶片背后的温度,而“大片”却只能让人触碰到一层冰冷的塑料。看“大片”,就好像与一个无比巨大的充气娃娃上床,在莫名的亢奋中强行摆弄出虚假的快感;而看“小片”,你能感受到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书店》就是那种能与人观众产生沟通的细腻作品。艾米莉·莫迪默、比尔·奈伊、派翠西娅·克拉克森三位势力派演员更是让这部电影趣味十足。《书店》就像影片中的人物一样,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出迷人的古典气质。《书店》改变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原著小说,讲述一名失去丈夫的中年“少女”弗萝伦斯回到蔽塞家乡,希望通过开办当地唯一一家书店,重新找回生命活力,同时一解对亡夫的思念之情。
故事设定在1959年的英国小镇。那里的人,从渔夫到银行高管都不怎么读书,按照他们的话来说,“一般会在睡前读书,翻到第三页时就会睡着”。那个地方只有一位闭不出户的布朗迪希先生是全镇唯一的书迷,而他看书时有一个非常惊人的癖好,就是把书页上作者的照片和介绍烧掉,只留下书,因为他人物这些照片,这些作者往往配不上他们写的书,亦或他们的书根本就“不值一提”。
弗萝伦斯虽然遇到重重困难,贷款,装修老屋,一个人干繁重体力活,但最终这家书店还是开了起来,并且看书的人居然不断增加。小镇有了新的地标,人们有了新的去处,弗萝伦斯用她选书的品味,悄然的影响着小镇的人们。
这让当地的贵族马特夫人心怀芥蒂,因为她一开始希望将小屋改造成艺术中心,而弗萝伦斯不断兴旺的书店让她的梦想落空,这似乎还挑战了她的权威,影响了她的声誉。
平民女子与贵族女爵之间,因为这家不起眼的书店而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拉锯战。小镇其他人对书店的看法,对弗萝伦斯的态度也因为她说引进的书“暗流涌动”。弗萝伦斯的书店仿佛投入池塘的巨石,在这个缓慢平静的小镇里引起了久久难以平息的波澜。书店和弗萝伦斯的处事方式,好像改变了整个小镇的磁场和重力,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
弗萝伦斯能够用书店改变小镇吗?书能成为她抗击贵族权力的武器吗?
这些都是《书店》提供的可供解读的外延,令人意犹未尽,韵味十足。《书店》改编自小说,遭遇了文本转码时的困境,文字转换成影画时,很多信息会丢失,离开文字和书本的媒介性质后,意义有时会失去的落脚之地,悬在空中,无法被人解码而出。
作为电影,《书店》有着考究的色彩运用和精致的场景调度,影片透露着一种自信的古典气息,叙事没有任何花招,人物的塑造也是耐心的,剧情上没有明显的高潮,张力也不像大多数影片那么耸人听闻。那种娓娓道来的节奏感,因为片中提到的两本书,而颇为值得玩味。《书店》还是希望借用文本之间的互文关系制造解读的层次感,为隐喻扩展空间。
弗萝伦斯的到来,她开设的书店明显的影响到了小镇上的两个人,一个是聪明的小女孩克里斯丁,一个就是孤僻的绅士布朗迪希。这两本书,一本是科幻小说大师布拉伯德里的《华氏451》,
一本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
《华氏451》说的是知识的传递,对权力的张望和思考;未来的乌托邦世界,书是禁物,主角作为消防员的职责就是烧书,这和片中的布朗迪希构成互文性。而一位少女让消防员进入到了“书族”的世界,这群人世代以背书为活着的唯一原因,他们把一本又一本书记在脑中,世代相传以此作为对“那个世界”的权力的反抗。而《洛丽塔》谈的是禁忌的跨年爱情,从一个畸形的情爱纠葛中窥探当时的各种社会议题,
谈论了欲望和压抑的关系,探寻了男女主角之间悲剧的根源。两本书都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教育,知识之间的联系。无疑两本书不但构建起了影片中,三位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而且隐喻了小镇与书店,平民与贵族,女性和男性,小孩和成人世界之间的权力关系。影片中,弗萝伦斯因为把《华氏451》介绍给了书迷布朗迪希而获得了他的青睐,令他刮目相看,甚至为她走出了古堡,重回复杂的社会。
弗萝伦斯对于是否引进《洛丽塔》而犹豫不决,她找布朗迪希征询意见,布朗迪希巧妙的表露爱意,也告诉了她勇气的重要性。弗萝伦斯听懂了其中的奥义,一口气买入250本《洛丽塔》,直接引爆了小镇,一时间不得不请求警察帮助,让他们维持书店路口的秩序。把曾经的禁书带到这个蔽塞的小镇,弗萝伦斯的行为再次挑战了当地的名门贵族的权力。而弗萝伦斯与布朗迪希的忘年恋自然互文了《洛丽塔》中的爱情悲剧,
弗萝伦斯又作为知识的盗火者,如《华氏451》的“书族”少女一样,影响到了小镇的下一代代表克里斯汀。最后,在各方的压力下,弗萝伦斯落败而走,孤独的乘船离开,失去了书店。可她的“爱徒”,克里斯丁在她离开时,在即将被改造为艺术中心的老屋点上了一把火,作为告别之礼。
克里斯汀夹着一本书,和弗萝伦斯作别,弗萝伦斯原本神情落寞,可当她看到克里斯汀手中的书时,瞬间心领神会,露出了久违的微笑。看似简单,淡然的《书店》因为个性化的叙事,以及巧妙的安插进故事中的两本经典书籍,而自带几分内力。这是文字的威力,经典的权威发出的不容抗拒的召唤。就像影片所描述的那样,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而且,书,总是会悄悄改变,影响一些人。无论是传递书的人,还是阅读书的人,他们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对生活充满了勇气,时刻保有着发现生活中新大陆的果敢和信心。因为一本书,他们也许会像影片中老绅士或者小女孩一样,走出精神或者地域上的小镇,去到更为精彩的广阔世界中去。
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格兰。弗洛伦斯在不久之前失去了她的丈夫,但坚强的女人并没有沉湎于悲痛之中,她知道,自己必须坚强的生活下去。弗洛伦斯来到了偏远的海滨小镇哈堡,在这里,她倾尽所有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这是当地唯一的一家书店,在此之前,小镇上的所有人都从来没有接触过文学。
弗洛伦斯的书店给小镇居民们的世界打开了新的大门,整个小镇都因为她的书店的出现而产生了变化,书店的存在更让弗洛伦斯结识了和自己趣味相投的同道中人艾德慕,与此同时,弗洛伦斯的出挑也招致了别有用心者异样的眼光.
书店是开在女主亡夫留给他的房子,小镇上以一个上流老女人为首的势力不想她开书店,想拿她这里开一个艺术中心,趣味相投的老头说艺术还有中心?女主闲置房子的时候,老女人不说开艺术中心,女主要开书店,她就想起来开艺术中心,还邀请女主去她宴会,没想到在宴会上女主直接拒绝了老女人委婉的意向,老女人面子上挂不住了,要联合大家来搞女主.
期间有个镇里的小女孩给女主书店打工,老头最后为了帮女主,终于踏出自己紧闭的家门去老女人家游说,在失败回来的路上突然猝死了,大衣口袋里有初登场时女主遗落的丝巾,女主的房子最后被搞得充公做艺术中心了,还没拿到补偿款,最后女主坐船离开,离开时小女孩来了,女主发现了,小女孩把房子烧了.
当那黑色的烟雾伴着火花慢慢地升入天空时,克莉丝汀手中环抱着书,那本两人初次打开心扉时,费洛伦斯要她看的那本书.四目相对的两人却说不出话来,船锚早已离索,费洛伦斯什么也没带来,离开哈堡时也什么都带不走,这个小镇还是会一如既往,像世上无数个千千万万个小镇,由各色各样的人物构成,构成社会,团体,书店和艺术中心.当克莉丝汀提走她称是她妈妈的暖炉,她妈妈的暖炉,或许她真的这么希望,走进书店选走她要的那本书时,她是一名顾客,一名店员,一名小镇的普通女孩,又多么像一个步步生威的大人物,她的步伐是如此坚定的,一如艾德慕那黑色披风下苍老躯壳中的灵魂.当克莉丝汀从费洛伦斯手中接过南京瓷盘,头也不回地踏出书店时,我感觉她马上就要哭出来了,那一刻,她一定已经想好了,这是她送的离别的礼物.这个燃烧起来的书店,带着书店里所有的书,将如同艾德慕坐在壁炉旁烧书的无数个日日夜夜一样,在今天烧死灰烬.在这样一个令我们绝望的小镇里,窗户旁显现出毎一位大人的脸,当费洛伦斯就快要失去她的勇气的时候,一个小女孩传承般地鼓起勇气用尽暖炉里最后的一点火焰,点燃了这片小镇的上空.
费洛伦斯和艾德慕曾那样克制地依偎.
在海边,他们的爱在风中飘荡.
药品是众所周知的,特殊又必备的民生商品,书本,却往往被忽略。在很多人心中,书本,特别是除却教辅书本,她只是廉价又低毛利的情怀商品。
而在当下,当我们谈及书店的时候,所有的唏嘘与慰藉似乎都和理想主义相关,但书店,只是漂浮在理想主义者心中永不凋零的春日花园么?
电影《书店》改编菲兹杰拉德的同名小说,讲述女主角弗洛伦斯在一个小渔镇上开了一个书店,后以失败告终的故事。这个菲兹杰拉德不是海明威好朋友的那个菲兹杰拉德,而是英国著名的女性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
她说“一个没有书店的小镇,也许并不想要一家书店”。极有可能是因为她自己经营过书店,所有写这出故事时,带着浓浓的自传色彩。
故事里,充满了嘲讽,或者,说是嘲讽宁勿说是宣泄失望。而我在她对失望的宣泄中,反而看到了她更加坚定地,对于书店和书籍意义的阐释。
电影的画面中,大风似乎没有停过的海边,阴郁的天气掩映着人物苍白的面色。固执又温和的女主挺直背脊,她以为,书籍筑起的高墙,风雨着不透。
而老屋书店这个小小心愿的实现,却像一闪而过的流星,也像飘在水上的纸船。但她的一念之间,却以漫天火光,温暖了也福泽了阴冷小镇上的人们,短暂,却有力量。
这样开一个书店,失败作为结局的故事,特别是在现在这个时代,可太多见,着实是个平凡的主题,但也正如海明威所说“只要故事真实,文字质朴干净,赞美直面压力的无畏和从容,就没有糟糕的主题”。
而我,也想借这个电影的机会,探讨下我认为的书籍的意义。
电影中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是啊,书籍应该是必需品,我相信这并不只漂浮在理想主义者心中的幻想。
文字诞生的开始,是为了记录,后来,更是为了创造。我不能想象,没有了创造力的生活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创造力让人独一无二,也在现在的科技背景下,让人永远不会被人工智能取代。
他们说,那是因为你是理想主义者,才会觉得创造力是重要的。一个理想主义者,企图改变他人,是徒劳的,但你要知道,一个理想主义者,想要改变自己,也是徒劳的。
他们说,活着就是最大的意义。而一个倔强的理想主义者,还是企图从文学艺术中找寻一些除了活着之外,有关生命的意义,这或许是一种英雄主义。英雄主义和天真有什么区别?英雄主义比天真多了更多的勇气。
战争,金钱,政权都是可以毁灭世界的强大机器,这种毁灭的力量如果没有了创造力的抗衡,没有了勇气的抗衡,会像大火燎原一样,让文明回归原点。
而书,除了抗衡之外,更能让人浴火重生,也可以让文明浴火重生。
故事中,反面角色加马特夫人,企图用文化中心代替书店,也是她,运筹帷幄,干掉了弗洛伦斯的老屋书店,也许她是嫉妒使然,也许是控制欲使然,也许在她心里,就是不能理解,文化中心为什么不能代替书店。
书籍,不止是传播文化,传播这个词,未免傲慢,实际上,书籍安静又谦卑,他就在那里,予取予求,任由解读,甚至任由误解,每位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可以产生不同的代谢结果,疗愈各自的伤口。
电影中说“当我们读一个故事,我们身在其中,书的封面就像房顶的四面墙壁,她形成了一个家”,书籍不仅仅是家,是避难所,她更是药。
而往往伤口愈合后才轮得到关于勇气的讨论,一个淹没在疼痛里的人,一个像大地之母跪地求饶的人,你如何要求她内心勇气滋长?
故事中的主角弗洛伦斯,小镇深居简出的古堡主人——布朗蒂希先生,开书店时招到的帮工——朋友家的小女儿克里斯汀,他们都是先被书籍治愈,再不断滋生出反抗勇气的代表。
故事中,他们的结局却仿佛昭示了反抗者的典型结局,被驱逐或是死亡。但反抗者的勇气足以让他们连面对被驱逐或是死亡都是从容而坚毅的。
可是,书籍也不是一定要以纸质版的形式存在,不是吗?如果电子书籍也同样能有以上的价值,那书店又能有多大的价值呢?
关于实体书店的讨论,确实也一直是喋喋不休的话题,这十来年,因为电子媒介的发展,因为经济,因为疫情,实体书店倒闭的不少。数字生活确实让人们更加的便利,交流更加的高效,蔡伦造纸之后又何尝不是感受到了便利和高效。他们都只是一种媒介,一种工具,一种载体。
但实体给人带来的体验确实是虚拟无法超越的,这也是为什么虚拟世界总是在模拟现实,才能企图取代现实。看得见,摸得着这件事情,绝不仅仅是怀旧的情怀这么简单。
电影《天使之城》里面的天使所羡慕的人间,一定是能真实感受到梨子绵软质地,甜爽汁水的世界;电影《头号玩家》故事的前提也是2045年现实世界衰退破败之后。
更何况对于城市生活也好,乡村生活也好,书店也是补全公共空间完整功能的必要性场域。
在我心中,纸质书永远不会消失,实体书店永远不会消失。这些年不断碰见的,为了实习书店而坚守的人们,也在让我更加坚信这一点。
当我们的谈及肉体存续时,书籍确实是无用的,烧书取暖,也只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儿那样感受霎那的温暖。但,爱书的人,不应该为了无用而羞愧,而应该为了无用的羞愧而羞愧。
活着,然后呢?谈及生存之后,我们终究不止要生存,我始终相信,求上得中,当你不止要生存的时候,才能够真正生存。
最后,电影让我种草了一批新的书单,牙买加飓风,蒲公英酒,华氏451。当我觉得漫漫人生路艰涩难熬的时候,文学艺术总能让我觉得时间不够用,而生出对人生路漫漫的和解。
完
越是风景如画的地方越是距离文明遥远。这里的文明可以理解为多样化的选择。《书店》的故事就发生在就连石头,就连一张床都可以在油画里不显得突兀的地方,那里的文明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女主角卖书的动机很朴素:怀念亡夫为她每个夜晚读诗的时光。然后又遇见了一个非常干练的小姑娘。当她觉得那些中年油腻男人乱翻明信片却什么都不买是书店日常,小姑娘还两手叉腰做气呼呼状。
看书的人都会有一种美好的幻想,打开书,就是一个和现实世界毫无关系的世界,那里会有狄更斯,那里一个你认识的人都不会有。打开书的确会有这样的魔法,但你毕竟会合上书。
一座破落空置五年的旧屋,因为书店的关系重新回到小镇人的视野。优雅的加玛特夫人希望把这所修葺一新的房子让出来开办一个艺术中心,作为回报主要是她纡尊降贵来亲自通知这件事。正当她喜笑颜开地准备夸奖弗萝伦丝·格林懂事的时候,竟然遭到了拒绝。
这小镇上的人倒也不一定非得做点什么。但是如果想做的事情竟然因为一个寡妇变得停滞不前,那么事情本身就会迅速补满重要等级。甚至动用了关系颁布了法律。天罗地网,不想剧透。一个城在对付一个人,当然,这个城有一个例外。
人生至少有一个例外,就是从自己出生之后就丢失的那个另一半。
布朗迪希先生是一个厌倦了勃朗特姐妹(我真的很伤心这点)的隐居者,但他并非对尘世一无所知。他甚至精通法律上的那些阴谋诡计,这使得他避免了损失数百亩沼泽地,农田和两个磨坊。
这样一个对世界完全丧失信心(这个世界竟然还编造了妻子已经离世的谎言)的人,在这个世界被遗忘的角落里,重新开始和这个世界有了联系。
因为这个世界有了一个书店。
我们大概总有和这个世界相互嫌弃的瞬间,我们不得不和这个世界保持联系,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我们觉得已经不存在的那个人出现了。
布朗迪希先生关于理解是这么说的:理解会让思想变得懒散。然后在这段话之后,他这样倾吐衷肠:
【您让我相信,又一次相信,一些我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东西】
所有的话真的被听到的时候,差不多类似行星穿梭大气层坠落到地面的残骸。这个男人已经坠落了无数次,无数年,这样一个勇敢的女性又让他看见了人类和诸神以及动物所共有的美德。
他为了这个女人结束与世隔绝的生活。因为他痛惜自己“多么希望可以在生命中的其他时刻遇见您”。
这个有些刻薄,冷漠,把那么多书都付之一炬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遇见一个用美德打动他的女人。他无以为报,他走出自己的老房子,他把自己和老房子一起付之一炬。
电影的结尾,大火与大火遥相呼应。
我记得《白衣女人》的开头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里说的是:一个妇女的耐性能坚持到什么程度,一个男子的决心能达到什么目的。】
就本片而言,一个妇女的耐性足以坚持到这个世界将她完全吞噬。而一个男人的决心可以达到把自己的世界毁灭掉,和这个女人并肩作战。
这不是爱情吗?这不是爱情还能是什么。
他们甚至没有接吻,他们的拥抱也不是那么浸透情欲,但他们知道,哪怕这个世界的力量无法抵挡,在这个世界将他们吞噬之前。
他们相遇了。
-END-
改编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书店》的同名电影,几乎原样复刻了原著,将一个貌似波澜不惊的小小书店自开张至关闭的过程,拍得真挚感人且气象万千。这位与另一位大作家同名的英国女作家,动笔、成名甚晚,却不妨碍她在小说领域自成一体,其作品文字沉静哀婉,尤其早期作品均带有一定自传色彩,这本《书店》亦是。
这个名为哈堡的小镇地处海边,气候潮湿,捕鱼业是支柱型产业,时代背景被设置在1959年,陈腐、保守、偏见的风气是主流,亦可折射当时的英国社会。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小镇一样,哈堡拥有其自身的生态系统,阶层的固化与对立早已“天然”形成,每个人都按部就班地演绎着自己的角色。忙于生计的普通民众显然无暇顾及精神层面的提升,诸如“不读书的现实生活对我来说够了”这般言论显然是大部分人的心声;上流社会则忙于政治活动的策划与拉拢,其中以将军的妻子——加马特夫人为典型,斯泰德庄园成为小镇的议事中心和显贵集中之地。而一位守寡多年的女子弗洛伦丝,某日突然兴起开书店的愿望,并以一己之力与律师、银行家、镇上权贵展开不卑不亢的斗争,虽达成心愿,然而终究难敌众方对峙势力,黯然关店离乡。
原著中有老屋“敲门鬼”的设置,更能凸显小镇的一成不变比幽灵的作祟更可怕,人心中黑暗的力量以一种无形的、缓慢的、损耗的方式,慢慢吞噬一颗拥有梦想的灵魂,硬生生地碾压弗洛伦丝的生存条件,直至她无处可逃,影片以徐缓基调描摹小镇居民的关系网。
当弗洛伦丝开书店的消息传出,明显触动到加马特夫人原本将老屋改造成所谓“艺术中心”的利益,于是先以邀请弗洛伦丝参加庄园聚会为拉拢手段,失败之后又动用各方力量围攻书店,镇上居民在半围观半情愿的状态下纷纷成为帮凶——律师的拖延与不作为怀有对女性的歧视、对书店这一行业本身的不看好;银行家则带着狡猾的眼神,等待书店倒闭的一天;伪装成朋友的诺斯先生,以书店助理的方式潜入,暗中使手段让书店经营急转直下;加马特夫人的侄子利用行政职位编纂法律,“证明”老屋被使用的非合法性;原本的鱼店被另辟为新书店,以形成竞争。结尾处在众人的凝视目光下,目送努力抗争的弗洛伦丝离开。人性中的自私与黑暗,并无大开大合的戏剧化表现,反倒是在阴霾的天空下,显得异常平静,尽显英式的内敛克制,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表象无波下的百舸争流。
如果说普通民众对女性开书店存有偏见与误解,那么拥有话语权的上层阶级则端着傲慢的姿态,誓将“不入流”扼杀,先前闲置的破旧老屋无人问津,现今成了香饽饽,一介布衣怎敢染指文化事业?加马特夫人显然无法容忍区区寡妇不受调配。另外,弗洛伦丝最忠实的支持者——布朗蒂希先生对加马特夫人的向来无视(从未被邀请到霍特庄园喝茶),也让她暗地里怒火中烧,这些都在布朗蒂希先生屈尊拜访时有所流露,加马特夫人的傲慢与虚荣不仅断送了书店,也让与世无争的布朗蒂希先生成为本片最悲剧、最心碎的角色。在冠冕堂皇的优雅借口下,永远是权势的倾斜与利益的本质在驱动。
“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弗洛伦丝对书籍的热爱,在影片中多有描绘。静夜阅读,光影流淌,这美妙的时分让她捱过孤独的艰难,并能时时回温与丈夫共读的美好,这是曾经幸福的证明,也是她独立自强的标识。她也深信“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孤独。”正是秉承这样的信念,她才有勇气挑战彼时世俗的眼光。
恰恰正是这份勇气,让弗洛伦丝在恶劣的生存环境里结实了两位忠实的朋友。一位是在众人谣言中被妖魔化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不问世事,深居简出,但却给予弗洛伦丝最有力、最真诚的支持——成为书店第一位顾客,提供书店购书建议,并在书店最危难时及时声援。这个沉默的绅士,显然能欣赏到坚韧作为一种美德赋予女性独有的美感,也对弗洛伦丝始终坚持的阅读品味赞赏不已,于是这段情谊在书籍往来中逐渐酝酿、生成。原著中将两人的关系处理成惺惺相惜的知己,影片中却有隐隐情愫暗生,略显多余,毕竟他们更偏重于精神上的互慕与珍惜,不掺其他情感的欣赏更珍贵。
布朗蒂希先生对《洛丽塔》的认可,是影片的分水岭,不仅进一步巩固两人的羁绊,也挑战小镇保守的风气,书店更成为众矢之的。纳博科夫这本书问世至今,始终充满争议,小镇的反应可谓是一个缩影。
另一位朋友则是前来打工的小女孩克里斯蒂,虽然并不热爱阅读,但以她小小年纪,竟也能深谙弗洛伦丝的优点,两个年龄相差甚大的女性在这件小小的书店里,用忘年的友谊温暖了阴冷潮湿的老屋。关于克里斯蒂,她以两件惊人之举进入弗洛伦丝的生命年谱——火烧老屋,以及结尾才揭晓的故事叙述者。与原著常见上帝视角不同的是,电影采用的是旁白介入,于是在甫一开场,观众就会产生疑问:“这位叙述者是谁?为何如此熟悉女主角?”原来正是“继承”书店精神的克里斯蒂,在若干年后她继续圆着当年的梦想,少时的美梦终于成真,这也正是读书给予我们的不息力量。
影片结尾打出致敬约翰·伯格的字幕,令人落泪——“我一读书,就丧失了所有时间感。”她虽离开,然而阅读永不落幕,于是所有的失去都拥有了意义。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