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从“黑” vs. “白”开始
2016年的两部影视作品《辛普森:美国制造》和《美国罪案故事》(第一季)同时使用种族冲突的历史事件镜头作为重现辛普森案的开篇并不是某种巧合,如此一致的视角仿佛要给这场“世纪审判”盖棺定论一样。相比电视剧《美国罪案故事》很快进入正题着手描摹涉事人物而言,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把这种背景因素追溯得更远——从1960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到1992年洛杉矶暴动之间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叙事,跟辛普森的成长与发迹史直接关联起来。一直到(1994年)命案发生之前,这些回溯历史和建立联系的篇幅长达3小时,超过全片长的三分之一。
可见本片所强调的:故事是从“黑”与“白”的冲突开始的。这条线索使辛普森事件从头至尾都带有很强的戏剧张力。起初,辛普森从黑人街区的普通孩子登上体坛高峰成为全美(不分肤色的)偶像,可他阳光魅力的公众形象下隐埋着暴力偏激的另一种人格;凶杀案发生,审判中证据确凿到无以复加,后来却惊天扭转为“白人警察陷害无辜黑人”的另一种叙述;从不以黑人自居的OJ最终抓住种族身份作为脱罪的救命稻草,同时他的脱罪成为洛杉矶乃至全美黑人群体反抗胜利的象征之一:他们要为当年不白遭辱的罗德尼·金等人复仇;审判之后,一场愚蠢的案子让这位逐渐堕落的偶像平添33牢狱之苦,更多人视此为正义最终得以伸张的结果。
走向悲剧
种族问题固然不是进入辛普森案的唯一视角,但这股戏剧张力的形成并不是平白无故,1995年的调查显示,76%的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在黑人中这个数字只有22%。即便是90年代中期那更开放、更多元的美国,黑白人群体之间仍处于强烈的紧张关系之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使得黑人的对抗情绪不断积压,继续平权的声音和策略中激进的一面也越来越多,他们不相错过任何一次反抗的机会。
通过本片,这段不久之前的历史在方方面面都向我们提供反思的主题:种族,司法和媒体。但首先,我们只知晓一个事实,那就是任何世俗意义上的“审判”都不再能还原辛普森案的真相。根据最新的调查数据,79%的白人和41%的黑人认为辛普森有罪,这似乎是一次运用理性的修正,黑人的观点正在向白人靠拢,而不是像原先那样受自己的肤色影响。但就和之前那次一样,预判某人有罪/无罪,本身并不能和正义和真相取得联系,恰恰相反,许多先例告诉我们这样做是有损公正的。实际上如今我们很难再追问他是否有罪,因为这在法律上几乎不会有结果(人不能因同一个罪行被控告两次)。
在浪潮过后,辛普森不再是种族平权的象征,反而让整个事件愈发有悲剧色彩,黑与白之间的冲突仍未解决,警察和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权威不再,律师的职业伦理也值得怀疑,受害者及家属的正义诉求在事件中被牺牲,甚至辛普森本人的英雄梦也彻底破灭了,还有我们唯一能确认的事实,真相或许永远不得而知。
这大概就是多年后再次审视事件时仍然让人觉得如此揪心的原因,所有在这个案子里涉及的人物或团体,似乎都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
是否有另一种正义
不像林达在《历史深处的忧虑》里介绍辛普森案时,更多地惊叹于对美国司法体系中苛刻的程序正义和保障人权的根本宗旨,这部纪录片指向一种视角的转移,辛普森案绝并不仅仅是对美国司法的一次震荡,毕竟政策法规能够在不断地修正和调整中保持自身的有效性。但规范仍和真实隔着距离,由于永远无法摆脱或外在或内在的人为因素,它更加是一个社会性悲剧故事,令人感受到巧合的不可避免和失误的无可挽回。从种族冲突的角度去看,是权力机构的长期不正当行为导致黑人群体的反抗与不合作,直接导致族群权利抗争越界干涉了司法的审判,无论这种干涉正当与否,它都可能无可挽回地放过一个坏人或者错杀一个好人,这些都是无法忽视的现实。
这种更广更深程度上的冲突和界定引人深思。甚至可以根据本片的叙述设想一组情境:黑人群体支持OJ并干预了他的定罪,是向数年前对罗德尼·金拳脚相向的脱罪警察们的报复;10年后白人法官因持枪抢劫判辛普森33监禁是对他脱罪的追讨(十分有意思的是,本案的不少关键人物也都在那次庭审中到场)。
那么我们面临的难题是:1997年的黑人复仇和2007年的辛普森入狱(或许还叠加上白人对黑人的再次复仇),是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伸张正义?虽然它们都不是在理想中公正的限定下的结果,但它们确实就这样发生了,盗用美国当代哲学家玛莎·努斯鲍姆的概念(她对此一定会非常生气),它们可不可以被称为是一种“诗性正义”?(注:“诗性正义”本指将诸如同情的情感因素适度纳入正义的裁判之中,使其更具人文主义的价值,但这种判断至少仍需在法律的框架之中进行。)
愤怒和偿还可能是无解的
同样是来自努斯鲍姆的观点,愤怒的情感不能说是对公共生活完全有害的,有时它还是建设性的,比如义愤(由正义受损而产生的愤怒)能驱动人们对抗不公。但愤怒总带有偿还的意向,这种本性使得义愤的诉求无法在公共生活中合理化。惩罚针对的是主体的错误行为(所以需要相适应的量刑),这种代价,对于偿还受损的一方,或(更情绪化的说法是)为受损的一方复仇/报复无关。也就是说,人一旦愤怒,一旦想着以牙还牙,就已经不再正当了,因为即便实际的结果可以被当作某种偿还,但它仍须由一套公正的秩序裁定,而不是个人所能决定和处理的,否则公正将面临巨大风险。
可想而知,此时我们需要的是克制和宽恕,努斯鲍姆呼吁遭受不义者应该向前看而不是纠结于已经发生的事,应该积极避免惨剧再次发生而不是寻求报复。如果放在辛普森案中,黑人不应该把这种族群长期遭受不公的情绪扩散开来,尤其是当它的能量渗透到本应客观地摒除政治意见的法庭审判之中。但这种理论上的说法,实际上不足以解释黑人积压许久的群体愤怒,难道长久的压迫得不到公正的解答是会能够忍受的吗?连努斯鲍姆都认为,当所有可以想到的办法都用了仍然无果,恐怕就要考虑非暴力以外的手段了,所以愤怒以某种形式爆发的必然是可预见。反过来问,白人在整个事件中就足够理智吗?恐怕并不能轻易下结论,在权力关系中压迫者的自我意识总是比被压迫者来得微弱和暧昧,当深蒂固的偏见被当作常识,在这个意义上,才真的像法西斯针对犹太人一般,他们对此谬误毫无察觉,有时甚至觉得自己是受害者(依据这种逻辑,柯克伦律师的结案陈词并非夸张)。
关于这个问题的讽刺之处,是当事人OJ从来不拥抱黑人社群也不回馈社群,相反他活得“就像一个白人一样”。可事情不能说得那么死,或许辛普森没有那种黑人弱势身份的自我意识,但他确实通过自己的努力为黑人树立了榜样,更特殊的是,他的榜样效果同样为白人所接受,而不是像通常那样受到偏见和打压。辛普森的“白”并不能那么言之凿凿。我觉得本片的另一个厉害之处,是没有真正选择在种族的黑白上站边,而是尽力提供信息和观点,让批评成为可能。
不再铁板一块的未来?
现在或许该庆幸,(至少在欧美有一种声音)对身份认同的认识不再是铁板一块。人们不是在不断划清黑人/白人/黄人男性,黑人/白人/黄人女性,黑人/白人/黄人男同性恋,黑人/白人/黄人女同性恋等等等等的界限。而是承认“人”及其自身发展的可能性,不把自然和社会的属性强行绑定。在多元价值的社会同时可以有许多普遍的认同,比如人们对辛普森案的态度改变就是一例,如果更进一步,用性别差异的角度来看,还会让我们有更多认识(辛普森是一名确凿的家暴施暴者)。
不要忘记,重提辛普森案更应景的地方在于,近年来歧视和压迫并没有消失,警察对少数族裔的不当暴力也不断在发生,2013年起结成了反对种族主义的联盟Black Lives Matter(BLM)发起数次抗议,其中2014年起的密苏里州弗格森抗议,警民冲突非常剧烈,持续时间也很长。另一方面,可以看看另一部美国纪录片《制造杀人犯》,处处可以和辛普森案对应的另类版本之一——审讯技术,物证的决定因素,人的偏见,当事人的能力/财力和得到相应质量的辩护,媒体的关注程度……两案的结果不得不说是耐人寻味,Steven Avery背判有罪两回,至今还在狱中伸冤,O. J. Simpson被判无罪一次,被判有罪一次,2017年10月1日,他已假释出狱。
引用《美国罪案故事》中借律师Alan Dershowitz之口所说的话:媒体和人民只想着娱乐和好戏,这些法庭之外的东西恰恰会渗回那间法庭里。与其说没有理想的法庭,不如说法庭仍在社会之中,法庭之内的辛普森案关乎法庭之外的种种,如果不想让悲剧重演,还是要靠法庭之外的进步和革命。
参考资料
OJ Simpson: an eternal symbol of racial division – or has America moved on? Via The Guardian
美国罪案故事 American Crime Story Season 1 (2016)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周末恶补了这部长达七个小时的奥斯卡最佳纪录片,之前从书上了解过这场世纪审判,但从镜头和当事人描述中得来的冲击,已然比文字直接太多了。一个在橄榄球界影响堪比乔丹、进入好莱坞后又如鱼得水的两栖明星,在王牌律师的协助下跨过如山铁证、成功洗脱杀妻罪名,本身就足够吸引眼球;难得的是导演还抽丝剥茧,把当时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背景完全还原了出来。你的思绪会随着剧情深入而不断摇摆,你会看到黑人住宅被闯入时妇孺的眼泪,也会看到白人司机被拖拽殴打时的满地鲜血;如日中天的球星在被要求为黑人群体发言时三缄其口、明哲保身,被捕后却摇身变为了贫寒阶层的代表,家里与白人精英的合影都被偷偷换掉;在法庭上大声疾呼消除种族歧视、道义凛然的黑人律师,私下竟是秉持“如果陪审团都是墨西哥人,我们会给他找顶帽子戴”的功利主义者。最终裁决被宣读的那一刻,肤色迥异的人群瞬时被欢呼和悲痛所笼罩,透过屏幕,你也能听到整个国家被撕成两半时的清脆声音。很难想象在这片土地上,十几年后,人们会为第一位黑人总统的诞生弹冠相庆。也许这就是民主的力量,人民的判断和人性的光芒会最终指引着国家走出黑暗,哪怕一些人借此逍遥法外,也不要停下追求平等与自由的脚步。
上周玩狼人,一个玩得很6的小伙伴感叹道,平民真的很难获胜。确实,每次当平民,特别是普通村民时,在什么信息都没有的情况下,试图凭借逻辑去判断是谁在说谎谁是狼人,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有时自己很信服某某就是狼人,可结果人家和你一样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村民;有时觉得某人一定是好人,但其实是一只伪装得很好的狼。因为作为什么都不知道的村民,哪怕很努力地去分析去推测,也仅仅是在被动地接受信息,试着从杂乱的信息里面找到真相。而狼人,正好相反,他主动地创造信息来迷惑平民,他布局谎言来引导平民的思考方向,他知道真相,这就是他最大的优势所在。
辛普森杀妻案,就像一场现实版的狼人杀。
随手在百度搜索辛普森杀妻案,结果包括天涯在内的各大论坛都有很多长篇大论的帖子,分析各种线索和证据,来证明辛普森是清白的。吃瓜群众们就像被狼人迷惑的普通村民,绞尽脑汁试着通过逻辑去证明自己推测,然而也就这样陷入了辛普森和他的律师团队设计好的圈套。每当有警察或证人指认辛普森时,辛普森的狼人团队就宣称对方“假跳预言家”——作伪证,而最后法庭竟然还为狼人的逻辑买了单——陪审团超过半数的票认为辛普森无罪——真正的狼人没有被票死:(
《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通过真实记录的资料,最大程度地还原了辛普森杀妻案件从案发到审判的全过程,以及O.J. Simpson 这个鲜活的形象。如果要证明辛普森的清白,找到真正的凶手就可以了,然而辛普森从一开始的策略就是通过重金请来律师团,利用美国司法制度的漏洞以及各种手段来证明自己无罪,如果Nicole真的不是被Simpson所杀,何必如此大费周折。这一世纪大案背后,折射出种族、人性、美国司法制度等太多值得我们思索的东西...
在我看来,皮手套、DNA、EDTA等证据都是些小把戏,辛普森案件最核心的部分还是在于他的律师团队打出的“种族牌”。他们再次将洛杉矶警察局过去殴打黑人司机的事件搬到聚关灯下从而点燃黑人心中的怒火,他们把对方证人福尔曼描绘成种族主义者甚至将他比喻成希特勒,他们用极具煽动性的语言向陪审团宣扬种族平等。对于陪审团,对于万千非裔或者拉丁裔美国人来说,这不是辛普森是否杀妻的审判,而是黑人是否得到公平对待的审判。选择辛普森无罪,就是选择还美国黑人公正。
在宣布辛普森无罪的那一刻,镜头下的美国哭泣了。黑人们,欢呼雀跃、喜极而泣,白人们沉默、悲哀、忿恨、痛哭流泪,影片记录下黑人挑衅地向白人表示胜利的画面令人印象深刻。也许,在这次世纪大审判过后,美国的种族平等不仅没有得到改进,黑人和白人社会之间的沟壑反而更深了;也许,一个黑人被疑杀妻却被判无罪的案件,多少能为推动美国司法做到种族公正做出一点点贡献,但正如影片所说的,这个案子原本和种族主义就没有半点关系啊。
最讽刺的是,辛普森在案发前花了半个人生的时间来抹掉自己的肤色:生活在白人的圈子里、娶白人老婆、在众多黑人名流呼吁社会种族平等时保持中立拒绝发声,但经过此案,黑人二字深深烙在了辛普森身上,将永远伴随他直至入土。
尽管O.J.Simpson暂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却逃不过良知的审判。
当他第一次在法庭上说出自己无罪这句话时,隐约能感受到话语背后颤抖的语气,但随后他便成了个撒谎成性、极度自大的无赖,道德底线逐渐在他心里彻底崩坍瓦解。影片里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是辛普森为了让他经纪人假装偷拍到他在自家后院含泪降下美国国旗这一场景而反复演练。多年后他终于搬离洛杉矶来到佛罗里达,正式开启了自甘堕落的淫乱的生活,对子女的生活不管不顾,但他还记得维持自己的曝光度。他哗众取宠参加奇葩的电视节目,录制低劣下流的MV,甚至写了一本书来回忆当年杀妻的细节。
回想O.J.Simpson的前半生,他从无人在意的平民窟的黑人开始,成为在球场上飞驰的传奇运动员OJ,逐渐博得周围的关注;随着知名度的不断提升,他从不缺乏外界的关注,到对外界的关注产生依赖,直至最后完完全全对外界的关注上瘾近乎病态;他害怕被忽视,害怕被遗忘,他是他的整个世界里唯一的焦点,他过上了镜头下光鲜的自己和私底下丑陋卑劣的自己共存的双面生活。当一个人很想要得到什么的时候,一定能得到,不过,要看以牺牲什么为代价。在辛普森这里,他毕生都在追求名望、企图得到外界的关注,他得到了关注,牺牲了所有的亲情、友情、爱情,牺牲了自尊自爱。而且,当过度极端地追求某个东西的时候,最终会一无所有,就像,物极必反,就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就像,现在的O.J.Simpson除了偶尔被人们想起拿出来骂一下就什么都不是了。
你看完这部纪录片,首先会惊叹辛普森的个人魅力,即使成了背负着杀人犯的恶名,还是有无数人索要他的签名,收藏他的私人物品。我们可以看出,辛普森就是那种注定会功成名就的人,不论是在橄榄球场上,还是其他场合。 而辛普森为什么会成为一代人的精神偶像? 他的杀妻案为什么会得到如此多的关注,成为“世纪审判”? 他又为什么可以全身而退? 而他的答案,一个非常震撼的答案,是将辛普森的命运,放到了美国的社会里,放到了美国的整个社会大环境里。
以我的审美,长相好看的黑人不多。但第一次见到辛普森的脸,我发觉这个男人长得真是英俊。他冲着镜头笑,气宇轩昂。
这就与记录片里出现的辛普森形成了充满唏嘘意味的对比。导演给辛普森的第一个镜头,是满头白发的他在铁窗里,平静地告诉来访者,他在监狱里都做了哪些工作。
这是一个美式童话破碎的故事。这故事里当然有关于美国种族和司法问题的映射,但它终归还是一个立足于辛普森的故事。
奔跑者
辛普森成名于奔跑。他是美式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他是在一个赛季中带球冲刺超过2000码的第一人。他有极高的运动天赋,再加上后天的艰苦训练,他一抱起球奔跑便脚下生风,无人能及。
当然奔跑之于他,还有一个更深层的隐喻:他在向着他所理解的成功奔跑,他在向着他想掌控的命运奔跑。可以说,阿甘奔跑,是为了呼吁更多的人,跟着他一起奔向美国梦;而他奔跑,是为了摆脱他的出生环境,一个人奔向美国梦——他父亲的同性恋身份让他的家庭支离破碎,他出生的LA街区更是毫无发展希望,街区里的孩子竟然将街上的混混头视为偶像。
于是他拒绝了为黑人平权运动发声,他拒绝了履行黑人公众人物应尽的责任,他拒绝了他的肤色。因为这对他的成功无益。他只是依旧以摆脱一切的姿态向前奔跑,然后对镜头笑着说:“我才不管我是黑人还是白人,我就是OJ,我只代表OJ自己。”
表演者
退役后的辛普森进军好莱坞,干上了表演行当。他不一定是一个演技多高超的演员,但他一定是那个白人精英社会里的表演者。
他的嘴角永远挂着最富亲和力的微笑。他总能和白人打成一片,他能把每一个刚认识的社会名流装作是他的老朋友。最体现他演技的“高光时刻”,是他能顶着自己黑色的皮肤,然后扮演一个如假包换的白人。于是当他参加一个聚会时,身边的富人朋友会惊异地问:“辛普森怎么和那些黑人坐在一起?”
而如果他是那两起命案的真凶,那么那场审判,就是他表演生涯的最高峰。他会在每天的庭审日记里装模作样地叹息自己的冤屈,他会在关键证物摆出来时付之一笑。他那紧锣密鼓的表演,已经成了一种近乎信仰的自我催眠。他在“I did that”之前加上了“if”,并且笃定这个“if”就是事实。
辛普森的表演已经达到了人戏不分的程度。他用最无辜的眼神,回馈最百口莫辩的证词。
堕落者
“作为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我平生最渴望的不是金钱,是名声。我总想听到别人在背后指着我,然后议论:Hey,It's O.J.”
他在球场上奔跑,他在白人社会里表演,名声是他的重要驱动力。他可以丑闻缠身,但不可以默默无闻。
所以当他真的显出了老态,当他虽免除了牢狱之灾但受关注程度大不如从前时,他选择离开名人淘汰速度过快的LA。他来到佛罗里达,这里的人们似乎并不关心什么杀妻案,只有这里仍有大片的嗷嗷待哺的傻白甜姑娘。他从昔日的大明星沦为“夜店之王”,因为只有在夜店的晦暗与混乱里,他才能收获一点点的虚荣与自尊。他的堕落,比晚年在酒吧卖唱的山口百惠还令人唏嘘。
从掌控者论为被掌控者
辛普森对妮可造成的伤害,是他那近乎病态的掌控欲的绝佳体现。“如果妮可在加油站跟加油人员说了一句话,他都会觉得很不爽并斥责她。”所以当妮可理直气壮地向他暗示“I don't need you"时,他抓狂了。
于是那场新闻报道里极力渲染的“世纪审判”,也在他,以及他那花重金聘请的辩护团队的掌控之下。他们极力将一次单纯的司法审判,推向种族问题这个次要因素之上。辩护律师一步步地含沙射影,大打“种族牌”,以便有效地操纵种族情绪以帮辛普森脱罪。
可是他的堕落暗示了他的放纵,而放纵的人往往难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在那桩令人啼笑皆非的抢劫案之后,他终于遭到了迟到的“报复”,这种报复来源于他曾经栖身的白人世界。当法官一边随意地吸一口饮料,一边带些轻蔑地宣布着他的罪名,他俨然由掌控者沦为了被掌控的人。
梦醒了
整部纪录片就像是一个被击碎的美梦,辛普森也由那个抱着橄榄球飞奔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铁窗里坐着的老头子。
当他最后一次面向公众,说“希望你们记得曾经那个辉煌的O.J.,不要记得我现在的样子”,他就是这场美国梦中的梦魇。
就像片中说的“他最终被判刑33年,暗示着之前民事诉讼被判的3300万美元”一样,美国在他们鸡飞狗跳的2016年里,拍出了这样一部纪录片,也似乎向他们自己暗示着:美国梦该醒了。是时候吃个早餐,然后计划计划一天的安排了。
非裔美国梦的破碎。之前对于辛普森杀妻案的了解只限于林达的书,此剧把辛普森的经历很好的梳理了一遍。前两集全是铺垫,告诉你此案为什么会成为世纪审判的缘由。一个没有为种族运动发过声的人最终成了种族运动的受益者……
Different times, same shit.
以前看过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写辛普森案,这次是重新了解。除开影片本身的精彩外,剪辑得特别好,叙事节奏控制得精确到位、从容优雅。
Mark Furhman最后说的那段话让我想要哭。看完了。心情很沉重。
全面、细致、清晰,非常优秀的纪录片,看完会百感交集。OJ身上好像浓缩了一整个时代的历史。他终其一生在寻求身份认同,假装无色透明来成就的美国梦,梦碎时刻却又被特殊的种族身份开释。而太多人被时代洪流推着往前,为这个梦付出代价。最后的结局可谓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气到癫痫!!
最让我唏嘘却是众矢之的Mark Fuhrman对着镜头说“for you, it's a documentary, for me,it's the end of my life...这部纪录片要是早出两个月,绝不会浪费时间看Ryan Murphy拍的犯罪故事版了
还是有挺明显立场的纪录片
长达10个小时的全景记录,将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历史的进程,和辛普森个人的努力奋斗结合在一起,创造出这样一部事无巨细的杰作。建议配合"The Wire"(火线)同时服用,可获得大型更深刻的悲剧体验。
根本不顾实情,只是盲目地叫嚣"OJ didn't do it!"的那些黑人们,才是真正可笑的racist。
或许本应是最重要的罪案本身仅仅成为了注脚,在"美国制造"的标题下更显荒诞与悲凉。英雄的崛起与堕落,社会的沉浮和纠葛,辛普森的一生早已超越了他自己,成为了一种更巨大的象征。
FX的剧版可以当作是看这部的预习…帮熟悉一下剧情和人物什么的…至于这部纪录片 探讨的更多的在于一个社会的发展过程和历史的推演 太震撼了
需要给Ryan Murphy一点credit,剧编得还算还原。结果公布之后分析种族割裂那一段,放在今天看,已经渗入了各个层面。
Chris Darden接这个案子的初衷肯定是:我可以忘记自己的肤色,族群,用我的专业性公平正义的做一个工作。完全是精英思维。可事实是,现在这个社会是舆论导向。愤怒,愚昧,民粹。每个人最后都会变成受害者。精英不受用,精英未必会像有些人一样,为了利益露出丑恶嘴脸,他们脆弱得很。
在影院一口气看完将近8小时很过瘾。前半段用大量篇幅叙述LA的警察暴力、肤色冲突是很有必要且值得的,OJ成长于这样的环境却与自己的族群完全割离,最终却是肤色差异在多年后的审判重新给了他自由,案件匪夷所思看起来完全没有法理,确实只有在美国才会发生,法律总是被人利用的
这绝对是一部不容易的纪录片。
真相如此接近,就是无法抵达。人生如戏,百口莫辩。
肤色成了主角,而真相却成了配角。
比电影好看的一个直接原因大概是,从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到警察、律师、凶手、凶手子女都长得比演员还好看……
这部纪录片远比ACS那部剧更加扎实震撼,再次印证了戏剧化的张力永不及现实,真实是无法描绘的。此片把世纪庭审的聚光灯从法庭抽离举到了更高的位置,通过重现原始影像资料各方采访,照明了一个神话破灭背后的美国平权运动 司法制度漏洞 好莱坞传媒催化效应,如片尾评价道 这是一场美国式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