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说相比,人物关系虽然有些变动,但还在合理范围之内,邓超版的方木形象上有些老,眉目之中少了些忧郁,由于廖亚凡变成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不再是小说里那个离经叛道的不良少女,所以方木对廖亚凡的感觉不像小说里那么负疚,感觉上也许关晓彤更适合廖亚凡这个角色,比较叛逆。由于篇幅的关系,无法把魏巍的前因后果交代清楚,所以魏巍这个隐藏的复仇者也就无从演绎了,台词方面感觉推理成份太弱,根据犯罪现场进行的心理画像无法解释其合理性,只是把推理结果告诉大家,推理的论据有些薄弱。还有,把任川法官的身份变成了律师,也许是不得已而为之吧,如果变成法官也许审查都通过不了,任川被炸死之后,方木冲进网吧指着所有的人歇斯底里的喊“你们所有的人都是杀人凶手”的部分被删掉了,感觉无法体现方木的愤怒、悲愤、无助等一系列复杂的情绪,所以才会用牺牲自己来熄灭城市之光。结尾部分,小说方木咬断的是自己的手指,被魏巍调包解救成功,可惜如此惊心动魄的结尾无法在大屏幕上呈现出来,只能变成在江亚的斧头劈下去之前被米楠解救出来了,相比之下薄弱了很多。总的来说,改编的还算可以接受,比李易峰版的要好很多。
另外,没有看到有邰伟有些小小的失望,毕竟在小说里他起了很大的作用,电影里全被杨学武代替了。看完了电影也没发现我们的雷米老师扮演的角色,是哪个呢 ?🤔🙄
① 连续给自己放了三天假,每天上午看一部院线片,中午吃一顿大餐,下午写写观后段子,生活规律没压力的感觉真好。
② 这个版本的《心理罪》几乎不含神乎其神的心理画像术,甚至借刘诗诗之口调侃了这一套:“能搬动尸体当然是强壮男子了还用你分析?”这是直接把弹幕写进了剧本。
③ 毕竟雷米原著也不算推理小说,拍成带架空色彩的心理惊悚戏,轻推理重人性,聚焦内心厮杀,成分是对的。不过中国犯罪片在这个领域经验不多,跟上半年那部《记忆大师》一样,细节分寸不好把握,口碑也容易吃亏。
④ 邓超的表演是往沧桑写实路子走的,长发和眼镜的造型又带出了漫画感,跟其他刑警不是一个画风,出场自带神童光环,接着被虐到六亲不认绝地反击,嘻嘻应该跟《恶魔蛙男》的小栗旬干一杯啊。
⑤ 反派像是诺兰《黑暗骑士》的稻草人,都是留长发戴眼镜瘦削文质爱吼爱笑的斯文变态,阮经天表现相当不俗,如果朝反派专业户的方向努力,成就指不定赶超隔壁的基里安·墨菲。
⑥ 网络民意给平民判死刑,这点比去年那部《玩命直播》深入,但碍于院线潜规则,没法进一步呈现,据说原本是拍了斥责投票者的情节,被删了。
⑦ —“这世上有太多法律制裁不了的坏人。”—“包括你吗?”这句反问是全片的价值核心:一个人为自己的替天行道辩护时,他已经跟自己想消灭的对象成了同类。
⑧ 电影最聪明的,是把城市之光的杀手代号,不漏痕迹地过渡到人民警察的正能量上,要没有那一堆彩蛋,估计正片里还得砍掉不少才能过审吧,又一个能上教科书的案例。
⑨ 临结尾一场韩式野兽打斗,正邪基友撕得昏天黑地,那抗打是蝙蝠侠的,那自愈是美国队长的,放在一个法外行刑的大主题下,不禁让人怀疑导演是超级英雄粉。
⑩ 所有情节硬伤加起来都没下面这个过分:你告诉我在哪个高中,长阮经天这样还能默默无闻?平平无奇的古天乐从此不孤独了。
点映过后,在豆瓣上写下这么一段话 “ 如此狂躁的叙事节奏、如此狂躁的过火表演、如此狂躁的摄影打光。宛如一个《七宗罪》脑残粉在香港、韩国进修后,撞出来一个“新”类型——抽搐悬疑片。剧本堪比车祸连环追尾现场,每场戏之间都是断裂的,槽点遍布,从丢包袱到反转都狂赶,连基本的推理过场都没有。 ”
不过实际上,《城市之光》并不是这么三言两语就可以评价完的作品,它至少算得上是今年华语院线电影中,一部相当难以评价的作品:
一方面,它的选题和切入点的尺度在近年来的华语悬疑犯罪电影中难能一见,主创团队也挺努力地在自圆其说。但另一方面,叙事节奏的狂乱无章和几位主演的过火表演,则把电影拉下了水。
电影中的第一位死者,是当地一所中学的数学老师,之前凌辱了班中一位同学致使其跳楼自杀,引发民怨。这是“城市之光”案件第一次引发警局注意,以相同的方式再次演绎“死亡”,是“城市之光”引发网友热议、引爆焦点的最大原因。
同样的,第二位受害人,被吊入了一个灌满羊水的废墟中的水囊。第三位受害人,因妨碍救火而致人死亡,最终以同样的方式困在火海中爆炸身亡。这些连环凶杀案的受害者都有两个共同特征:一度掀起城市网民热议的对象,引发过极大的民怨;犯罪现场的线索都与一个人有关,方木。
故事由此开始,如之前的《无证之罪》、《嫌疑人X的献身》一般,《城市之光》没有采用“警方在明,犯案者在暗”的模式,而是一早就将犯人真身(江亚)告知。方木和江亚在案件进行到一半时便几乎已互相知根知底,但直接证据的缺失使得案件步入迷局。
然而,本该呈现出一种高智商对决的《城市之光》,自己将自己绕入了狂躁与混乱之中。
整部电影在开头部分便缺乏像样的“根基”来稳住整个全局。从第一秒起,犯罪现场虚假离谱到极点的风范便贯穿了下去,轮番上演的一场接一场狂暴血腥、一惊一乍的犯案现场戏码,无不遍地充斥着虚假感。
过快的剪辑节奏和过大的信息量,并没让电影为观众带来明快的节奏,反而是一种“强行快节奏”——每个情节转折点,都发狂般地往前赶,来的如风暴般极速,却缺乏大量铺垫、伏笔的支撑和起码的推理步骤。
于是,观众只能被强塞进这部作品之中,被导演、编剧所给予的信息量牵住,却难以拥有相对应的时间来理清楚每个角色的行为动机——悬念感就地消失了,只剩凌厉的狂躁和过分紧凑的剧情。过分急躁地将文本信息合盘托出,不带一丝犹豫与沉稳,只能放大影片场景/叙事节奏中的虚张声势。
《城市之光》中几位演员的表演,进一步加大了这种虚张声势之感。他们懂得如何进行“表演”,如何进行“卖力的表演”,于是,一场场过度外放的对手戏用最精分的方式摆了上来。按理说,好的演员是能带着戏走的,这部电影中的两位男主角邓超、阮经天都是经验非常丰富的好演员,各自也算是有代表作品,却无一例外被戏牵制住了。
邓超不是第一次演犯罪题材的电影,《李米的猜想》、《烈日灼心》中的表演都不错。但在《城市之光》中,他的表演缺乏收敛,几乎都是在用劲拿最情绪化、最大起大落的方式来外放,自然流露的戏非常之少。他的人设也存在问题,作为心理学天才和警探的双重身份,却很少将自己推理的过程展现出来。
阮经天演的更令人摸不着头脑,因为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表演机器”:靠最表面化的表演技巧来表现人物内心是如何的邪恶阴暗、张牙舞爪,癫狂得流于表面。另外,这个人物的演绎前后是被一分为二的。在前半段他犯案的时候,电影将他塑造成了一个冷静的高智商罪犯,但是越往后,阮经天的表演就越显得歇斯底里,缺乏真实感,情绪与人格转变都是断崖式的。尤其是与邓超在审讯室对质的那场戏,只为冲击观众的感官刺激。实际上这类犯罪者绝非是我们“想象中的变态与癫狂”模样,他们应该会有更丰富的人格展现。
这部作品里还算可以的表演,实际上都来自于配角,比如只有几场戏的文淇和只有三场戏的林嘉欣。只靠不多的表演就能把人物写实的一面和人物的前史、人物内心瞬间情感(而非仅只限于情绪)表现出来,至少能给人些可信度。
不过话虽至此,《城市之光》却也算不上是一部没价值可言说的烂片,至少它其中有趣的一面是,把设定和视角选在了“信息化城市时代”。
“信息化城市”、“多媒体交互方式”,共同构筑了一起接一起的“惩恶”式连环凶杀案完成的舞台和传播的渠道。充满着仪式感的“惩恶”犯罪故事在设定上乍一眼看去,仿佛是《七宗罪》的当代版本再混杂入了网络舆论与网络暴力等时新元素,踩遍了社会热点。“清扫这座城市的尘土”,是江亚杀人的部分目的,也是不少网民的心愿。当下,碎阅读和快情绪发泄,使得大多数人都只停留在事件表面,而不是去追问真相背后。
电影中所展示的“惩恶式”犯罪,在开头时显得野心勃勃,借助类型片手法,融入社会当下新闻热点,电影中的一系列连环凶杀案,宛如一场凶手、媒体、大众的三重狂欢,把批判意识放在了“网络舆论”和“扭曲崇拜”身上。
结果,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一设定最终被简单粗暴地归为了江亚的“少年时期的阴影”,诸如年少时的经历让他内心充满着扭曲和黑暗等等,完成的落位点又投靠到了正能量的传达上。一段接一段老生常谈,无异于落入了虎头蛇尾的俗套,自断了主题上的探讨。
文/徐若风 公众号/风影电影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原计划在国庆节上映,后来推迟到年底才终于与我们见面。
电影改编自雷米的同名小说《心理罪》,如今已经改编为2版电视剧和2版电影。
其中李易峰、廖凡主演的影版《心理罪》在今年8月上映,但口碑并不理想。
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从导演到编剧、演员全都不同,和李易峰版《心理罪》并无联系,是两个不同的系列。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演员阵容还是颇为强大,其中邓超凭借《烈日灼心》成为金鸡奖影帝,阮经天凭借《艋舺》成为金马奖影帝,文琪凭借《血观音》成为金马奖最佳女配角,林嘉欣更是在各种大大小小的电影节上提名或获奖。
不少观众对邓超是又爱又恨,爱是因为他是一流的实力派演员,恨是因为他经常演烂片。
刚刚在《中国合伙人》得到观众的表扬,转身就去拍了《分手大师》。
上一秒在《烈日灼心》展示优异的演技,下一秒就去演《恶棍天使》。
好在邓超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表现还是相当不错。
邓超认真起来真的很可怕,他把方木聪明的同时又过度自信、理性的同时又兼具感性、冷静的同时又夹杂冲动、善良的同时又胸有城府的性格都展示了出来。
方木在分析案件时的大局在握,在恍然大悟时的细思恐极,在证据不足时的气急败坏等一系列情绪都被邓超演绎得淋漓尽致。
什么叫细思恐极?就是当方木听到江亚说“你不该让一个女人独自留在家”时,方木火急火燎来到酒店却发现米楠毫发无伤。他立刻明白,江亚说的“女人”指的是另一个女人……
尤其是面对廖亚凡的死亡,方木五味杂陈,心乱如麻,从他的表情中我们能看到失去亲人的伤心之情、江亚对孩子痛下杀手的愤怒之情、不该把廖亚凡一个人留在家里的后悔之情,以及没能保护好廖亚凡的自责之情。
他跪在廖亚凡身边,想哭又哭不出来,他的眼神中流露出爱意、愧疚、难过,他不知道能做些什么,甚至连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他想将江亚就地正法,却又不得不遵守法律,他对着空中打光子弹所流露出的复杂情绪让人印象非常深刻,这些丝丝入扣的细腻演绎,都让这个形象立住了。
邓超再次告诉大家什么叫演技,也再次证明自己是实力派演员。
值得一提的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早早就告诉观众,阮经天饰演的江亚就是凶手,所以电影的重点就从“凶手是谁”转移为“怎么找到证据”和“他为什么犯罪”上。
这样拍的好处在于,电影没有落入猜凶手的俗套。凶手是谁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杀人的目的是什么。
许多悬疑片中,导演为了避免观众猜到凶手是谁,会减少凶手的戏份,导致凶手的戏份太少,使得形象塑造有所欠缺。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早早揭晓凶手,导演也就可以增加江亚的戏份,使他的形象更加立体。
江亚的父亲认为他不是亲生的,于是从小虐待他、殴打他,江亚逐渐变得心理扭曲,成为了一个疯子。
终于,当江亚愤怒、仇恨到极点的时候,他使用斧头砍死了对方,然后把他当成撒气的对象、泄火的玩偶,直到几年前找到新的猎物,强奸幼女的李一。
江亚时而正常,时而癫狂,而阮经天的表演也使得网友褒贬不一,有人表示称赞,也有人说像神经病。
可关键在于,他演的就是一个神经病啊,把神经病的角色演得像神经病,没有任何问题啊。
也有人说,真正厉害的罪犯,都是表面上不动声色、人畜无害,但实际上阴险狡诈,冷酷无情。
其实我们联想一下那些童年阴影,比如《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冯远征,
比如《神雕侠侣》的裘千尺,
这些童年阴影不少都是面目狰狞、凶神恶煞的,你越说他们是童年阴影,越说明给你留下了深刻印象;你越害怕,越说明他们演得好。
对于邓超、阮经天略显夸张的表演,我们很难评价好坏,没有谁规定表情丰富就一定好,也没有谁规定收敛克制就一定好。
至少在我看来,哪怕是用力过猛,也比面无表情的面瘫式表演好。
当然,演技固然重要,也只能起一个锦上添花的作用,无法做到雪中送炭,一部犯罪片最重要的还是内容。
电影还是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结尾方木和江亚打了一架,目的是将江亚的皮肉吃进胃里,方木想让法医解剖自己的尸体从而找到江亚的皮肉,结果最后根本没有用这个伏笔,那么方木和江亚的打戏就显得相当多余了,方木的自拍录像本应该起一个未卜先知、锦郎妙计的作用,最终变成了故弄玄虚、虚张声势。
如果方木死亡,然后警方从他体内找到江亚的皮肉进一步抓获江亚,电影会更好。
不过这个问题很多网友也有不同看法,这里不展开讨论。
诚然,《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算不上特别优秀,和《看不见的客人》《心迷宫》之类的佳作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甚至都不如邓超的另一部犯罪片《烈日灼心》。
但一直以来,我们都过于看重电影的评分,而忽略了评分之外的东西。
不够优秀的电影也有它的可取之处,8分以下的电影也有它的价值所在。
我给《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打四星,并非是因为这部电影多么优秀,而是它让我感触很深,让我思考了很多,这个时候电影好不好已经不是特别重要了。
退一万步说,哪怕这是一部大烂片,电影里探讨的“舆论”和“网络暴力”的话题也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先说说电影里的案件。
这一系列案件都非常有趣,作案手法非常具有形式感,类似《七宗罪》。
比如老师给学生一本试题叫他一晚上做完,导致学生跳楼自杀。
于是,江亚就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用铁链将其牢牢拷住,并割破他的手腕放血,只留下一部手机用于报警或求救,而手机的解锁密码就是那本试题所有答案总和的开平方。
由于老师没能在休克之前解出答案,最终流血过多而死。
一个男人占用消防通道,使得消防员错过最佳救火时机,导致受害者被活活烧死。
江亚又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在男人家里纵火,并用他的汽车占用消防通道,使得消防员没能及时将他救下。
一位女生搀扶摔倒的老太,不料遭到老太的讹诈。
于是,江亚在老太家里装上雷管,使得老太不得不承认是她陷害了别人。
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是犯了错,并且遭到无数网友谴责,无数网友希望他们死。而江亚就把网友的想法变为了现实。
主犯当然是江亚,但参与网络暴力的网友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黑镜》第三季第六集中,程序员开展了一个“后果游戏”,网民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最不喜欢的人的照片和名字,再加上“去死”的标签。
程序员会统计每天得到“去死”标签最多的人,然后控制人造蜜蜂将其杀死。
这样的剧情让人细思恐极,因为太贴近现实生活了。
日本留学生被闺蜜救了一命,却对受害者一家冷漠无情,有多少人想要她死?
幼儿园老师性侵儿童,有多少人想要将他大卸八块?
家属拒绝剖腹产,导致孕妇坠楼身亡,又有多少人恨不得将之碎尸万段?
这样的新闻每天都在上演,有些人违背道德,但没有违反法律,法律不能将他们定罪;还有些人知法犯法,却逍遥法外。于是,网友就辱骂他们、诅咒他们。
我们可以想象,假如真的有人站出来,私下杀了留学生、老师、家属,杀了那些网友最痛恨的人,很多网友都会称他是百姓的英雄,是正义的化身。
而江亚就是这样的人。
江亚选择的对象都是网友最痛恨的人,这些人干了坏事,法律又拿他们没办法的时候,江亚就站出来替天行道。
表面上江亚好像并没有做错什么,仿佛是在行侠仗义,为民除害,仿佛是在实现网友的心愿。
如果你觉得反派杀人是有道理的,就说明对他的形象塑造成功了。
并不是说江亚杀人是对的,但他的犯罪动机是成立的。
许多犯罪片中,反派杀人的理由太牵强,站不住脚,根本无法使人信服。《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无疑是弥补了这一缺陷,让你能够理解江亚为什么杀人,而他的犯罪动机就是想要做一个“城市之光”,照亮城市的黑暗。
换言之,你支持江亚也有道理,不支持江亚也有道理。
当一座城市腐烂、黑暗的时候,当坏人逍遥法外的时候,确实需要有人站出来伸张正义,比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但如果他杀人是出于私心、虚荣心、得到人们赞扬,如果他靠虐待别人来宣泄苦闷,如果他对无辜的孩子下手,那他就是错的。
(这里再多说几句,导演编剧是有办法引导观众支持或反对一个角色的,导演编剧可以把相似的行为拍出不同的效果。比如同样是私刑者,就可以拍出不同的效果。当私刑者是主角的时候,导演编剧要让观众支持他有很多方法,比如就把主角塑造成正义人士,比如讲述世界被黑暗势力掌控,主角要奋起反抗。《死亡笔记》《星球大战》《碟中谍》,以及大量动作片、科幻片、反乌托邦电影、犯罪片、超级英雄片就是这样的例子,主角都是游走于法律之外,私自决定别人的生死,但同时又为人正直;而当私刑者是反派的时候,导演编剧要让观众反对他,就可以将他塑造得很邪恶,比如动作片、科幻片、超级英雄片里的反派,同样是游走于法律之外,私自决定别人的生死,主角是英雄,他只是坏蛋。《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导演编剧安排江亚对干儿子下手、对廖亚凡下手,就是为了达到让观众反对江亚的目的。)
电影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电影中,在法庭审理女生扶老太的案件时,一名律师帮助老太辩护,促使法官判决女生赔偿老太数万元。
于是,江亚绑架了律师并在他身上安装炸药,号召网友在网上投票,如果超过10万人想让律师死,他就炸死律师。
这其实就是我们常常说的:舆论和道德不能代表法律。
律师的确是害了那位女生,但这件事情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江亚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网友也没有这个权利。
江亚自诩正义人士、城市之光,他藐视法律的存在随意杀人,其实他才是最应该被绳之以法的。
江亚的做法,其“扰乱治安造成的坏处”远远大于“寻求正义得到的好处”。
我们可以想象,假如江亚这样的人变多了,社会只会更加混乱。
如果人人都像江亚那样,想杀谁就杀谁,事情只会变得更坏。
无论是逼得学生自杀的老师,还是占用消防通道的男人,还是讹诈女生的老太,的确是该接受惩罚,但他们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该被江亚和网友处以私刑。
江亚固然有错,而在网上嚷嚷着要把那些恶棍杀死的网民同样也是帮凶。原本江亚只是一个普通的杀人犯,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存在的价值,他自己都知道自己是个失败者,他自己都没有活下去的勇气。然而,正是有了这群怨念极深的网民,才使江亚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也就是打着正义的幌子擅用私刑。如果没有那么多键盘侠,没有那么多网络暴力,也就不会有江亚这样的人来把网民的想法变为现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网络变得乌烟瘴气、混乱污浊。
你发张自拍,会有人喷你;你发条微博,会有人喷你;你发篇影评,会有人喷你。你在网上做什么都有人喷你。
以前我们进入网络是为了逃避现实,现在回到现实是为了逃避网络。
而《黑镜》第三季第六集中,程序员开展“后果游戏”的最终目的,并非杀死网民最讨厌的人,而是引诱心理阴暗的网民给不喜欢的人贴“去死”的标签,然后杀光这30万参与网络暴力的键盘侠。
参与网络暴力的网友中,我相信有一部分是善良的,但同样有很多是在现实生活中受到了打击,只好在网上靠伤害他人来宣泄苦闷的人渣。
但是网络暴力发生的时候,你很难判断谁是善良的,谁是人渣。
于是,《黑镜》的程序员选择了一网打尽,选择了宁可错杀一千,不可错杀一个。
因此,想要和辱骂他人来排忧解闷的人渣区分开来,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参与网络暴力。
人们确实有自由发表观点的权利,但前提是不能伤害到他人。
《黑镜》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恐怖之处在于,它们太贴近现实生活,甚至可能发生在未来。
说不定哪天就有人效仿江亚,号召网友投票选择最讨厌的人,然后杀死票数最高的一个;说不定哪天就有人效仿程序员,对参与网络暴力的网友心生怨恨,然后将他们赶尽杀绝。
我不知道这样的虚构故事是否会变为现实,但只要我们不参与网络暴力,那我们就不会有危险。
总的来说,《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仅仅是一部犯罪片,也是在教育我们不要参与网络暴力。
面对不同看法的言论,面对不能认同的行为,少一点侮辱和谩骂,多一点包容和理解。
简直觉得这就是中国类型片的瓶颈与困境了。开局稳顺吸引人,但架构全局的能力不够,拍到一个小时之后开始泄气露怯,做不到一气呵成,总是磕磕绊绊。邓超用力过猛,刘诗诗别演戏了,太差了。
“做了坏事就要受到惩罚”原著粉表示还是拍出了精髓。怪不得遭遇审查问题,删改之后尺度还是很大,阴郁灰暗的风格,社会阴暗面,人性的善恶,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争辩。前面节奏很快,有找不到证据的“电冰箱问题”,但方木刻画很精彩,没有蝙蝠侠的哥谭市,最终还是相对公平的江湖秩序——理性和正义
花样杀人的设定有日系的感觉,邓超的赴死设局还挺无力感的,是要在内心救自己。结尾的花絮,大概就是此类电影的最终困扰。
我最爱的高智商犯罪片类型,看完感觉怪怪的,就是觉得哪里不对,仔细一琢磨,原来是只模仿到了虚张声势的外表,内里是很科幻的一团乱麻。特别是最后半小时,就是灾难现场,故事线一塌糊涂,编剧开始自己玩了,狗蛋的犯罪逻辑始终bug不断各种扯淡,更可怕的是毫无电影感,导演的水平怎么看怎么网剧。
每个角色都不对。对,每个角色都不对。
其中部分演员贡献了比较好的演技,但是邓超没有。
点映场。以为邓超加持会比李易峰版好点,结果还是难看。现在国产(大制作)犯罪电影的通病,用夸张的视觉音效场景来放大恐怖感,但都不会好好讲故事,探案的过程神乎其神,却没有真正的推理和分析,莫名其妙就伸张正义了。拍的还不如一集美剧。
如此狂躁的叙事节奏、如此狂躁的过火表演、如此狂躁的摄影打光。宛如一个《七宗罪》脑残粉在香港、韩国进修后发狂般妄想“革新”大陆悬疑片,结果撞出来一个“新”类型——抽搐悬疑片。剧本堪比车祸连环追尾现场,每场戏之间都是断裂的,槽点遍布,丢包袱到反转都狂赶,连基本的推理过场都没有。
《七宗罪》到底养活了多少打着悬疑推理旗号推销高功能神棍的片子?
最大的惊喜是原来有文淇!为你打电话,可惜戏份太短了还是加一星。原著还原得不错了,但塞得好满节奏敲锣打鼓的到真正高潮时反而昏昏欲睡了,原著也不是什么神作,电影最好应该是取其精华超越原著才为之上乘,但是很遗憾没有做到,仅仅是比下有余。
杜琪峰曾在片场丢丢丢地骂人:他妈的全都是错的。事后他解释为什么骂人:因为他们不专业。恩,《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是那种“他妈的全都是错的”电影。从刘诗诗上摩天轮的浓烈网大感,到匿名IP上网全民用脚投票的现实bug。欣赏在中国搞破坏搞警匪片的勇气,但片尾那是啥,嫌今年过得不够惨?
片尾的警察正能量大概对再审过审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刘诗诗-演技的坟墓。一到新片上映原作者就迫不及待出来背书,痛说革命家史,大概也算中国特色吧。最后三十分钟的急展开还是蛮精彩的,挽回了不少分数,特别是旧工厂的狗咬狗打斗,当然你得先忍过前九十分钟网大质感、无聊套路、强行喂狗粮的煎熬。
廉价场景,蹩脚镜头,注水对白,夸张演绎,这不就一网大多个龙标么?
本片又名《心理罪之找不到证据》。刘诗诗:我找不到证据!邓超:……警长:还是找不到证据,那就先放他出来溜溜弯吧!邓超:……刘诗诗:我们还是找不到证据!邓超:我还不如去死!
邓超阮经天表演上是尽力了,可惜毛病还是不少。悬疑剧悬疑感不够抓人,推理剧推理不突出,讲黑暗人性吧也太表面了。还有一个国产都市题材的通病,就是那种伪装高级的低级感,画面布景看起来很高大上但其实很假。最后,00后的文淇都演成这样了,80后的诗诗不该羞愧吗?
演技排行:文淇>刘诗诗>阮经天>邓超...原著就不是推理小说,就不说调查推理这些弱项,但电影反倒把邓超向来干瘪式用力过火的演技集中暴露出来,和文淇最重要的两场对手戏,几乎都被碾压,连节奏、情感都没抓住的邓超,只在那儿干嚎...
这故事进度赶得哦,应该有点推理的地方都被邓超和阮经天的浮夸的表演所替代了。整部电影一开始还是一个米楠视角的叙事,演着演着也没她事儿了,专注于男性的撕逼与嘶吼,看得也疲惫,没有一场戏是真正静下来看拍的,真的不如原著(虽然原著也不好)。
这可能是我看过的唯一一部所有主演都戴假发的电影。
可以感受到邓超用尽全力带不动刘诗诗的无奈,槽点多到可以做一部诚实预告片,(吐槽的时候会经常提到黑什么骑士之类的),不过好几次在片子崩掉之前居然还能收回来,变成一部还算可以的警匪片,不容易了
比之前上映的那部《心理罪》要好不少。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