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已经成为了当下都市人群中谈及率最高的词汇之一。这种带有自虐倾向的远足活动被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当做了亲近内心的捷径。它被一群人热捧,被另一群人嘲笑。在被赋予了众多宏大的意义之后,毫无悬念地变得很矫情。但无论如何被热捧,其实,谈论它的比从事它的人要多得多。更多的人只不过穿上户外防风服和远足靴,坐在格子间里,偶尔翻翻户外杂志而已。真正的“行走”远没有图片上呈现的那样田园牧歌。如果你真的想抵达内心,你几乎必须先摧毁肉身。
把“行走”本身拍成一部电影,其实很难,因为这个过程本身很无聊,它的过程几乎一成不变,沉闷也沉默,所有被行走改变的事情其实都发生在心里。而内心戏只能通过独白和为人处世的细微变化中体现出来,但在荒野中的远足又遇不到什么人供你呈现故事冲突,对于导演和演员来说,这种作品太冒险。
也正因为这样的难度,主演瑞茜•威瑟斯彭被今年的奥斯卡提名为最佳女主角。她基本一个人撑起了一场戏——和一个与她一样高的背包一起。《涉足荒野》通过一路穿越荒野和大山的行走,用不停地闪回几乎叙述了女主角谢莉尔•斯瑞德所经历的一切。这部电影根据谢莉尔•斯瑞德的自传改编,她曾经放浪形骸,吸毒,滥交,怀孕了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穷困无助,有个酗酒的父亲,母亲又死于癌症,她曾试图改变,但一切似乎不见起色。她与丈夫离婚,失掉了本来就没拥有过多少的生活。最后,她决定上路。
某种程度上说,和都市白领那种矫情的“寻找自己”不同,谢莉尔•斯瑞德的上路是想忘掉自己。她本人也不太理解自己为什么一直处于那样混乱的生活当中,她也并不指望这次行走的苦痛真的能让自己找到后半生的方向。她能得到的就是行走本身。这很纯粹,纯粹本身就是意义。
和“公路片”不同,那些在路上或啼笑皆非或刻骨铭心的经历,在这条穿过荒野的路上是完全遇不到的。影片交代的女主角最困难的经历无非就是吃不上热乎的食物,或者遇到一条蛇,再有就是偶尔碰到一个猥琐大叔,她一边需要对方的帮助,还得盘算着别被对方欺负。总体而言,这条路很平静,只是过于艰苦。谢莉尔•斯瑞德磨伤了肩膀也走脱了脚趾甲。有时她气急败坏,有时也感到了某种近乎圣洁的欣喜。
这部电影的配乐很有特点,或者说,有点老旧。“我宁可当麻雀也不当蜗牛,我宁可当铁锤也不做铁钉。”女主角一边走一边哼着这首《老鹰之歌》,保罗•西蒙曾经唱响过它。在路上,女主角就这样为自己打气,伴随着一句句的脏话。
有时,为了强调上路者曾经生活的残酷或者戏剧性,这类主题的作品都会故意把主角之前的经历夸张化。但这部片子很平实,无论闪回谢莉尔•斯瑞德的过去还是对准当下正在坚持着的行走。电影没有把行走美化成一次一定成功的救赎。迷茫始终伴随着她行走的每一步。而坚持本身渐渐显露了真意。“你随时都可以放弃”,临行前,她的朋友对她说。这句话每分钟都在她脑海里回荡。但她还是只向前。比她有经验的远足者都放弃了,她还没有。她没觉得这有多伟大,就是觉得自己还可以继续看一看,往前走一步还能给自己带来什么。
主演瑞茜•威瑟斯彭没有如常所愿地出演《消失的爱人》中的Amy,转而遇到了这部电影——一部同样由畅销书改编的作品。相比于《消失的爱人》中起伏的悬念,《涉足荒野》的故事显得过于平缓。其实,这才是对演技真正的考验。瑞茜•威瑟斯彭在电影中瘦肖而苍白,最初,她在酒店里试图背上背包,却狼狈地摔倒,到后来,她已经能熟稔地应对遇到的一切问题。
最终,这个穿越了荒野的女人站在桥上,心中念叨着,“我的人生,就像所有人的人生一样充满神秘,无可逆转也近乎神圣。”她说,“这多么疯狂,随它去吧。”她用到了那个词wild,此时,它已经不仅仅指涉她穿越过的荒野,更指向无法预见的,蓬勃的生活。
(文| 杨时旸)
所谓优秀的对于记忆的影像处理手法,无非是一次次的镜头切换,快速甚至看似杂乱绕花人眼,但跟当下景物合理地配合出提示和线索。这部片子显然有做到这一点。而且就内容来说,回忆画面呈现的顺序和逻辑也是略杂乱的,并且所有回忆组织起来其实也不太算一个太完整的故事,但这反而符合了回忆的特征,片段化,破碎化。
但我其实是不太喜欢这种回忆穿插的电影的,不管它的处理手法有多好,可能因为我还是更把电影看做一场导演跟观众的对话,我不太喜欢絮絮叨叨。可是我觉得在这部野外徒步旅行的片子里却成立。因为独自的野外旅行,个人所处的实际空间虽大,但从事件密度和时间胶囊的角度,却其实是部密室电影。而在头脑里胡思乱想,则是最好的克服closure phobia的办法。除非你有写幻想小说的天才,大部分人最便捷地消磨时间的大脑质料无非就是自己的回忆,特别是如果它还饱含狗血和情感,那简直再理想不过了。
是的,本片讲的就是一个从不进行户外的女主角,背了一大堆充满狗血和情感的回忆,和许多不必要的物品,一个人走上徒步穿越的漫长道路。狗血(Drama)和情感(Emotion)与大自然(Wild)的对比渲染是此片最好的地方。自然某种意义上就是狗血和情感的反面。就像片中女主角有一次吐槽的那张指着银河系地球的位置说“You are here”的图一样,在野外,在星际,在一切浩瀚无边的存在面前,人实在是渺小,人生活中的那再猛烈的狗血也实在会亿万分之一秒内就湮没于宇宙巨大的平静里。可是“懂得很多道理,却还是过不好人生”。但也许身临其境,在荒漠里行走一遭,这道理真的可以不知怎么的稍微锻炼出一丁点面对真实人生的力量(然后微微助动于四年后她的新生?)。尽管关在帐篷里她也就又沉溺到她起伏而刺激的回忆里。并且她根本也没有那个心境去把这趟独自的徒步变成梭罗式的对自然的观察和参禅之旅。除了最后那一点点独白有点感悟的意味,前面的日记什么的都是走逗逼路线的。但她不得不坚持往前的白天里,她面对的是带错燃气的灶,过小而把脚打起血泡并且还滚下了山崖的鞋,以及巍峨不动的Huge F*cking Rock! 自然的客观性说好听点包容了感性任性的她,其实也就是让她无可奈何。她一开始就有想过要回头的,只不过回去的路也已经看不到头了。
这里面关于女主这样的业余zuo死型徒步者与那些相对专业、准备充分、以此为生活一大乐趣甚至梦想的户外爱好者的对比,也是饶有兴味。从女主各种天兵不靠谱的业余兼搞笑行为,到她跟路途上好几拨人类的相遇和接触,除了让女主显得更真是可爱,我隐隐觉得导演用这种“老子就是傻人有傻福,有小灾无大难死不了,F*ck几句总还是搞定“的情形,无来由地呐喊了一回,野外不仅仅是你们户外驴友们的!也是老子的!这里也许也在某种意义上否定了或者说质疑了专业驴友的某种把进入自然此事对待得过于慎重刻意甚至拔高的倾向,多少人是因为这件事的cool而在进行,跟女主这种生活狗血到带有很大严重但却又略滑稽的性质的出发点比起来,反而好像不那么接地气了。自然就客观地在那里,天兵的女主,还是专业的户外爱好者,对于自然来说,其实都没差。没有什么超越生活本身,不管是艺术,还是自然。客观地来说,除了准备和经验的硬伤以外,业余同学在忍受生理上的艰难上当然也是弱得多的。但是就意志上来说,以及里面有一个驴友问到的如何克服孤独感来说,女主这样的创伤求复原型业余选手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她明明就是在这看似孤独的路上成功逃离了生活或者更多是自己给自己套上的藩篱,隔膜和孤独。所以她坚持下来了,但那个非常专业的裸泳男因为恶劣天气而退出了。情绪上的“优势”某种程度上可能也有助于增加生理上的承受力。或者说也许正是这种生理上的艰难和不适,反倒能让之前已经行尸走肉了的女主感觉到活着。当然,电影整个看下来,非户外驴友的观众(我),还是会产生一种想要行动起来,想要学人家发展出这个把野外变成生活中常规一部分的爱好的冲动来。并且也不会有人昏头到看了之后觉得不经过学习和充足的准备像女主那样出发不是在找死。。。
所以总的来说,本片主要是讲狗血如何在自然中被稀释,或者是在讨论这种稀释的可能性。并不是在说,有什么问题你徒步户外走一遭,或者灵修一回,或者去一趟西藏,就像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样解决问题的这种鸡汤的路线。以及狗血之前的母女情刻画得是非常感人的,感人到至少让我觉得母亲去世后的狗血和这次冲动的旅行背后的动机其实是有说服力的。而对母亲的刻画,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好吧,其实貌似又有鸡汤的嫌疑。简而言之,母亲是一个相信逆袭连洗碗都要高兴地哼小曲扭屁股的生活样样其实都不如意的屌丝。但是编剧也说了,这个无比乐观的屌丝居然四十多岁就死了。。。没有让屌丝逆袭成功好吗,无非只是说她有一个真的很爱她甚至依赖她的女儿;但另一方面你可能也可以觉得她对她的教育也不是那么成功好吗。
所以这部电影还是能够得到我的好评的。因为宁狗血勿鸡汤。最终却还是得到了主题要表达的那份感动。
春风十里满是浪荡气息的季节,音响里放到了《涉足荒野》的主题曲El Condor Pasa (If I Could),思绪瞬间被拉回这部电影。
如果把看完电影的悲伤或沉重程度分级,我大概有4种:
1. 毫无感觉
2. 看的时候被一些套路所催泪,但看完也就完了
3. 流了鳄鱼的眼泪,之后每一次回想都会陷入当时的情绪
4. 看的时候或流泪或压抑,并从影片中汲取了力量
总的来说,能让我看哭的电影特别少,《涉足荒野》就属于第四种。2015年的北影节,我和小伙伴没抢到《教父》的票,于是在电影院看了这部电影,看到最后泪流满面。即使现在回想,记忆回到那条大山大水绿野苍穹的徒步道,依然会因生命的无限而感动。
电影根据谢莉尔·斯瑞德的自传《Wild》改编,作者Cheryl深爱的母亲癌症过世,她陷入了悔恨,开始自暴自弃,与弟弟关系越来越差、吸毒、滥交,逼走了丈夫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只好堕胎。那几年Cheryl的状态应了斯科特·菲兹杰拉德的那句话:“在灵魂的漫漫黑夜中,每一天都是凌晨三点钟”。作者本人在徒步PCT十七年之后,才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书出版,Cheryl本人是这样解释的:我一直不敢正视自己的经历,不愿意把它当作自己的一部分。我本来想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写成别人的经历。
生活坠入深渊后,她偶然在货架上看到一本PCT徒步之旅的指南书,,封面是上图的火山湖,那个瞬间她产生了一个执念,她要变回以前妈妈心里的那个自己。在1995年,20年前,在一个季度内试图“通径”thru-hike PCT的不会超过30个人,她依然只身上路了,用了96天,1600公里,重生。这是她在火山湖的照片。
当她看到那本旅行指南,她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我很喜欢这种充满巧合的执念,因为它也常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存在主义认为,存在是一种状态,本质是存在之后慢慢找到的,没有人可以决定你的本质,除了你自己。所以存在主义说“存在先于本质”,也可以理解为,事物的本质是在进行的过程中出现的。我的个人观点是,如果有一件事你非常想做,有东西你非常想学,哪怕当下看来投入产出比不高,都要去做。凡是强烈的、非负面的欲望,都不妨放任自流。幸运的是,Cheryl在完成自己的执念的过程中找到了她需要的“本质”。
徒步旅行是一种治愈,孤独的旅途中她只有自己,肉体的磨难更激发了她对生命的强烈渴求,电影不断闪回,Cheryl面对自己和母亲曾经的亲密和伤害、自暴自弃的过往,面对破碎的婚姻和爱人,那些她想要放下的东西,先被一件件拾了起来。
想要放下的,必然先拿起。
第94天,Cheryl得到了这段旅途的意义,终于在众神之桥结束了旅程。背负着“母亲”前行的重量,被留在河的那一边。
豆瓣一张剧照下面有一句话:《制造伍德斯托克》里的一段:“在那个时候,我意识到我的未来将是诚实、温暖和真实的,正如我现在知道——生活可以是那样”。
ps.最后说一下配乐,电影用的是画内音乐,就是由情节引出的配乐,比如电台里放的歌,角色的哼唱等,编剧是我很喜欢的英国作家尼克·霍恩比,难怪配乐选的辣么棒!主题曲El Condor Pasa (If I Could),是Simon & Garfunkel的,老组合了,《毕业生》里那首著名的The Sound Of Silence就是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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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接到一个朋友电话,然后聊起一个共同朋友的去世,35岁,单身没有成家,从公司被拉到医院,然后他的单亲妈妈从外地过来,等shi检结果。
我很平静地听完这个消息,然后听手机那端朋友聊到过年的时候他去拜年还说要换个房子,问他们小区的房价。
后来的一个月我出门旅行,在琼库什台骑马的时候,我跟异国的闺蜜聊起这件事,我在禾木的藤编摇椅上聊起去年跟他约饭他说也想出来旅行,我在穿越荒漠的火车上跟陌生人分一块哈密瓜也分享了这个悲伤的奇葩故事。
当然他对我而言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朋友,这个世界少了他,对我而言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但他的离去并不代表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改变。当我在敦煌的沙漠帐篷里,我会突然想起跟他最后一个电话,他给我一些工作上的建议,也会在平遥古城的民宿里,觉得坐到床头的可能不是穿古装的女鬼,也可能是他,后来想想,又觉得没必要害怕,如果他真有什么人间割舍不了的事,也不会来找我,毕竟我对他而言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只是一个还算能谈心的朋友罢了。
我的闺蜜曾经给我分享一篇文章,说,
你会删除去世的朋友吗?
那会我正在旅途当中,我忙着多看几眼草原、沙漠、雪山和星空,我没来得及打开看就清空掉了,回来以后,我鼓起勇气删掉了他的微信,还有一个去年得绝症的年轻朋友,我还有他妈妈的微信,但我一直没有勇气问他妈妈,扎西还好吗或者扎西还活着吗?如同我没有勇气删除他的微信。
他们作为朋友,曾经给予我或多或少的温暖和陪伴,我自问也大约算是个重情义的人,但你看,即使他们永远的离开了,对我而言,也只是一件奇事,并不是了不得的事,甚至我都没有办法去升华一下,你看他们多倒霉,年纪轻轻就去世了,我们这些还能吃能睡的幸运鬼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热爱这个世界?
其实写这么多,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写字十多年也算老司机了,技巧方面哪怕是想谦虚我也知道我多少还算一个能写的人,但真心越来越少,甚至于人到中年,我越来越看不清自己,经常一觉醒来,想起一些事,会脑袋一片空白又历历在目,我是谁呢?
我家人经常叹气或者吐槽我,这几年越来越不靠谱了越来越自私了,就跟前几年,所有人都夸我你活得太伟大,太累,多为自己想想不好吗?只是哪一个是我呢?
我时不时就想出门走走,每一次回来都觉得就当最后一次吧,明天我要好好过,但是,明天又究竟过了怎样的日子呢?可能后天凌晨晚睡的星星它知道吧。
我看了越来越多的电影,也多少读了一点书,但偶尔想起一个情节却死活记不得这是曾经看过的那部电影,甚至于我回头去看我熬夜写过的那些影评会忍不住想,当时何必如此热情澎湃?如同曾经带着大耳机在大明湖暴走的时候,有什么值得去泪流满面或者满心欢喜的。
后来我看了一些电影,例如这部《涉足荒野》,看着这个绝望的姑娘,背着她要努力尝试几次才能背起来的巨大的背包,这样一路风餐露宿,腿磕破了,鞋子甩掉了,在荒无一人的绝境大骂,
Fuck you。
然后她一直走,一直走,遇见萍水相逢的同伴,遇见危险,遇见不堪回首的回忆,遇见沙漠和人类幼崽,直到遇见终点。
这个绝望的人坚韧不屈地走着,走下去,不管遇见什么,她都努力想活下去,每一天,每一秒她都为今天吃什么,今晚睡哪里所担忧。她走啊,走啊,如同类人猿第一次学会直立行走一样迷恋着走路,她走啊,走啊,从不去想这样折腾地一直在路上到底为了什么。
我看完了电影,然后突然忘记了片名了。我写完了一篇不知所云的影评,也不知道到底想表达些什么,或者我们愚蠢的脑袋里想什么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吃饭睡觉活下去才是正经事。
“我的生活跟其他人一样,神秘而美丽,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注定是我的。生活是多么的狂野而残酷啊,就让它继续吧” 当你不能从容地生活,只能说遭受的还不够。放逐自己,真正放得下,才能再次拿得起。春风化雨的好电影。“去发现自己最好的一面,然后让最好的自己保持一辈子”
一个“丧母、离婚、滥交、吸毒后通过徒步旅行重生”的听上去很滥俗的故事,瓦雷还是拍出了点令人欣赏的东西:他没有刻意把这趟旅行描绘得多艰难、伟大、净化心灵,甚至直接原因都一笔带过,把重点都放在对母亲的回忆上,虽然小清新,可我还是被打动了。一个人不会因为一次旅行就重生,但重生终究会来
好看,,,
这才有影后的感觉
不错
其实讲救赎这些都挺虚的,肉体的磨难更多是一种绝望。渺小的人仅能以这种方式,试图摆脱内心的痛苦
影片的意义和深度很高
真人真事改编,不错,小男孩的歌声非常治愈。
整体不错,电影画面也美
很棒,推荐
推荐看!还不错!
“我远比你年轻的时候世故。”“当然,这就是我的打算。”“什么打算?”“生活中难免有很多伤害,我一直希望你能比我更懂得人情世故。”“但我还是遍体鳞伤。”你跟我说生活有捷径,你找到了吗?
画面好看
蛇(恐懼/迴避)--->毛蟲(恐懼/反擊)--->雪地狐狸(挽留)--->血趾狐狸(憤怒)--->馬(和解)--->草泥馬(告解)--->遠方的獸(放下)
母亲是自由的,女儿却要走过那么多路,才能发自内心地找回自由。
导演用碎片式的回忆再现了一个女人的自我救赎,这让故事显得非常完整,而且在戏剧张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仅靠着不间断的抒情音乐完成了流畅的叙事和剪辑。这片子并没有明显的用力痕迹,它故事甚至会让驴友们觉得特矫情和流水账,但背后的那份觉悟和人情味很有杀伤力,何况还有沿途的风景。★★★
标题叫荒野。。故事大部分却都着重在和人的交流上了。。有点小失望。。想不到竟然是witherspoon的表演把整部戏撑了起来。。加一星。。
蛮匠气的一个片子,看得人出戏连连,诉诸的情感和立意都让人get不到、挺难共鸣。但导演放进来的每个镜头、所有的元素你都知道他又想瞄准你的哪个部分煽了。全片唯一有灵魂的角色,倒是片末那个小男孩,台词不多,但你会好奇生命中发生了什么、有什么东西在他小小身体里留下了难以承担和忘怀的伤痕。
这部电影好在有伤痛的人被引起共鸣,开头那些wtf真的是真实心理写照。想起在西澳独自一人搭车的经历,看的我从头开始哭到尾。苦旅能解决问题吗,不能。但能极大激活生存欲,这是在熟悉的环境里得不到的。徒步本身就是治愈,那些翻滚的想法最终会排出体内,这经历会让人更坚韧。
救赎之道,始于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