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如果我也可以是个艺术家
我明白那种孤独绝望,
然后让灵感的精灵附身而开出艺术之花的状态,
但我不会画画也不会作曲,唱不上高音也说不出诗句,
我就是一个平凡的人了。
我好喜欢有艺术感的画,音乐,行动或者装置。
可惜这个所谓的艺术感也只是我个人狭隘的标准。
这个世界据我所知的因艺术而高贵的灵魂,总是让我深深感觉自己的平庸。
我只能成为一个爱好者,一个粉丝,一个感受者,体验者和观察者。
这样很好,在我有生之年,我想我还有源源不绝的艺术的资源可以享受,虽然我不创造,但是我感恩地珍惜着这些美好的作品。
多好啊,和导演作者形成某一些经纬度的共鸣,每次我总是惊喜地相信,只要有一点点的共鸣与感悟,我就能艺术的状态更近一步了。
成为一个普通的观察者,我喜欢我享受那么一点点个人的艺术体验.......回味无穷ing ^_^
2 ) 长叹...
抛开morrison的天才,抛开stone的天才,这部影片最让我难忘的是morrison死的时候,他妻子的反应......
叹息...她在想什么...她头脑里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叹息morrison的死亡么?是解脱后的释然么?是对终于结束了的感慨么?不知道......我不知道...
放在演员的角度,我比较喜欢Meg Ryan,因为她的长相比较符合我的审美观点...很肤浅的理由,可是天性的喜欢是没什么理由的.她在这里面的表演没什么值得我说的,除了这声叹息的处理,我不知道是stone的建议还是她当时触及了Pamela的灵魂,这声叹息叫我对她刮目相看!
3 ) Jim Morrison 诗人,歌手,作曲家
从电影拍摄的角度,这是部好电影,视觉听觉都是盛宴
迷幻的氛围,那个年代的狂热和躁动,Jim的不羁诗人气质……都淋漓尽致了。很多女人美好的身体,很飞……
从人物传记片的角度,不能说它不好
因为音乐传记本身就比较难出彩,要用影像表现一个如此特立独行的摇滚诗人的精神内核,太强人所难
OS也只能选取一个他熟悉的视角,尽力描绘
对此我们表示尊敬
不过,总之,我对主角人物塑造是有些不满意的
就像《Control》中对IC的塑造
都远不如我们从音乐中体会到的丰富,绚丽
Jim Morrison是最酷的歌手
离经叛道已成为他的标志,但同时他也是底蕴深厚,异常深刻的
他们家堆满了书,朋友经常打赌玩一个游戏,随便捡起一本书要Jim背书,Jim即便是喝的烂醉,也几乎没有输过
他有很多疯狂的举动,自己在酒精和毒品,追捧与咒骂中也难免煎熬。他行使着痛苦的权利
但赤子之心没有被生活方式做丝毫改变
疯狂不是什么牛逼的事情,牛逼的是对疯狂的自知
被他直视过的人和事物,无不惊慌
他面对死亡时,亦不惊慌
他有着先知般的使命感,以摧毁并超越的方式进行探索
至于那些疯狂的举动,我觉得没什么可说的
只是一个狂热的时代和一个灵魂碰撞出来的结果,不能代表什么
荒诞丑陋无情也无需美化,狂欢只是狂欢
我们无法穿越彼岸去寻求一个答案
于是需要直面狂欢对面,大门之内的肃穆和宁静
主演不错,形神兼备。但还是没有Jim Morrison那么美。
吟诗,Val Kilmer诠释的很好,如天鹅绒般温和,衬托着张狂和锐利的一面更有力量
结尾的墓园拍摄,虽并无新意,但镜头中饱含深情,令人很动容
4 ) 与电影无关
[1]
一些东西已知,一些东西未知.在已知和未知之间就是门.
------Jim Morrison
第一次接触Jim Morrison的东西是在高2的时候,压抑的高中生活让我疯狂的吸收音乐来解压.我承认我是一个奇怪的人,至少在不了解我的人中,而这些人在我接触的人中占了大多数.我那时根本不在乎那些我不想接触的人,我也讨厌那些亲亲我我的港台音乐,更讨厌日韩的音乐.因此我那时一直嘲笑小四儿的头上出现的"黄毛"和在我面前发嗲的女生听的流行歌.说实话,那时我只在乎我的耳朵.我没日没夜的穿梭与市里的音像店,想找一些不一样的声音.Metallica,gun and rose,nivana......{感谢中国的盗版和"打口带"}虽然这些东西早已经满足不了我日益空荡的心.
那天我趴在桌子上看着窗外,跟着耳机里音乐发呆.很奇怪,我耳朵里的超过XX分贝蜂鸣声,可窗外的树叶却一动不动.窗外的景色一成不变.恩,就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课外活动,那时我还不喜欢足球,不喜欢和四儿一起在操场上疯.我只喜欢一个人很安静的享受这些"安静"的音乐.安静的让我犯困,看着树叶,我被无聊催眠了......
我转过脸,是那张早一记不清相貌的脸,我现在只记得她笑的时候浅浅的酒窝.我揉揉了惺忪的眼,拿掉耳机,对她挤出一点笑容,已经无从考察那时的我到底脸红没有.她递给我一盘磁带.我镇定的接过来,封面上的红色吸引了我.
"我在我哥房间里拿的,不知道你喜欢不?"
"......"
反转看封底,打开机器,打开磁带盒,放进去,按下PLAY键.我始终不敢抬头看她,说句实话一直到现在我也不敢和女生对眼,我怕那些火热的眼神燃烧我,我是一个很懒的人,懒的自己连照顾不好自己.
"break on through"这就是我听Jim Morrison 的第一首歌.我被吸引了.以至于当她问了不知多少遍"好听吗?"我也不知道.她从我的耳朵上拿下个耳机自己戴上,在她的手伸向我耳朵的一瞬间,我有闪躲的意识,但是头部的运动却不受大脑的控制,当她的手接触我的耳朵,手背贴这我脸的一瞬,我那些听摇滚积累起来所谓的"戾气"被她一抚而去.幸好还有欣赏音乐这个借口来掩饰我不的知所措,可是脸上的东西却掩盖不了.我才慌乱的点点头:"恩,挺好的."
"这首歌叫什么啊,挺悲伤的".
我看看歌词说:"叫'陌生人'".
"哦"
就这样,坐着听,和她一直听完了整盘磁带.当PLAY键跳起的时候,我的视线才从耳机线上转移到录音机上.
她摘下耳机,对我笑一笑,"我哥那有好多,如果你喜欢,我下次再给你带几盘."
"好"
她放下耳机,看着她的背影,我才想起得说声谢谢.
她转过脸,穿过教室门的光被她的笑容揉成一片片的,像羽毛飘在空中,羽毛飘在我的脸上,热辣辣的.
我低下头,反转了磁带,按下PLAY键......
上面的故事结束了,不是大家想的结局,没有爱情,没有等待,没有所有....
因为Jim Morrison,我想起自己,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懒.我比较会装傻,按丫头的话说.也许吧,我不在乎那些火焰,我是别人点不着的.也许吧,我只会自燃,等我想着的时候,我已经是灰烬了,05年的一个光线充足的早上,确切点是10月21号我把自己点着了,却没换来一点光,还落了个怕光的习惯.光线充足的早上,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就想笑,笑自己很傻,我的笑延着镜子的光折射到房间里各个角落,满屋都是我那可笑的脸,我闭上眼....
[2]
......我们因付出自己感知的疑问而满足,我们原先是在山脚下疯狂起舞的幽灵,如今变成了在黑暗中凝视前方的眼睛”。
-----Jim Morrison
在听The Doors的歌时,我仿佛见到Morrison脸朝下地倒在他的星河之中。在夜的黑暗和昼的明亮之间,他选择了内心世界的永恒。The Doors的名字取自1954年的春天Aldus Huxley出版的一本名为The doors of perception(知觉之门)的书,这本书名源自于英国诗人Willam blake的一句诗句“当知觉之门被打开,人们就能看清事物的本来面目,无穷无尽,而这本介绍麻醉剂的书在60年代初LSD盛行的时候红极一时,Jim Morrison再把The doors of perception浓缩为The Doors,寓意通过音乐之门来寻找一切事物的答案。1973年3月,Jim Morrison告别了The Doors和美国,带着情人Pamela来到巴黎继续他对艺术的追求,他开始专心于电影剧本和音乐的创作,两人在巴黎过了一段相当安静的时期。1973年7月3日凌晨,Jim Morrison在洗澡时死于心脏病突发,年仅27岁。Jim Morrison曾说:“人们惧怕痛苦甚于惧怕死亡。很奇怪他们会害怕死亡。较之死亡,生命的伤痛更深。而一旦死亡到来,痛苦也就随之结束。我猜想,它就像是一个朋友" 死神的确像一个朋友那样带走了他,一切终于结束(The End)。
如今Jim Morrison静静的躺在巴黎拉雪兹神甫公墓,每年有成千上万的人来到他的墓前祭奠,这里是巴黎的第四景观,不远处的肖邦和比才都没有这样的哀荣。1991年3月,Oliver Stone导演的电影The Doors在Morrison离世后二十周年纪念上映了,他选择了Vat Kitmer作为主角。在影片上映后,The Doors共有四张专辑同时上了Billboard榜,各地有关The Doors和Jim Morrison的书纷纷出炉并热销,一批又一批在Jim Morrison死后才出生的青年奉其为精神偶像...
拉雪兹公墓
乔治.比才;莎拉比恩.哈特
......
他们都在等你
终有一天会走进那座坟
伙伴门呼唤这个奇妙的灵魂复活
宣称他们发现了这块瑰宝
他毫不恐惧 坦然走向死亡
他变成天使 轻盈地飘过人间
不再有金钱 不再有优质大麻
不再有宏大的舞台 不再有欢呼的人群
不再有诗歌 不再有迈阿密姑娘
不再有凯鲁亚克和金斯伯格 不再有兰波和魏伯伦
他在另一个王国继续干着其他的事情
而余下的人们 生活将刻板而单调
但是 会永远怀念他们曾拥有过的
亲切的歌声
。。。。。。
5 ) 知觉之门
最近和The doors再次"不期而遇",新近买了张原版的同名,又看了本片,于是刹那间时空倒退.
我想我完全有资格来写一写the doors,,自从那年我在学校图书馆看到老孙关于他们的乐评《月光在燃烧》就被迷住。那时我的日记里到处充斥着类似“The Doors的音乐在深夜是一片燃烧的月光”情绪的文字,整天幻想着虚无着,对的,你说得很对,幸好是现在才看到这些,否则当年看到,肯定更加绝望,绝望不知往哪个方向走,那些决绝的文字,像一个个暴露在空气里的伤口,如此苍白虚弱,事实上事到如今,我仍无法抑制蜂拥而至的对于过去的种种感怀。
他的一生是一出狂欢的悲剧。他明明对世界已经毫无希望,却仍然在舞台上纵情欢唱;他明明孤独寂寞地宛如弃儿,却要制造如此繁复的华丽证明世界未将他遗弃;明明多么渴望爱和温暖,却要在辗转无数个怀抱后方能感受到最爱女人的一声叹息;明明黑夜已经降临,却不肯沉沉睡去。他是沉醉的,他是自虐的,他是在牺牲中体会快感的,他在幻觉中触模最初和最后的死亡,他在战战兢兢中渐渐靠近了真实和死亡。
最爱的永远是《Riders on the storm》,那永不消失的流逝感,在静夜里雨点敲打着冰冷的枕头,彻头彻尾的虚无和寒冷,没有梦境没有亮光,只有流沙只有下坠,即使如此,我也愿意跟着他一起下沉下沉……很多年以前我就知道他葬在巴黎的拉雪兹公墓,就知道他变胖后潦倒后卒于异地,像兰波一样,所以很多年以前我就想去巴黎,我把这个小小的心事记在很久以前的日记本上,但现在已经被我撕了扔了,天知道这个心愿仍然烂在心里。
一直以来都把他当作心目中最charming最sexy的男人,也听烂了他已有的几张CD,当然,那时还是磁带,上个月在整理东西时,扔掉了整整一大袋磁带,保留了30来盘,其中就有打口的《American prayer》,那些喃喃自语连同我所有的青春回忆都一同葬在一去不复返的过去时光里,要不是今天看了Oliver Stone拍摄的传记片,我断然不会有勇气如此仔细重温,因此当那些无比熟悉的音符一个一个飘出来,几乎立刻沉浸到那时要命的情绪里,《Touch me》、《Moonlight drive》、《People are strange》、《Break on through》、《Back door man》、《Five to one》、《Light my fire》、《The end》、《Dead cats , dead rats》、《Hello , I love you》……每个单词都记得清清楚楚,如果有天我梦里还能唱歌,那肯定是The doors的歌曲。
此片我给了四星,那不是因为它不够好,而是其中的超现实的魔幻情景体验既是十分聪明的手法,也是容易让人诟病的地方,因为从旁人角度来揣测天才的心理,无论如何都不能精准,那是无法定义的;另外男主角与Morrison虽七分相似,在我这个多年忠实粉丝眼里,却总欠缺些什么。
无论如何,在片尾处《Riders on the storm》出来时,我的眼泪很快就冒出来了,当我写到此文第一段时,简直滂沱不能自制,或许,我只是被自己感动了,但那已经无所谓了,反正感动是奢侈的。
6 ) the end
看完《大门》之后脑子里总是在回放着morrison的迷离的眼神,阴柔的动作,以至于照着镜子自己也同化了一般的摆着morrison式的pose,原因不是我疯了就是电影或morrison的人物魅力使然。很明显,我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个疯子,呵呵。
整个电影都在一首歌的贯穿下进行的——大门乐队的名曲《the end》,当主人公第一次意识到死亡的诱惑时,the end前奏的吉他杂音诡异的响起,像是给人一种启迪似的,之后morrison在一场演唱会上完整的演绎出了这首歌的始末,那骇人听闻的歌词使观众哗然。
大门乐队以一首light my fire红遍了全国,morrison也用这首个歌狠狠的戏弄了一把沙利文,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是这首在每场演唱会都被观众要求表演的歌曲激怒了或激醒了morrison,所以他大喊道you are all fuckin slaves!
而这句话正是无数摇滚巨星不得不接受的讥讽和引起反思的利剑。
morrison的爱情是放纵的,如同一团烈火,他将性与爱分离,也同时将爱与责任分离,因为他无法自救,这样一个人如何面对他的孩子?
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因为他的敏感和脆弱,从一个性感明星堕落成为一个满脸胡须肥胖如猪的邋遢鬼,这种自毁慢慢的成全了他的末日,无所畏惧,不受任何羁绊,安心待死。
我个人比较偏爱他的第一张专辑即同名专辑,在那张专辑里蓝调音乐和诗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张专辑已经昭示了他的一切不安,绝望,愤怒,同时预示着他的生命的终结。
oliver stone对整个影片的色彩,结构安排的很完美,整个电影的确拍摄的很迷幻,符合morrison的感觉。这绝对是一部出色的传记电影。
莫里森中后期基本被人群裹挟了,变态一样吸收那些名望,一些镜头看着痛心。好像68年以后很多人都有疯狂自大倾向,见过神的人觉得自己就是神(all is one, one is all, I'm the God, I can do everything )。莫里森演员长得有点像张杰
这片儿虽然拍得傻了吧唧的,但是基本上和Morrison相似,更何况导演加分,MichaelMadson加分,Meg Ryan更加分……
一位灵魂歌者,罂粟、sex、酒精伴随了他生命中的璀璨,也将他的生命耗尽。“我一直相信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范围内,人们只能感知到理他们较近的东西。然而如今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我面前还存在一些更改更远的领域,我仅仅是想探索这些领域。”吉姆莫里森短暂的一生因为音乐而变得永恒。
大门铁粉也许会认为此电影对吉姆的描写未能面面俱到以至有所偏颇,但斯通最难能可贵的却是把握住了这支乐队和那个年代迷幻般的精髓
熟脸太多真不好,看着梅姨和Hodge大叔,情绪怎么也放不进去。歌是歌,人是人。吸毒酗酒乱性伴随摇滚乐任何乐手演员showbiz乃至整个人类,60年代的“飞”建立在毒品和各种异教上,大事件太多,年轻人嗨了疯了傻了操操操,各种混乱各种放纵各种浪费各种心理不健全,反正操死自己就完事了
他是命里赴死的人,平常人妳为何也随他而去了。妳说妳爱生活但你难道不也憧憬黑暗?疯癫与文明。骨肉皮和其他西方世界摇滚乐毒品酒精性爱狂乱的头昏昏追随者。他恨他的父亲,电影却没指明原因,多少显得不自然和矫情。电影拍的不错,音乐不错,可惜我不嗑药我觉得可笑。你的诗性,让我每每内心发笑。
天才都很危险。总之,我爱jim morrison这个疯子。
看了快3个月了。。。。能看下去,是因为Morrison是当初爱过的男人。。。。
每次看摇滚传记片都是一段自我毁灭之路。当然原声都是超赞的!
建议看《此地无人生还》,看完书的人就别看电影了。
奥利弗·斯通九一年的片子,到现在才看。看完后很难受,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到这片子,或许以前有一些选择会不一样,也可能其实没什么区别,那时候我多傻啊,虽然现在也没聪明多少。但是看完后很热,看到莫里森对帕米拉说:“我不能没有你宝贝”,我就哭了。我去搜评论,他们都说爱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悲剧.真讨厌这些评论家,所有的爱都冷暖自知,凭什么你就觉得是悲剧?去你的!!如果能这样活一回,27七岁就死掉也没什么。把自己折腾到心力衰竭,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爱自己!总之他在舞台上性感到让你抓狂,他写的词是最美的诗,他的人生很帅~
有点失望,传记果然还是不好拍,要不就是被琐碎的片段组乱叙事,要不就是难以抓住人物内心
狂熱、放縱和變幻不定的吉姆莫里森,燦爛如流星,劃過那個紛擾時代的天際,卻放出太陽一樣耀眼的光亮。他就像《悲劇的誕生》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再世,集詩人,搖滾巨星,酗酒狂,藝術家,偶像一身,忘卻那些理性與秩序,帶領人們將感知的門打開。
Oliver Stone的造神运动Vai Kilmer最尖儿的一出戏
大概人是很难承受任何突如其来的 虽然理解导演的表现意图 但总有点再看月亮组的错觉 或者往大了说 基本上一个拥有些许才华的人都是这样被挖掘被吹捧被毁掉的
作为Jim & Pam的迷妹这部电影有些让我失望.....对于Jim的描写太过潦草和负面化。方基默演得很浮夸,梅根也不符合我心中Pam的形象。听到熟悉的音乐想到那些美好的记忆,唉说多了都是泪。
68/100。只有表面没有内在,想通过此片了解一下Jim Morrison的内心世界基本没戏。全是支离破碎和片段,没有人物内心的变化。最后死得太突兀了吧。
其实现在想想给力荐似乎因为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让我深入了解JIM的片,骂也好,夸也好,第一个总是记忆犹新的。
中学时读每期《音像世界》看Jim的连载,终于在电影院里把这片看了。头发尖儿的电都通了。字幕起,文艺青年们四散,照样听见有男大喊“太烂了,这片实在太烂了!”(是每次看完电影喊烂的都是这个人吗?怎么连调调都相像)没有过疯狂青春的人,应该进不去吧……若要都明白,你得重新活活那几年:D
We're reaching for death on the end of a candle. We're trying for something that's already found us. Last words. Out.